设定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六条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如下:(七)其他地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审批程序。
《云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除本章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八条已明确规定审批权限的名称以外,其他名称由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初步审核报备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审核许可材料提出审查意见,提出拟办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审批决定;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阶段责任:准予报备;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过程的监督管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的;
3、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4、在工作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未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5、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6、在工作过程中有腐败行为的;
7、在实施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
8、违法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身权、财产权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
惠民殡葬减免及补助对象
1. 具有大姚县户籍的亡故人员(除财政供养人员);
2. 特殊困难群体(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
补助标准
1.免除具有大姚县户籍除财政供养人员外亡故人员的遗体接运费火化费(现场减免);
2.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具有大姚县户籍的亡故人员,火化并进入公墓或骨灰堂安葬的,一次性给予3600元补助;
3.特殊困难群体(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亡故后,遗体火化并入公墓安葬的,在3600元补助的基础上,再一次性给予1000元火化补助;
申领方式
1. 亡故人员火化并进入公墓或骨灰堂安葬后,亲属到村委会(社区)或乡镇,填写大姚县火化入公墓安葬补助申请表,并提交附件材料,由乡镇审核后上报县级民政部门;
2. 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发放补助资金。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到各种救助行动中。他们通过提供帮助和支持,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带来了希望和温暖。
我县社会救助是一个长期致力于为困境中的人们提供帮助的组织。我们通过电话提供咨询和援助,并协助受困人员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如果您遇到任何困难或需要帮助,请拨打以下社会救助热线:
大姚县社会救助股求助电话 |
|||
序号 |
区号 |
县(乡镇) |
求助电话 |
1 |
0878 |
大姚县民政局 |
6223961 |
2 |
金 碧 镇 |
6218286 |
|
3 |
石 羊 镇 |
6371001 |
|
4 |
六 苴 镇 |
6386006 |
|
5 |
新 街 镇 |
6385001 |
|
6 |
龙 街 镇 |
6383088 |
|
7 |
赵家店镇 |
6384009 |
|
8 |
三岔河镇 |
6375058 |
|
9 |
昙 华 乡 |
6387049 |
|
10 |
桂 花 镇 |
6308088 |
|
11 |
湾 碧 乡 |
6301078 |
|
12 |
三 台 乡 |
6376039 |
|
13 |
铁 锁 乡 |
6377018 |
(1)办理程序:家庭或个人申请(1-3个工作日)→乡镇调查审核公示(10个工作日)→县民政局审核确认(10个工作日)→长期公布;
(2)所需材料:申请书、困难举证材料(如因病因残因灾等相举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照片等)。
1.危害国家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以及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的;
2.有就业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人员;
3.拒绝工作人员调查,隐瞒、弄虚作假或不提供真实情况的;
4.其他不应给予救助的情形。
1.因火灾、溺水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2.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案件终结后,造成当事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3.因家庭成员突发重特大疾病,连续3个月月均支出的医疗自负费用达家庭月人均收入的3倍及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4.因基本生活费、基本医药费和子女基本教育费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生活必需支出连续3个月达家庭月人均收入3倍及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
5.公安、城管及其他部门在执行公务中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流浪乞讨等需要帮助其脱离困境的人员;
6.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救助;
7.其他困难符合救助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