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统筹区外(州外)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疗类别为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门诊、日间手术、门诊特殊病、门诊慢性病、住院,且未按规定转诊的:①职工医保,基本医保支付比例降低15%;公务员医疗补助不予补助。②居民医保,基本医保支付比例降低20%。
2.在统筹区内(州内)就医的,职工、居民均不判断分级诊疗,执行统筹区内(州内)就诊无差异化报销政策。
3.医疗照顾人员发生医疗费用时,统筹区内、外(州内、外)均不判断分级诊疗,执行无差异化报销政策。
注意:不判断分级诊疗不等同于不办理转诊转院,州内就诊正常转诊的仍然要办理转诊转院,转诊转院不影响报销比例,但是影响着患者转诊后起付线补差和医疗救助待遇。
转诊转院指参保人员因所患疾病受当地医疗条件 限制,需要转往参保地或选定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以外其他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就医和检查检验等行为。
转诊转院证明材料需由具备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患者病情危重先行转往州内定 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证明材料可由提出转诊转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 , 也可由转入的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
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和线下备案途径
一、异地就医线上备案流程
参保人通过云南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云南医保公共服务个人网厅、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方式开展备案。
(以云南医保小程序为例)1.微信/支付宝搜索“云南医保”小程序,依次点【我的】==>【授权登录】==>授权登录成功。2.点击【首页】进入办理页面,点击【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办理页面。3.选中【已阅读备案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填写就医备案信息,带“*”项为必填项;“备案类型”根据患者实际情况选择填写。4.点击【个人承诺书并完成签名】,手写签名后点击【保存签名】。5.点击【提交】完成备案。6.查看备案结果:点击【我的】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已办结】,查看异地就医本案登记信息。
二、异地就医线下备案途径
(一)就近就便到州本级及各县市医保中心任一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现场备案。
(二)打电话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备案。
楚雄州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备案服务电话
州本级0878-6163960、0878-6163961
楚雄市0878-6087578、0878-6087599
禄丰市0878-6019275
双柏县0878-7712119、7823626
牟定县0878-5216579、5216521
南华县0878-7226994
姚安县0878-5718399
大姚县0878-6212156、0878-6221506
永仁县0878-6721179
元谋县0878-8216805
武定县0878-8711297
为了严格落实异地就医差异化结算报销要求,进一步促进规范有序就医和分级诊疗, 规范管理使用医保基金,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楚雄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参保关系所在区域以外的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就医、购药行为,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离开楚雄到省内其他州(市)或离开云南到外省就医的,都属于异地就医,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对象包括长期异地就医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一)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离休干部)、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备案类型为: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因工作、考察、旅游、探亲等原因在参保地外暂住半年以下的参保人员。备案类型为:转外就医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转诊人员等。
“两病”认定和标识由全州公立一级(乡镇卫生院)、二级(县市级医院)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经全州公立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达不到门诊慢性病办理条件的“两病”患者,由就诊医疗机构建立疾病健康档案,同步在医院医保系统做好“两病”门诊信息标识,即时享受待遇。“两病”患者不再单独办理“两病”就医凭证,直接凭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