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答: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其中,“正常劳动”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假期,以及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均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二、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目的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目的是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
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云南省最低工资规定》。
三、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以下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
四、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有几种,分别适用于什么情形?
答: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五、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吗?
答:我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已包含按规定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含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六、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的工资项目有哪些?
答: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项目: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即加班费);
(二)补偿劳动者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如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意味着,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时,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在剔除上述项目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七、用人单位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中有什么义务?
答:用人单位有两项核心义务:一是及时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告知本单位劳动者;二是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需按时足额支付。
八、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形式的用人单位如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答: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等形式的企业,需通过与劳动者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确保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九、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足工资差额;逾期未补足的,需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十、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时劳动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答: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各 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 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 人单位),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含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以工程项目施工的应按照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根据《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
〔2020〕14 号)规定,全省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统一为 0.2%、0.4%、0.7%、0.9%、1.1%、1.3%、1.6%、1.9%;
全省工程建设项目缴费比例统一按项目工程税前造价的1‰执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
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与其解除劳动
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 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 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