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打枝、采脂、割漆、剥树皮、掘根等行为。国有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研等确需采伐林木,或者发生较为严重森林火灾、病虫害及其他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确需对受害林木进行清理的,应当组织森林经理学、森林保护学、生态学等领域林业专家进行生态影响评价,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后实施。集体和个人所有的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以严格保护为原则。根据其生态状况需要开展抚育和更新采伐等经营活动,或适宜开展非木质资源培育利用的,应当符合《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 18337.1)、《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 18337.3)、《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690)和《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等相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并按以下程序实施。(一)林权权利人按程序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编制相应作业设计,在作业设计中要对经营活动的生态影响作出客观评价。(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按公示程序和要求在经营活动所在村进行公示。(三)公示无异议后,按采伐管理权限由相应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四)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由其或者委托相关单位对林权权利人经营活动开展指导和验收。第十三条 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第十二条第三款相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开展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其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国有二级国家级公益林除执行前款规定外,需要开展抚育和更新采伐或者非木质资源培育利用的,还应当符合森林经营方案的规划,并编制采伐或非木质资源培育利用作业设计,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后实施。
只要您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然符合参加养老保险的条件!
如果您是:
(1)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2)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外人员;
(3)外国及外省驻滇企业及其职工。
那么,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如果您是:
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至法定退休年龄、在云南省境内从事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
那么,经本人自愿申请,可持户籍资料在户籍所在地或凭云南省《居住证》在居住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温馨提示:目前,户籍已不再作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必要条件,农村籍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享受相同的养老保险待遇,但是不可重复参保。
需要4方面材料:(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
(3)授权委托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依据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第二十六条: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四)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五)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六)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八)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九)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分局审批项目: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1份(含光盘1);2.行政许可申请书1份,有授权委托人的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3.信息公开承诺书1份;4.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国家、省、州审批项目:国家、省、州审批的环评文件,分局专人负责做好协调对接,配合企业完成报批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判定,环评等级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登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s://beian.china-eia.com/a/login,注册账号密码,登录,自行完成备案提交,系统自动赋码生成环境影响登记表,打印法人签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