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放对象:具有本省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
2.发放标准:按不低于5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3.申领方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提前2个月通知村(社区)工作人员对即将年满80周岁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进行提醒或帮助其申请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4.线上申请:鼓励申请人或申请代办人通过“云南财政”微信公众号“一卡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
5.线下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办人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基础信息并持相应证件原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失能失智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由本人亲属、村(社区)工作人员或志愿者等代为申请。老年人户籍所在地和常住居住地不一致的,可通过“云南财政"微信公众号“一卡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享受户籍所在地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政策。
6.发放方式:大姚县农商行大姚支行社银一体化发放,每月发放1次。
根据《云南省公民民族成 份变更业务“只进一扇门”服务暂行办法》的第四条规定: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 份的,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边境)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并按照《中国公民民族成 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
根据《大姚县招生考试委员会转发楚雄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招考〔2023〕1号)规定:高寒贫困山区以外农村户口的彝族,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最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考生照顾5分(20种民族)。
(一)补助对象:具有大姚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楚政通(2012〕63号)要求,我州现行高龄补助发放标准为:年满80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保健补助5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长寿补助300元。
(三)申领方式:凡符合享受领取高龄保健补助和长寿补助条件的老年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半寸红底版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经村(社区)审查核实,填写《楚雄州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审批表》,经乡镇民政办审核,报县(市)民政局养老服务部门审批后发放。高龄津贴到龄当月申报次月发放补助。
(四)发放方式:大姚县农商行大姚支行社银一体化发放,每月发放1次。
一般来讲,医疗器械说明书上都标注有产品储存、维护和保养方法,对有特殊储存条件或方法的医疗器械,也会做特别说明。
此外,家庭保存医疗器械,还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一)对有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注意在有效期内使用。(二)注意是否无菌包装,对无菌包装的医疗器械,特别注意不要损坏包装,如果包装损坏了,就不要再使用。(三)一次性器械不要重复使用。
可以“家用的”医疗器械也都必须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常见的主要有家用治疗仪器有远红外线治疗仪、磁疗仪、理疗仪、中频治疗仪等,家用检测器械有血压检测仪、血糖检测仪、电子体温表、听诊器等;家用医疗康复器具有家用制氧机、颈椎腰椎牵引器、防压疮床垫、矫形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