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
电话报告。应急管理部门在书面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之前,可先通过电话方式报告事件基本情况。
书面报告。通过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平台报告。
音视频报告。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移动应急平台、应急通讯指挥车、单兵图传等方式,及时报告突发事件现场音视频信息。
报告涉密突发事件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通过机要部门或保密通信设备、涉密文电传输系统报告。
依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规定,凡达到报告标准的突发事件信息,相关责任主体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告的,视为迟报;因过失超过24小时未报的,视为漏报;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告,且经认定有主观故意情节的,视为瞒报;报告信息内容严重失实,且经认定有主观故意情节的,视为谎报。
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单位,接到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核查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派出工作组实地调查处理。
应急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检查、督导、通报、约谈、问责机制,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工作考核体系。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突发事件信息的,视情予以通报批评,扣减考核成绩,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诫勉谈话等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上级党委、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要求核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应急管理部门要迅速核实、及时反馈,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书面反馈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市应急管理局要在事发1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电话反馈,30分钟之内书面反馈。
事发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在事发15分钟内通过电话、25分钟内通过书面向市局报告。市局要在事发25分钟内通过电话形式、35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省应急管理厅报告。市应急管理局要在事发2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事发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在事发0.5小时内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市应急管理局要在事发110分钟内向省应急管理厅书面报告。市应急管理局要在事发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