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上岗证不焊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3)装过易燃,易燃及有害物品容器,未彻底清洗不焊割。
(4)密闭器具未采取措施不焊割
(5)设备未断电、容器未卸压不焊割。
(6)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割。
(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割。
(8)焊接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9)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割。
(10)禁火区未采取措施和办理动火手续不焊割。
(1)起重超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要求不吊。
(4)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体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吊钩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7)带棱角、缺口物体未垫好不吊。
(8)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1)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针对特殊施工工艺,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3)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单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4)做好对安全设施的技术鉴定和安全改进项目的技术核定。
(1)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安全要求,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任务;
(2)施工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制止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3)对作业人员做好操作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对安全部门或上级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认真限时加以落实。
(1)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针对施工任务特点,组织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定期组织召开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会议;
(5)每月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认真落实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复查工作;
(6)对发生重大事故和险肇事故要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并落实整改措施。
工地应有防火制度和配置灭火器材,危险场所和重点防火部位,配备相对应的防火器材,数量符合要求,设置位置合理、醒目、便于随手可取;动火要有审批手续和监护措施;超过30m高的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水源管道(2寸水管),每层要设消防龙头接口,地面设增压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