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水平,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发建设云南省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并于2019年8月全面上线运行。截至目前,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服务等环节通过该平台已实现“一网通办、一表填报、一窗领取”,依托该平台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
企业可以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报告内容仅依现有数据展示相关信息,供社会参考使用。使用相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对报告使用行为的合法性负责。
答: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属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办理。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所属县(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特种设备监察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送达方式。
(2)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及发证:准予登记的特种设备,登记机关应当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4)送达:15个工作日以内,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当面或者书面说明理由。
答: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需要办理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申请单位按照《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16)的规定要提交《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和技术资料。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组织考核,符合相应技术规范要求考评合格,完成审批后即可获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计量技术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计量授权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12)要求提交申请和相关技术资料。经过技术考核结论为合格,完成审批后即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项计量授权证书》。
一般来讲,医疗器械说明书上都标注有产品储存、维护和保养方法,对有特殊储存条件或方法的医疗器械,也会做特别说明。
此外,家庭保存医疗器械,还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一)对有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注意在有效期内使用。(二)注意是否无菌包装,对无菌包装的医疗器械,特别注意不要损坏包装,如果包装损坏了,就不要再使用。(三)一次性器械不要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