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厅办理: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公共服务网”,点击“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模块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事宜。
(2)窗口办理: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到企业注册地或经营地所属县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参保事宜;灵活就业人员可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事宜。
领取养老金后死亡的待遇及标准,以死亡时云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022年执行标准为3409元)为基数,根据本人参保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丧葬补助金及一次性抚恤金的计算方法与参保过程中死亡待遇及标准相同),其中一次性抚恤金为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领取个人账户资金的有以下情形的方可申请领取个人账户余额:1.出国(境)定居人员。2.参保过程中死亡。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最低缴费年限且不愿意延伸缴费的。4.办理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有余额的。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逐年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关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二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