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可支配收入除以常住人口数后得到的平均数。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能够自由支配的收入,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1.市场准入和退出更容易。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等措施,为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和开展经营活动破除障碍。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推动解决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
2.税费成本更低。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保障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并对设立涉企收费作出严格限制,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
3.小微企业融资更容易。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明确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不得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
4.办事更便捷。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明确国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并大力精简已有行政许可。对提升办理建筑许可、跨境贸易、纳税、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便利化程度提出具体要求。
5.竞争更公平。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平等享受国家支持政策。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都要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公平对待内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促进外商投资。
1.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后,在进入新一年度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的,医保经办机构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个人申请办理居民医保费退费。
2.在新一年度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开始之后一律不再办理退费。
云南省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6种类型:农村社区型、山水田园型、休闲旅游型、特色产业型、民族风情型、生态宜居型。
1.规划建设内容完整。项目设计按照乡村振兴“二十字”要求一次性规划到位,达到“主导产业突出、住房安全宜居、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人居环境优美、自治管理到位”6大建设目标。
2.坚持两个“积极”原则。地方政府和移民群众积极性高,且移民意愿统一,受益移民达到100人以上,并占受益人数50%以上的移民村组。
3.地方政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较大。发挥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撬动作用,推动各类性质相同项目实施。对开展项目资金整合和整合力度不大,移民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1)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时,不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且不愿延长缴费的,可自愿申请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转入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整数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规定的,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计发待遇;年限不足的,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进行补缴,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2)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转入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其中:①参保人年满60周岁前,在其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②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不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且自愿申请延长缴费的,继续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延长缴费,同时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3)重复参保情况的处理: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同下)只计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4)重复领取待遇情况的处理: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同时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