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2.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5.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
1.“贷免扶补”经办银行: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
2.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大姚县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姚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姚县支行。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1.贷免扶补: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还款方式:贷款合同签订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第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第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2.担保方式:提供备用联系人,备用联系人为大姚县境内有稳定住所、具备贷款能力的人员。
2.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清。2.担保方式(1)由有稳定收入,具备代偿能力的人员提供保证担保;(2)由借款人个人及家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房产、有价证券等经办银行认可的抵(质)押物作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3)承贷银行认可的其他有担保能力人员提供的担保、抵押。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的申报需要满足以下7个条件:①申请人须为诚实守信的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申报贷款前男性不超过57周岁,女性不超过52周岁,不受户籍限制;②在大姚县范围内具有固定经营场所,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③申请人及配偶只允许其中一人申请人及配偶其中一方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另一方不得申请创业担保贷款;④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不得申报创业担保贷款;⑤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⑥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申请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夫妻双方累计次数不超过三次。提示: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期间,申请人不得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失业金、公益性岗位安置、不得注销营业执照;⑦申请人有不良征信的不得申请创业贷款。
以下十类人员可进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