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版》已经于2025年2月27日发布;请查看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版)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监管〔2025〕180号。
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书)(加盖公章);
4.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5.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6.农药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7.企业营业执照;
8.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1.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2.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4.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5.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6.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安置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国防军队建设全局的大事,军队有关部门和安置地人民政府要履行相应的职责。(1)军队各级有关部门要搞好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做好伤残等级评定和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工作,按照基本程序和时间节点及时移交伤病残退役军人。军队应认真负责医治残疾士兵,并于医疗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残疾等级评定。同时,残疾士兵所在部队即着手整理档案材料、沟通本人及家属思想、测算各项待遇补助等退役交接准备工作。按照规定,对供养安置的残疾退役士兵进行集中计划移交。(2)安置地政府应当妥善解决伤病残退役军人的住房、医疗、康复、护理和生活困难,坚持以政策规定为依据,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社会保障资源,营造关心优待伤病残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支持伤病残退役军人为军队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目前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牵头在以下三方面开展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信息化建设:
(1)以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科学管理为根本,构筑“退役军人服务 +互联网”平台,为退役军人提供生活、就业、创业、居住等全面、立体、综合化服务;构建全国退役军人综合管理平台,提高各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政务办公和业务执行能力;建立应用支撑平台 提高应用系统建设效率, 解决互联互通问题;建设集约、高效、安全的基础运行环境, 服务保障退役军人信息化建设。
(2)加强退役军人数据库建设,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精准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和参考依据。借助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提供便捷、精准服务,以信息化推进退役军人工作现代化。
(3)深刻把握退役军人工作的特质特征,整合汇聚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的信息数据,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与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做好信息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应用和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作,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共同推进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现代化管理。
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所需的经费,是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到位的基础。经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退役安置资金。主要包括:一是离退休人员经费。保障对象为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休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福利费、家属遗属生活补助费等。二是服务管理机构经费。主要用于服务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离退休干部住房维修、机构开办费及机构用房保障经费等。三是退役军官安置经费。保障对象为以转业、自主择业、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的退役军官。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官退役金及服务管理费。四是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内容主要包括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一次性退役金及1至4级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 (建)房经费等。上述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
(2)教育培训资金。主要包括:一是退役军官教育培训经费。内容主要包括对退役军官进行的适应性培训、专项教育培训和专业培训等。二是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内容主要包括对退役士兵进行的适应性培训、 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上述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
(3)抚恤优待资金。主要包括:一是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内容主要包括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发放的定期或一次性抚恤补助金。二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军人“ 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等。内容主要包括为参保参合以及享受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规定待遇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人员发放的医疗补助。三是褒扬纪念和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保障对象为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光荣院、优抚医院、全国重点军供站等优抚事业单位。内容主要包括维修改造、设备购置更新、环境整治美化、重点专业科室建设以及陈展宣传等相关工作。上述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