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
(二)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提交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四)复议机关或申请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如果您认为侵害您合法权益的那个行政机关是地方人民政府,您就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您认为侵害您合法权益的那个行政机关是政府某个部门或者乡镇,您只需要找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指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受理您的申请后,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审查并作出决定,这种行政活动就是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