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全国性的长期预报由国务院地震主管部门提出,向国务院报告,由国务院发布。短期和临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向社会发布地震预报信息。新闻媒体刊登或插发地震预报信息,必须经一定的程序审批并以政府发布的地震预报为准。
| 上一条:我国目前地震预报的现状是怎样的? |
| 下一条:地震预报分为几种类型?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