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一)在执行任务中、工作岗位上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
(二)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
(三)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四)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的;
(五)其他因公死亡的。
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维持国际和平、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失踪,被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
军人因公牺牲,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确认;属于其他因公死亡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确认。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军人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对敌作战牺牲,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牺牲的;
(二)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牺牲的;
(三)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牺牲的;
(四)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牺牲的;
(五)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六)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维持国际和平、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等任务中失踪,被宣告死亡的,按照烈士对待。
评定烈士,属于因战牺牲的,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属于非因战牺牲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属于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批准。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具体体现,对于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计项目名称;
(二)审计目标,即实施审计项目预期要完成的任务和结果;
(三)审计范围,即审计项目涉及的具体单位、事项和所属期间;
(四)审计重点;
(五)审计时间;
(六)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
(七)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采取跟踪审计方式实施的审计项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列明跟踪的具体方式和要求。
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列明专项审计调查的要求。
下列审计项目应当作为每年的必选审计项目:
——法律法规规定每年应当审计的项目。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审计机关每年对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重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
——本级审计委员会和政府行政首长要求审计的项目。根据工作需要,本级审计委员会和政府行政首长每年会交办审计机关一些重要事项,审计机关应当列入年度项目计划,按时完成。
——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审计项目。对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审计项目,下级审计机关应当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按时完成。
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其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具体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贯彻落实的责任,即对所在地区、部门(系统、行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
二是推动发展的责任,即通过制定发展规划、实施重大经济决策等,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
三是强化管理的责任,即科学高效安全地管理、分配和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
四是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的责任,即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不出现重大系统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
此外,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还包括在履行上述经济责任过程中,个人遵守廉洁从政(从业)相关规定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