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为企业“订单式”建设水、电、路配备齐全的标准厂房,企业可租用、可回购。第一年实行零租金。从第二年起,根据企业缴纳的税收(税种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情况具体核定租金减免幅度(100万元以下的不作减免,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以下的减免50%,200万元(含)至300万元以下的减免80%;300万元(含)以上的减免100%),此政策自企业投产之日起执行不超过3年。第4年起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也可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回购厂房及土地。回购相关事宜按照《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
——摘自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办发〔2022〕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服务和工程的活动, 都应当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 资金。财政预算资金是指国家财政以各种形式划拨的资金; 预算外资金是指单位通过各 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性基金、政府间捐赠资金等获得的收入,不包括单位各种 其他事业收入。 但既有财政性资金又有部门其他资金的配套采购项目, 或者有财政拨款或财政补助收入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要实行政府采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