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及智能家装类产品: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下能效或水效标准,以及无能效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15%;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人每件商品消费最高补贴2000元。
家装类: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15%。每人每类商品消费最高补贴500元。
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家装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家装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销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
家电12类,包括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电视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微波炉;
家电N类及智能家装13类,包括扫地机器人、烘干机、音响、取暖器、打印机、消毒柜、电磁炉、破壁机、蒸烤箱、浴霸、空气净化器、智能门锁、智能马桶;
家装10类,包括瓷砖、木地板、门、淋浴房、浴缸、床、床垫、沙发、柜子、桌椅。
补贴产品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参与活动的家电及智能家装产品必须有SN码,家装产品必须有69码。
2025年云南省汽车置换更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核定载人数9人及以下)。以公安交管部门登记的车辆类型为准,《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标注车辆类型为下列之一的符合要求:1.大型轿车;2.中型轿车;3.小型轿车;4.小型面包车;5.小型越野客车;6.小型专用校车;7.小型专用客车;8.小型旅居车;9.小型普通客车;10.微型轿车;11.微型面包车;12.微型越野客车;13.微型普通客车。对燃油乘用车排量不作限制。
各类货车(含皮卡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等,不在2025年云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