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如果您认为侵害您合法权益的那个行政机关是地方人民政府,您就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您认为侵害您合法权益的那个行政机关是政府某个部门或者乡镇,您只需要找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指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受理您的申请后,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审查并作出决定,这种行政活动就是行政复议。
法律规定(刑法第135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刑法第134条第二款):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刑法第134条第一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