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打枝、采脂、割漆、剥树皮、掘根等行为。国有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研等确需采伐林木,或者发生较为严重森林火灾、病虫害及其他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确需对受害林木进行清理的,应当组织森林经理学、森林保护学、生态学等领域林业专家进行生态影响评价,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后实施。集体和个人所有的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以严格保护为原则。根据其生态状况需要开展抚育和更新采伐等经营活动,或适宜开展非木质资源培育利用的,应当符合《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 18337.1)、《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 18337.3)、《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690)和《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等相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并按以下程序实施。(一)林权权利人按程序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编制相应作业设计,在作业设计中要对经营活动的生态影响作出客观评价。(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按公示程序和要求在经营活动所在村进行公示。(三)公示无异议后,按采伐管理权限由相应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四)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由其或者委托相关单位对林权权利人经营活动开展指导和验收。第十三条 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第十二条第三款相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开展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其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国有二级国家级公益林除执行前款规定外,需要开展抚育和更新采伐或者非木质资源培育利用的,还应当符合森林经营方案的规划,并编制采伐或非木质资源培育利用作业设计,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后实施。
需要4方面材料:(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
(3)授权委托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需要达到以下11方面条件,方可受理:⑴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⑵住宿场所符合《住宿业卫生规范》、《旅店业卫生标准》的规定。
⑶沐浴场所符合《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公共浴室卫生标准》及的规定。
⑷美容美发场所符合《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的规定。
⑸文化娱乐场所符合《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的规定。
⑹游泳场所符合《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规定。
⑺文化交流场所符合《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的规定。
⑻购物交易场所符合《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的规定。
⑼医院候诊室符合《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的规定。
⑽公共交通场所符合《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的规定。
⑾公共场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的规定。
“两个目录”明确了乡镇基本职权、向乡镇赋权扩能,科学界定乡镇权责边界,对乡镇规范行使各项行政职权,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其主要内容如下:
①《大姚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该目录列出的112项职权,包含《云南省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86项和《楚雄州地方法规、规章赋予乡镇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26项。其中包括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27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给付8项、其他行政权力50项。该目录将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及楚雄州地方性立法明确规定由乡镇行使的法定职权全部纳入,不漏一项。
②《大姚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该目录列出127项职权,是我县经过梳理后建议赋予乡镇实施的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包含州级统一赋权乡镇事项105项和我县统一赋权乡镇事项22项,其中有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处罚事项122项,行政给付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127项赋权乡镇事项中,涉及县自然资源局6项,县教育体育局2项,县民政局4项,县人社局2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项,县交通运输局7项,县农业农村局28项,县水务局5项,县文化和旅游局9项,县林草局33项,县消防救援大队8项,县应急局1项。有58项事项(主要涉及自然资源、住建、文旅、消防救援、农业农村、人社部分事项)在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暂不赋权,仍由县级部门履职;县交通运输局的7个事项,县道县管、乡村道乡镇管的职责不变。
需要5项材料: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表。
②申请者或法人代表身份证。
③养殖区界址图(须经资质测绘单位和发包方确认盖章)。
④养殖场所所有权材料或租赁合同。
⑤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意见。
受理条件有4方面:
①符合养殖规划。
②水域、滩涂依法可以用于养殖生产。
③证明材料合法有效。
④无权属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