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限期拆除;5.吊销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6.行政处分;7.刑事责任。如: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耕地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
环节 |
受理和办理时限(工作日)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申请人准备齐全登记资料,向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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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 |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1.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
1.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单位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2.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不予受理。 |
审查 |
4 |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1.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2.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3.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根据规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
决定 |
1 |
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
1.申请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审批决定,需要颁发证件的,制作证件(含电子证照); 2.申请不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驳回决定。 |
送达 |
具体以各州(市)、县(市区)公告送达方式为准。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1 |
房屋产权人或(合法拥有人)书面申请 |
原件: 1份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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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1份 是否电子材料:无需提供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3 |
房屋产权人或(合法拥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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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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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屋产权人或(合法拥有人)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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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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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落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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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1份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无需提供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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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落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 |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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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集中搬迁安置的,搬迁避让补助资金7万元(其中:2万元由乡镇统筹用于集中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补助费用,5万元直接补助到户,用于搬迁建房补助);分散搬迁补助资金每户5万元,直接用于搬迁农户建房补助。搬迁避让补助资金分三个阶段拨付:1.乡镇人民政府同搬迁户签订搬迁协议并开工建设的,拨付总额的20%;2.房屋按协议规定期限竣工并搬迁入住的,拨付总额的35%;3.房屋建成,旧房拆除,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并通过检查验收的,拨付剩余的45%。旧房未拆除,原宅基地未交还集体的,余款不予拨付,新建房屋不予颁发不动产证。
①泉水复活、泉水(水井)突然干枯,井(钻孔)水位突变;
②出现横向及纵向放射状裂缝;
③土体出现上隆(凸起)现象;
④岩石开裂或被剪切挤压的声响;
⑤出现小型坍塌和松弛现象;
⑥裂缝急剧扩展,并冒出热气(或冷风);
⑦动物惊恐异常,植被歪斜。
1.现场咨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姚县金碧镇环城西路核桃文化产业园核桃交易市场18幢)1楼A28窗口;
2. 电话咨询:0878—6222611;
3. 网上咨询:http://www.dayao.gov.cn/?id=169631544(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4. 信件咨询:大姚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环城西路核桃文化产业园核桃交易市场18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102室;邮政编码:675400;
5.邮件咨询:电子邮箱:swzjdys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