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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实施方案

索 引 号:dyx009-/2023-1222001 公文目录:涉农补贴 发文机构:大姚县财政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6〕65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推行财政涉农资金州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楚财农〔2018〕145号)等文件精神,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巩固脱贫不返贫为目标,以巩固脱贫成效为向导,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连片、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思路,以脱贫发展项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为载体,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积极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管理新机制。

(一)整合涉农资金基本要求。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规划来安排整合资金。根据《大姚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大政办发〔2020〕19号)相关规定,资金安排由县人民政府讨论审定。

(二)坚持提前下达指标原则。先分配指标,根据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办法,资金下达到县后,县财政局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复的项目实施计划或方案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以乡镇、村为项目实施主体的,资金拨付到乡镇;以县级部门为实施主体的,资金拨付到县级部门。

(三)坚持产业发展优先原则。根据省、州财政和乡村振兴部门的指导意见,整合资金6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项目,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优化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为重点,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壮大新产业新业态为载体,紧紧围绕“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努力打造一批产业链条全、示范带动强的现代化农业产业园,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户开展经营合作,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一村一品”,带动农民增收。

(四)先建后补原则。以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为导向,以项目单位实施为主体,确保资金投入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求相匹配,统筹衔接乡村振兴,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项目、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为载体,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绩效的原则。按照政府统筹整合、部门和乡镇具体实施的模式,根据各级财政资金规模,每年确定建设资金额度,量力而行,积极稳妥推进。严格规范管理,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高标准、严要求、高效率管理使用好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

三、统筹整合范围

(一)渠道不变。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内,对中央和省州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除个别有特定用途不宜统筹的资金外,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省、州相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下达到县级财政,由县人民政府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统筹审批。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中央及省、州财政安排到我县的涉农资金,资金项目由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围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规划集中统筹审批。县级相关部门不限定资金的具体用途,不得干扰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三)精准使用。县乡村振兴局结合我县实际,编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规划,做好与上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衔接,以规划引领投入,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四)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到县财政后,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规划统筹安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按照中央、省、州各级各类资金详细记录预算指标来源,县财政局根据方案调整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如实反映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五)提高效益。县财政局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相关要求抓好整合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规范高效使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资金的主体责任。

四、整合资金规模调整情况

(一)计划整合情况。2023年计划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7145万元(全部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中:中央资金6058万元;省级资金1087万元。

(二)实际整合情况2023年实际整合涉农资金14691.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939.4万元;省级资金3455.84万元;州级资金296万元。具体是:

1.整合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138.8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764万元;省级资金3078.84万元;州级资金296万元。

2.整合其他部门涉农资金355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0.4万元;省级资金3082万元。

(三)年终调整情况2023年实际整合涉农资金14691.24元,比计划数7145万元增加7546.24万元。

1.年初计划整合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145万元,年终实际整合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138.84万元,增加3993.8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增加1706万元;省级资金增加1991.84万元;州级资金296万元。

2.年初计划整合其他部门涉农资金0万元,年终实际整合其他部门涉农资金355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0.4万元;省级资金3082万元。

五、项目资金投向情况

1.农业生产方面。投入整合资金4765.88万元,实施项目31个,具体是:三岔河镇格谷村委会三家村核桃产业配套建设项目136万元;湾碧乡“热果”冷链物流综合一体化交易园产业配套项目180万元;铁锁乡杞拉么村咖啡厂引入精深加工线产业配套项目128.2万元;大姚县新能源烤房产业配套项目474.3万元(7个乡镇);大姚县2023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800万元;大姚县金碧镇胡屯村委会付冲小组示范村产业配套项目390万元;大姚县赵家店社区大龙潭、江头村委会姚湾河村小组示范村产业配套项目280万元;桂花镇桂花社区乡村振兴产业配套项目238万元;大姚县新街镇碧么村委会碧苴小组至大罗古产业配套项目98万元;龙街镇仓屯村委会南冲小组乡村振兴产业配套项目100万元;六苴镇双河村委会乡村振兴特色农业示范区产业配套项目150万元;铁锁乡瓦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产业发展项目100万元;大姚县赵家店镇团塘民族团结示范村产业发展项目85万元;大姚县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项目22万;石羊镇柳树塘村委会土摆窝片区蚕桑产业园建设项目90万元;石羊镇柳树塘村委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0万元;桂花镇桂花社区自必左小组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产业建设项目600万元;湾碧乡文宜拉村委会火山组核桃产业配水项目46万元;铁锁乡自碑么村委会白洋湾小组花椒产业配套道路建设项目148.91万元;湾碧乡高坪子村委会油房沟二组核桃产业配套道路建设项目131.57万元;三台乡过拉地村委会树吾拉小组核桃产业发展配套道路建设项目128.11万元;铁锁乡铁锁社区花椒产业园配水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90.56万元;桂花镇树皮厂村委会乍子坡小组核桃产业配套道路建设项目114.23万元;新街镇夏家坝片区配水管网延伸项目86万元;新街镇夏家坝片区产业配水管道架设项目139万元。

2.畜牧生产方面。投入整合资金537万元,实施项目4个,具体是:大姚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龙林村肉牛养殖产业配套项目156万元;六苴镇波西村藏香猪繁育及养殖产业配套项目261万元;大姚县三台乡过拉小组民族团结示范村60万元;昙华乡麻秸房民族团结示范村产业建设项目60万元。

3.林业改革发展方面。投入整合资金2206.93万元,实施项目16个,具体是:昙华乡昙华社区松子园小组樱桃产业发展巩固提升建设项目70万元;铁锁乡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产业配套项目80万元;新街镇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产业配套项目80万元;龙街镇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产业配套项目80万元;金碧镇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建设项目160万元;三台乡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产业配套项目160万元;大姚县桂花镇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产业配套项目160万元;三台乡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产业配套项目60万元;桂花镇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产业配套项目60万元;大姚县2023年核桃提质增效示范样板建设项目103万元;铁锁乡自碑么村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花椒初加工厂建设项目70万元;铁锁乡七棵树村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花椒初加工厂建设项目70万元;三台乡三台社区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核桃交易中心建设项目70万元;三台乡多底河村委会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核桃交易中心建设项目70万元;大姚县金碧镇干制青花椒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一期)855.93万元;三台乡过拉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58万元。

4.乡村旅游方面。投入整合资金454万元,实施项目7个,具体是:石羊镇岔河村委会白石谷村委会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乡村旅游产业建设项目140万元;三台乡三台社区过拉民族特色村寨旅游提升工程项目10万元;赵家店镇赵家店社区特色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项目10万元;三岔河镇荞苴村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乡村旅游产业建设项目70万元;三岔河镇白泥田村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乡村旅游产业建设项目70万元;桂花镇桂花社区立新村委会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乡村旅游产业建设项目140万元;赵家店镇小双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项目14万元。

5.水利发展方面投入整合资金621万元,实施项目10个,具体是:石羊镇西河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补短板项目8万元;大姚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工程项目171万元;大姚县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管理工程项目14.4万元;大姚县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资金)228万元;大姚县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57万元;三岔河镇三岔河社区么乍拉、小坝田、白坟小组人饮补短板项目48.64万元;2023年湾碧乡纳那、新村、巴拉片区人饮补短板建设项目36.1万元;2023年六苴镇红光村委会六上组人饮补短板项目20.33万元;2023年六苴镇红光村委会谷底统建点人饮补短板项目24.73万元;2023年三台乡必期拉村委会朱黑拉小组人饮补短板项目12.8万元。

6.农田建设方面。投入整合资金3082万元,实施项目2个,具体是:大姚县2023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项目750万元;大姚县2023年第一批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332万元。

7.农村环境整治方面。投入整合资金210万元,实施项目6个,具体项目是:金碧镇里长堡村委会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25万元;2023年赵家店镇团塘村委会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激励资金)项目99万元;龙街镇鼠街村委会农村人居环境“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15万元;三台乡三台社区新彝村小组农村人居环境“千万工程”示范村项目15万元;赵家店镇黄羊岭村委会农村人居环境“千万工程”示范村项目51万元;赵家店镇赵家店社区农村人居环境“千万工程”示范村项目5万元。

8.农村道路建设方面。投入整合资金1215.15万元,实施项目12个,具体是:铁锁乡自碑么村委会塔博小组道路硬化项目96.42万元;湾碧乡新村村委会龙潭小组道路硬化项目57万元;三台乡过拉小组民族团结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0万元;昙华乡小兴厂村委会上丕地小组村内户外道路硬化项目60万元;昙华乡大龙潭至大水塘小组建设进村道路硬化项目141.39万元;三台乡过拉地村委会米里子小组道路建设项目153.58万元;桂花镇立新村委会且地博小组道路硬化项目93.09万元;昙华乡子米地村委会咕噜地小组道路硬化项目62.67万元;昙华乡麻秸房民族团结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0万元;赵家镇团塘民族团结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6万元;六苴镇波西村花桥修缮项目15万元;六苴镇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400万元。

9.其他方面。投入整合资金1599.28万元,实施项目18个,具体项目是:大姚县乡村公益性岗位480万元;大姚县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380万元;2023年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就业培训项目25.84万元;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262.9万元;大姚县2023年度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150万元;2023年度秋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150万元;2023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46.7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大型安置区水电物业费减免补贴项目3.84万元;大姚县村庄规划编制费100万元(10个乡镇)。

附件:1.大姚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情况表

            2.大姚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表

            3.大姚县整合方案项目类型投入情况统计表


附件:附件1.大姚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情况表.xlsx  16K
附件:附件3.大姚县整合方案项目类型投入情况统计表.xlsx  30K
附件:附件2.大姚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表.xlsx  26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