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75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10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力度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20]18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县人社局审核,拟对云南省鹿城大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姚商场等7家企业给予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具体明细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0年4月6日至2020年4月10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878-6222001。 | ||||
附件: | ||||
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四批)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涉及职工人数 | 发放金额(元) | 备注 |
1 | 云南省鹿城大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姚商场 | 31 | 17745.84 | |
2 | 大姚县咪依噜彝剧演艺有限公司(临时人员) | 5 | 2050.64 | |
3 | 大姚县现代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1260 | 635222.75 | |
4 | 大姚金沙林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 | 4828.8 | |
5 | 大姚顺达农林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 | 482.88 | |
6 | 大姚县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 8 | 4589.86 | |
7 | 大姚县石羊镇自来水厂 | 3 | 1448.64 | |
合计 | 1318 | 666369.41 |
上一条:我县结合“新冠”疫情防控有效促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
下一条:关于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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