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欺诈、冒领养老保险待遇行为,确保基金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我县按照省、州社会保险工作的要求,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圆满完成了2020年一季度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
一是全面部署,以文件形式下发通知安排资格确认工作。根据省州社会保险工作要求,对我县的机关事业参保单位下发了《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试行)》《云南省骗取社会保险待遇、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违法案件查处规程(试行)》的通知》,对全县的资格确认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二是“新冠”疫情防控与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相结合,相互促进。要求各参保单位高度重视,成立资格确认专项工作组,结合“新冠”疫情防控的全面排查,适时掌握各位退休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居住生活情况,建立资格确认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信息共享,加强退休人员的监管职责。各参保单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资福利部门形成死亡人员信息共享机制,按月对死亡人员进行信息比对,杜绝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隐瞒不报,冒领养老金的情况发生,同时明确责任,对单位监管不力造成冒领养老金的由单位负责追回多领取的养老金。
2020年一季度,全县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共计2735人,其中: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2735人,丧失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0人。(县人社局:金丽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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