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3314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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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大姚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民政局是大姚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民政工作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2、拟定全县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工作,负责指导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
3、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负责儿童收养工作;
4、主管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变更以及全县行政区划名称及其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事务工作;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乡镇村(居)委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5、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工作;
6、负责县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计划、财务、统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和各种资金筹集使用与管理;
7、督促、协调和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9、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救助。
10.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和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11.推进全州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大姚县委和大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一是着力做好规范管理,切实解决好在城乡低保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城乡低保工作。2020年全县共纳入农村低保10572户21264人,发放城乡低保金(含临时物价补贴和电费补贴资金)8403.86万元;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五保户)1106人,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含临时物价补贴和电费补贴)1277.06万元。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完善的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覆盖了城乡低收入群体,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全年开展临时救助2312户439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626.37万元,充分发挥了民政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三是不断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站内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9人次,街面主动救助26人次,发放救助金及支付医疗费用5.2万元;疫情期间及寒冬送温暖期间发放实物37盒、发放饮用水18瓶、发放衣服4件套、发放口罩23个,劝阻拾荒人员回家146人次,劝阻外籍乞讨人员返乡8人次;公安部门夜间护送至救助站要求救助4人,送往医院救治1人;接收州救助站护送返乡人员31人次;委托医疗机构托养治疗三无流浪乞讨精神病人20人,上全国救助寻亲网寻亲成功6人,已全部护送返乡,剩余14人已落户安置。四是切实做好社会定救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定救人员、伤残民工、精简退职补助金39.96万元,确保定救对象有饭吃、有衣穿。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强化贫困人口兜底脱贫,助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防止脱贫群众返贫,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五是抓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出具城乡低保核对报告2626份,特困供养核对报告110份,临时救助核对报告2586份。
(二)社会事务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做好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工作,发放基本生活费补助73人次112.39万元;二是认真做好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共7030人次482.46万元;三是做好收养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审查、受理、登记、颁证的程序,办理收养登记2件;四是巩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率。办理结婚登记结婚1581,离婚569,补发699对;五是加大社工人才培养管理。
(三)区划地名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抓实平安边界创建工作。2020年,根据省州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全面排查了我县与毗邻州、县边界的平安隐患,主动与县委政法委联系,对我县相关毗邻州、县边界区域的平安维稳现状进行了分析,制定了相关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了对平安边界的相关检查工作,协助完成了元谋与大姚、牟定与大姚两地边界界线联检工作;二是认真完成区划地名相关工作,积极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积极完成《大姚县地名志》、《大姚县行政区划图》的初审工作,争取下半年出版印刷;完成对地名服务项目系统大姚县相关内容的维护工作。为配合全县六城同创工作,对城区所有街道路牌进行了更新维护、对新建小区、城中村、居民自建房的门牌号码进行了编制。
(四)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加强对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及民主管理的指导,切实提高村干部依法管理村务、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二是及时发放大队干部生活补助,力所能及地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共发放大队干部补助796人次45.53万元。
(五)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县共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63个,全县各类养老机构共有床位1776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9.48张,比“十二五”期末的845张增931张。其中全县社会办养老机构总数4家,床位数299张,公办养老机构14个,床位数1079张,运营状态良好。按季度为10442名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保健补助和长寿补助金323万元;为全县41830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为75周岁以上的7756位农村老人由县财政代缴合作医疗参合资金54.29万元;成立社区老年文艺队8支,演员220人,农村56支老年文艺队。
(六)殡葬改革工作不断深入。一是加强遗体火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火化率。截至12月底,我馆共接运遗体1541具,火化遗体1531具,为200余具遗体提供了整容、化妆等殡仪服务,办理骨灰寄存258盒,接待治丧群众万余人次。二是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全县共拆除活人墓2185冢,完成全县排查总数的100%;开展丧葬用品市场清理整顿,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全县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摸底。销毁封建迷信用品(冥币、纸人、纸马等)3.5吨。三是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兑现惠民殡葬补助资金157.6万元;四是指导乡镇做好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下拨补助资金960万元,12个乡镇14个乡级公益性公墓已建成,并投入使用,32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已完成初步选址工作。
(七)党建引领不断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一是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审批登记,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县共有社会组织132个,其中社会团体10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2个,基金会1个,2020年新增社会组织8个,注销3个。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社会组织,严格社会组织年检,大力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截至6月底年检78家,年检率61.4%,通过78家,通过率100%。18个社会组织两年以上未年检依法纳入活动异常监测名录。落实466工作法,加强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党建工作覆盖,新建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2个。三是率先试点建立县城区社会组织党建联盟,创新党组织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群众新格局,社会组织党组织在各社会组织中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引领功能进一步提升,全县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达43个,党组织覆盖率达96.7%,党建工作覆盖率100%,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八)慈善促进和社会工作打开新局面。一是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大福利彩票理念宗旨、游戏规则、中奖喜讯的宣传力度,拓展销售渠道,福彩市场不断规范。加强全县25个福彩投注站点系统提升改造及销售宣传。2020年全县总销售量为1430万元,销量进度在10县市中排在第五位。二是疫情期间县光彩事业促进会、红十字会等慈善社会组织接收捐赠物资198.52万元,募集资金物资全部用于医院、学校和养老机构抗疫。三是认真做好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体注册登记工作,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县注册志愿者28171人,实名注册的志愿者超过19799人。全县标识志愿服务团体205个,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已达65个。
(九)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效。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申报一批,建设一批的项目发展思路强化民政基础设施项目工作。一是根据“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民政工作宗旨,综合考虑未来五年我县民政事业发展趋势和条件,顺利启动大姚县民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计划纳入发展规划储备养老服务、殡葬改革公共服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基层治理和社区服务共4大类16个大项201个子项目,计划总投资126050 万元。二是总投资2亿元的大姚县城乡公益性公墓项目和大姚县金碧镇敬老院供养楼等3个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完成可研编制和规划用地审批等前期工作,目前正在项目储备和申报阶段。三是加大在建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力度,2012-2019年省政府惠民实事养老项目三台乡敬老院、小红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黄羊岭村委会养老互助站、七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投入使用,昙华乡敬老院、昙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桂花镇敬老院已全部竣工,老年护理院与上海悦心健康达成初步合作协议,引进优势平台提升大姚养老服务水平。
(十)以“蜻蛉模范机关”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民政能力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推动民政“六个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二是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为抓手,成立大姚县民政局“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大比拼工作目标推进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落实机制,考核结果将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同步奖惩挂钩,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县民政工作纳入比拼和监测指标12项,总体完成率达95.8%,多数指标领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民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民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27235569.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235569.4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4623836.9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财政资金紧张,一些工程项目资金未下达;同时各种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严格按照符合条件才纳入,缩减了一些不符合条件人群,相应下达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支出合计136586336.41元。其中:基本支出5879014.84元,占总支出的4.31%;项目支出130707321.57元,占总支出的95.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减少25512043.2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一些工程款未下达,就无法拨付,同时各种困难群众救助人数减少,发放的民生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民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79014.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2388.11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工作变动调入行政人员2名,相应的人员工资增加,同时由于殡葬改革,接运遗体次数增多,殡仪馆人员报销的差旅费也增多,殡葬宣传相关费用增多,殡仪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65764.84元,占基本支出的69.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13250元,占基本支出的30.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民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707321.5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984251.31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很多工程项目无钱拨付,同时各种困难群众人员精准识别,不符合条件的全部剔除,减少了一部分困难人员救助资金的发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70539.68元,卫生健康支出2872388.39元,其他支出1194393.5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67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721942.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4%。与上年对比减少24628993.5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很多工程项目无钱拨付,同时各种困难群众人员精准识别,不符合条件的全部剔除,减少了一部分困难人员救助资金的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246178.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主要用于发放各项人头经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3205800.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主要用于单位正式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3.住房保障(类)支出2699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872.50元,完成预算的9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959.9元,完成预算的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13.00元,完成预算的89.1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27.5元,下降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40.1元,下降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13元,增长23.7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959.9元,占72.04%;公务接待费支出8913元,占27.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959.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959.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困难群众相关工作、日常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891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91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工作调研、招商引资相关工作、乡镇到单位办理相关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32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6281.09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殡葬改革,接运遗体次数增多,殡仪馆人员报销的差旅费也增多,殡葬宣传相关费用增多,殡仪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多。同时由于全县聘用136名民政协理员,相应的人员劳务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姚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9310087.93元,其中,流动资产23377959.7元,固定资产15932128.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875713.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34586.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39310087.93 |
23377959.7 |
15932128.23 |
1036973.23 |
556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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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4.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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