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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1329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1年12月29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31201000

 

大姚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大姚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政法、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任务,以县委第十轮巡察、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纪律作风巡察、州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治庸 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为主线,加强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推动队伍实现革命性重塑变革的目标,有力服务和保障了全县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3人(其中交警大队4人,森林警察大队20人)。其中:行政编制2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1人。

实有车辆编制29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其他特警巡逻车辆4辆,待报废更新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姚县公安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无数据。

大姚县公安局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公安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64418812.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692017.07元,占总收入的98.8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26795.59元,占总收入的1.13%。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7975233.65元,增长12.89%。主要原因是:1.2020年新增民警工资薪金、新招录30名纪监委看护队辅警人员增加补助支出等县级部门拨款及上级公安机关补助、退回原装备款导致本年其他收入较上年末增加。

2020年较2019年收入变化表如下:

年度

2020年

2019年

变化情况

变化幅度

财政拨款收入

63692017.07

56959066.60

7354092.06

11.82%

经营收入

0

0

0

0%

其他收入

726795.59

105654.00

621141.59

587.90%

合计

64418812.66

57064720.6

7975233.65

12.89%

 

2020年收入占比分布表如下:

收入年度

2020年

占总收入比例

财政拨款收入

63692017.07

98.87%

经营收入

0

0

其他收入

726795.59

1.13%

合计

64418812.66

10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公安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65545599.70元。其中:基本支出57070670.21元,占支出总额的87.08%;项目支出8474929.49元,占支出总额的12.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2884864.4元,增长24.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增加10589632.62元,增幅22.78%,主要原因是:1.年内人民警察职级套改薪金增资及2020年新招录辅警人员30名,发放辅警生活补助;2.年度内报销部分2019年度未支付运行经费;3.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原差欠派出所维修改造费等刚性支出。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增加2295231.78元,增长37.14%。主要原因是:1.疫情防控、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办案业务需求增加;2.年内单位往来款项清理核销暂付款。

大姚县公安局2020年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表: 

年度

2020年

2019年

变化情况

变化幅度

基本支出

57070670.21

46481037.59

10589632.62

22.78%

项目支出

8474929.49

6179697.71

2295231.78

37.14%

经营支出

0

0

0

0%

合计

65545599.70

52660735.30

12884864.4

24.47%

 

 

大姚县公安局2020年各项支出占比情况表: 

年度

2020年

占总支出比例

基本支出

57070670.21

87.08%

项目支出

8474929.49

12.92%

经营支出

0

%

合计

65545599.70

10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公安局机关、看守所及派出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070670.2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589632.62元,增幅22.78%,主要原因是年内人民警察职级套改薪金增资及2020年新招录辅警人员30名,发放辅警生活补助,年度内报销部分2019年度未支付运行经费,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原差欠派出所维修改造费等刚性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942944.28元,占基本支出的92.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090,095.93元,占基本支出的7.17%;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37,63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7%。

大姚县公安局2020基本支出占比情况表

项目

基本支出

占比

工资福利支出

32605463.24

57.13%

商品和服务支出

4090095.93

7.1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242159.42

19.70%

资本性支出

37630.00

0.0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22405.64

7.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632254.98

4.61%

住房公积金

2240661.00

3.93%

合计

57070670.21

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公安局机关、看守所及派出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74929.49元。占支出总额的12.92%,比2019年同期6179697.71元增加2295231.78元,增长37.14%。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89204.43元,占支出总额的2.58%;  信息化建设1953840.00元,占支出总额的2.98%;执法办案

4247931.44元,占支出总额的6.48%;特别业务483953.62元,占支出总额的0.74%;卫生健康支出100000.00元,占支出总额的0.15%。项目经费中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支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生活补助和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办案业务需求增加,年内单位往来款项清理核销暂付款。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紧扣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任务,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种影响危害政治安全的风险问题,及时发现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问题,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情报预警职能,为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处置,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提供准确依据。一是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全县5名国保重点人员思想状态稳定,未发现有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情况。二是加强反邪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邪教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五个坚持”为抓手(坚持抓早抓小、主动进攻;坚持防范为先、露头就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坚持统筹境内境外两个战场、网上网下两条战线;坚持“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查处邪教案件3件,拘留3人,取缔非法聚集点1个及一批邪教物品。三是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坚持“保护合法、打击非法,提供服务、抵御渗透”和“依法管理、分类管理、内紧外松、讲究策略”的原则,防范了国际救助儿童会及其境内代理人8月份在我县活动情况,未发现向我县意识形态等敏感领域实施渗透破坏活动。全县共有7名外籍人员,全部为女性,均为跨境婚姻中的外方配偶,其中缅甸籍6人,越南籍1人,经调查,该7人平时都居住在配偶家中,未发现有宗教信仰和违法犯罪的情况。四是加强反恐怖斗争。切实加强重点阵地控制工作,对全县清真寺、礼拜点、回族服务站加强管控,全县辖区现有清真寺两座,其中石羊镇土地祠清真寺正常使用中,大姚县城区清真寺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今年以来均未发现有外来人员传教和存在有违法行为情况。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查处反恐类案件8件8人。五是强化网络安全管理。扎实开展“净网2020”专项行动,切实强化网络安全监督责任,深入开展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对不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的3家单位进行了处罚。

2.认真履行打击犯罪职能职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命案积案攻坚、“三大战役”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查获“10.8”跨境走私假冒卷烟案,涉及假冒伪劣品牌卷烟1.12万条,涉案价值200余万元;破获命案积案3起。全县公安机关区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66件,破案25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下降8.4%,综合破案率为38.7%;发现行命案2起,破2起,保持命案全破的目标。破获网络电信诈骗案件23起,抓获14人,同比上升350%,成功止付902.84万余元;成功冻结674.55万余元。受理各类治安案件1065件,查处808件,查处率为75.9%,处罚718人,其中治安拘留189人,罚款293人,警告236人。查获涉林违法犯罪案件446件,其中刑事案件立案21件、林业行政案件422件,收缴罚没款15.2万元,野生动物143头/只,救助野生动物144头/只。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侦破了“3.12”涉恶团伙案,并顺利移送起诉。自专项斗争以来,共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0人,查扣涉案车辆7辆、房产2套,打财断血合计资金249万余元。核查完结中央督导组、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县扫黑办以及我局摸排线索共135条,圆满完成线索清仓任务。

4.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强化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编制安全生产“三年规划”,增强安全生产底线思维,严查县城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扎实开展交通“减量控大”整治行动,全县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736起,其中醉驾49起,酒后驾驶57起,无证驾驶 367起,超速行驶1270起,不戴安全头盔737 起,不系安全带117起,货车超载95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6044起,依法查处了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县上下形成严管严治的态势,有效遏制了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5.强化职责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公安部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要求,立足公安职责,经局党委研究,制定了七条措施:一是优化便民利企举措,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二是强化金融风险防控,严防发生不稳定事件。三是严格疫情防控措施,严打涉疫违法犯罪。四是严厉打击涉企犯罪,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五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净化社会环境。六是严打跨境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边境稳定。七是加强社会面管控,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用公安大数据核查涉疫人员84批次890人,破获防疫物资诈骗刑事案件2件,挽回损失5700元,查处扰乱防疫秩序案件6件7人,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了公安力量。

大姚县公安局2020年项目支出情况表

项目

 支出

占比

工资福利支出

0

0%

商品和服务支出

5089168.79

60.0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1504.98

1.55%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214600.00

2.53%

资本性支出

3039655.72

35.87%

合计

8474929.49

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828174.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82%。与上年对比增加12244344.64元,增长23.29%。主要原因:1.新增疫情防控支出;2.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办案业务需求增加;3.年内单位往来款项清理核销暂付款。其中:基本支出56686248.93元,占总支出的87.44%;项目支出8141926.01元,占总支出的12.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55632853.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7590927.3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56200.95元;信息化1953840.00元,执法办案4247931.44元;特别业务483953.62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222405.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1%。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97499.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988404.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36501.92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732254.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000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49964.7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82290.24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24066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2240661.00元。

大姚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项  目

公共安全支出

离退休经费

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

住房公积金

卫生健康支出

合  计

经常性经费

项目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公共卫生

大姚县公安局

47590927.31

8041926.01

1097499.40

2988404.32

136501.92

2240661.00

2632254.98

100000.00

64828174.94

占总支出比率%

73.41

12.4

1.69

4.61

0.21

3.46

4.06

0.15

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55000元,支出决算为1601898.92元,完成预算的91.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85123.92元,完成预算的91.6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667247.79元,完成预算的88.9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7876.13元,完成预算的9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775.00元,完成预算的67.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接待费均全额纳入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大姚县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十八条措施》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659153.25元,增长69.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51306.25元,增长6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847.00元,增加87.89%;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477196.46元,增长251.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2020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更新购置警务用车4辆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扫黑除恶等公专项工作业务增大;3.报销2019年部分未支付车辆消耗费;4.年度内上级公安机关督导检查工作及往来办案单位增大导致年度公务接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5123.92元,占98.95%;公务接待费支出16775.00元,占1.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5123.9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67247.79元,购置车辆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17876.1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6辆以及特警大队40辆巡逻摩托车。主要用于大姚县公安局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77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7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大姚县公安局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和省州及外县(市)公安机关协助案件办理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19589.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2925.23元。主要原因分析:报销2019年未报销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机关日常运行,发生的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姚县公安局资产总额66589502.17元,其中,流动资产6187216.11元,固定资产(净值)55259396.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1848032.98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3294856.7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48315.9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61281.44元,固定资产减少3632417.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35项,账面原值1783914.7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04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6589502.17

6187216.11

55259396.33

46577122.82

1,303,730.23

2310854.15

5067689.13

 

 

1848032.98

3294856.7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1.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7850.00元,其中购货物支出192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5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78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开展的2020年县本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6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分别为: 

1.2020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中央/省级/州级/县级/配套资金5927900.00元,实施单位大姚县公安局; 

2.2020年级政法部门服装经费项目中央/省级/州级/县级/配套资金126100.00元,实施单位大姚县公安局。 

3.2020年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工作经费项目中央/省级/州级/县级/配套资金30000.00元,实施单位大姚县公安局。

4.省对下公安专项资金项目中央/省级/州级/县级/配套资金99300.00元,实施单位大姚县公安局。

5.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人员补助经费项目中央/省级/州级/县级/配套资金56600.00元,实施单位大姚县公安局。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项目中央/省级/州级/县级/配套资金100000.00元,实施单位大姚县公安局。

  (二)202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通过对2020年整体支出预算进行绩效自评,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提高我单位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的履职能力。 

  我单位2020年预算执行完毕及县财政局布置安排后,通知开始着手组织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开始收集数据,开展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4.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31201111

 


附件【大姚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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