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533501000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城镇燃气安全运营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城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的报批。配合做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四)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指导建筑活动,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及施工、建设监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支持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监督勘察设计的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负责辖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震后应急抢险相关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五)承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拟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六)承担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职责。负责分级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具体指导、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县级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库的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七)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八)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资金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十)承担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拟订城市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监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工作的指导。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以赴抓项目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完善项目负责制,每个市政项目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项目协调,同时派驻两名技术人员担任甲方代表,负责项目管理和工程签证,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局2019年实施的重点项目共28个,涉及项目总投资32988万元。截至10月中旬,已完成投资约12729万元,完成投资比例达38.59%。县城亮化、白塔农贸市场等项目已开工;蜻蛉湖湿地公园绿化提升改造、南入城口景观绿化、白塔公园提升改造、东北片区路网、一环路西段、工业大道延长线等重点项目推进顺利。2019年我县“厕所革命”工作建设目标任务合计11座,其中,新建公厕7座,改造1座,旱厕消除3座。截至2019年10月14日,完成新建公厕1座,改造1座,消除旱厕并进行改造3座;正在建设的有6座,预计2019年12月25日建设的6座公厕能完工并投入使用,任务完成率100%。
2、认真开展农村危改“回头看”,巩固农村危房改造成果。
2019年实施4类重点对象111户,非4类重点对象245户,截至目前,全县4类非4类危房改造已全部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中央、省州、县共下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488.5万元,已按照各乡镇危房改造结算资金全额下达,无缺口资金。除10月9日下达最后一批补助资金3798万元外,先前下达的补助资金已全部兑付完毕。认真开展好危房认定及住房安全牌贴挂工作。全县对土木结构房屋共张贴住房安全标识牌22517户,张贴不符合政策扶持的661户。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工作,通过开展回头看工作,不断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巩固了危房改造成果。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建新拆旧工作,截至目前,4类重点对象还有14户未拆除旧房,非4类有21户未拆除旧房。
3、完善乡村“一水两污”项目建设,建设美丽乡村。
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村镇“一水两污”项目建设,投资1519万元的石羊镇污水处理厂、1380万元的石羊镇与三岔河镇共建共享生活垃圾处理垃圾填埋场已投入使用,投资750万元的赵家店镇、龙街镇、新街镇、六苴镇、桂花镇5个垃圾收转运项目已完成垃圾清运车采购并交付使用。筹集资金3150万元,专项用于各乡镇“一水两污”项目建设,同时各乡镇整合项目资金加快环卫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各乡镇共有垃圾清运车22辆、垃圾桶(箱)1457个,垃圾热解站4个,建设垃圾池(房)939个,村镇公厕154座,全县垃圾处理设施不断完善。六苴镇、桂花镇、铁锁乡、龙街镇为彻底整改环境最差点,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资金分别投资120万元建设日处理垃圾5吨的垃圾热解站,解决了垃圾量大、无处理设施的问题,极大地改善了镇村人居环境;金碧镇结合环境卫生最差点整治和河长制工作的落实,用县级下达的资金购置垃圾车2辆,垃圾桶150只,完成了南永公路沿线、蜻蛉河沿线、城郊结合部、乡村道路沿线村组垃圾收运工作,解决村民垃圾沿河、沿沟、沿箐乱倒的问题,从源头上治理农村环境脏乱情况。目前全县集镇供水设施覆盖率100%,垃圾治理设施覆盖率100%,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63.64%。
4、攻坚克难,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截至10月底,我县已完成2019年棚改项目723套,占州下达我县棚改任务数605套的119.5%,安置方式为货币化补偿安置。一是积极申报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资金9000万元,分别在石羊镇、龙街镇2个片区(属全国重点小镇)实施,项目总投资12873.62万元,改造户数201户,改造总面积45827.64平方米。2019年8月23日,已到位债券资金9000万元,现两个乡镇正紧锣密鼓开展棚改房屋征收前期相关工作。二是积极申报争取2020年县城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资金13000万元,目前正在开展资金申报前期工作。三是成立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对我县2000年以前建设的,重点是已房改公房老旧小区进行摸底排查,共排查出涉及的小区21个,涉及户数884户,涉及楼栋数78栋,涉及建筑面积8.58万平方米,19年我县拟申报老旧小区改造2个。
5、加强“两违”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一是紧紧围绕省州的安排部署,以“六创”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市容管理、环卫保洁、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市政设施养护、园林绿化管养等各项城市管理常态化工作,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城市形象和品位不断提升;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两违”工作领导组,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目标。三是发放了“两违”建筑告知书15份,责令停工15份,依法整改15户。四是拆除“两违”建筑2起,从根本了遏制了“两违”建筑的蔓延,有效促进制止和查处“两违”建筑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五是组织力量对全县城区侵占绿化带设置广告牌现象展开集中整治活动。组织了专业广告拆除工人,对咪依噜大道绿化带两旁的32块广告牌进行了拆除工作,消除了视觉污染和城市安全隐患。
6、认真履职,加强监管,做好各项职能工作。
加强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转包、违法分包、违规出借资质等问题及时制止,对工程建设中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而又整改不力的对项目负责人实行扣分制,并督促及时整改,截至目前,共检查在建项目工程65项次,填写安全监督巡查检查记录38份,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6份,停工通知1份,查出、责令整改安全隐患意见、建议500余条,实现监管的在建项目安全生产隐患得到及时整治,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县工程建设安全形势稳定,质量稳步提高,2019年查处招投标领域违法案件两起,维护了建筑市场秩序,促进了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全县国有资金投资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及非国有投资项目直接发包备案工作,截至9月底,完成公开招投标项目监管 5个,节约资金492.24万元。严格履行人防建设工程管理审批、指挥通信系统建设管理等职能,1至10月共审批人防易地建设项目119个,征收易地建设费31.6589万元。目前,全县共有房地产企业21家,在库地产项目16个,未开工项目3个,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制度,保证了商品房小区开发建设资金安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全县有物管企业15户,对27个小区开展物业管理工作。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来抓,全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了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的目标。
7、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以监管行业乱象治理为重点,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推动“城市病”治理工作,发出整改通知书31份,帮助整改占道经营127起;共办理行政案件10件,处罚10人,行政罚款1500元,行业乱象整治14件(恶意差欠环卫工人工资1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小区物管纠纷1件,农贸市场街道综合整治4件差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恶意讨薪1件,恶意阻挡施工1件,强收摊位费1件,拆除违法建筑4件4户7463.22平方米,腾退城市绿化面积255平方米,百草岭大街永盛小广场长期占道经营摊位乱点被整治,小南河、白塔湖部分违建被拆除)。特别是今年4月3日至4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司法局、金碧镇等多家单位,对县城东南片区李湾社区赵家坝小组村民违反规定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组织进行拆除,有力的震慑了城郊结合部村民私搭乱建的违法势头,切实维护了法律尊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8、切实担起责任,扎实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通过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锤炼党性。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持久深入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以及住建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积分制管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要求,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水平,1-9月召开班子会、党组会共20次研究议决重大事项94项。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通过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县住建局认真按照主题教育的各项要求组织开展学习教育、集中研讨、专题辅导、调查研究,抓实参学人员自学、抓实班子集中学习、抓实调查研究、抓实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学习4次,专题调研1次,查找出存在问题18条,制定整改措施26条。三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同步监督检查、同步推进落实,至9月底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次,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5次;班子成员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股室(站所)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至9月底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2次,对重点股室和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8人次,专题约谈15人次,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4次;四是加强党管意识形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员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履行好党组、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班子会、支部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领导小组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次。切实加强舆论引导,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强国”等平台,扎实抓好干部职工意识形态领域知识学习培训,组织知识测试1次,切实巩固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5人。其他人员31人,主要是临时人员31人。
离退休人员6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18332710.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332710.9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27173.23元,主要是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17569194.05元。其中:基本支出11604673.34元,占总支出的9.87%;项目支出105964520.71元,占总支出的90.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02571181.14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后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部分款项未支出。三是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04673.3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91483.52元,占基本支出的81.79%;商品和服务支出498926.77元,占基本支出的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4263.05元,占基本支出的13.91%;(与上年对比减少3313299.73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划转到县林草局8人,划转到县自然资源局3人,划转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4人,县住保中心并入5人,本年内调入2人,新招录人1人,退休2人,人员总计减少9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抚恤金等人员经费支出11105746.57元,占基本支出的9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98926.77元占基本支出的4.3%。人均日常公用经费7795.73元(不含临时人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170920.71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7104.72元,占项目支出的3.98%;国防支出576504.43元,占项目支出的1.31%;节能环保支出1970988.27元,占项目支出的4.46%;城乡社区支出29503524.9元,占项目支出的66.79%;住房保障支出10362798.39元,占项目支出的23.46%;与上年对比减少51051481.41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7104.72元,比上年增加1757104.72元;国防支出576504.43比上年增加530286.65元;节能环保1970988.27元,比上年增加1299988.27元;城乡社区支出29503524.9元,比上年减少51335780.23元;住房保障支出10362798.39元,比上年减少3303080.8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75594.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44%。与上年对比减少54364781.14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后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部分款项未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56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88511.88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7104.72元;
2.国防支出576504.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人民防空576504.43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399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70541.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4905.9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8548元;
4. 卫生健康支出822126.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50790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4217.18元;
5.节能环保支出1970988.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主要用于水体1970988.27元;
6.城乡社区支出37052713.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549188.9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5243.19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2606.53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006714.32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3447160.17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321800.69元;
7.住房保障支出11003649.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3%。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10182078.39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80720元、住房公积金640851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250元,支出决算为641889.07元,完成预算的122.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25479.11元,完成预算的14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409.96元,完成预算的117.2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增加小型机动人防指挥车1辆,因该项目为年中增加项,年初未纳入预算,致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二是2019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加大,比年初预算增加2409.96元支出,致使公务接待费用比预算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23374.77元,增长19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71490.74元,增长306.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115.97元,下降74.5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购置人防机动指挥车1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5479.11元,占97.44%;公务接待费支出16409.96元,占2.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5479.1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76504.43元,购置人防机动指挥车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2019年我局新建人防机动指挥所1个,项目建设含人防机动指挥车1辆,2019年我局按合同约定支付购置税36504.43元、项目承建方指挥车工程款540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974.6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409.9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409.9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926.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4318.59元,主要原因是劳务费比上年大幅减少,减少1114828.83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6758.1元、印刷费2750元、手续费130元、水费1741.5元、电费2758.14元、邮电费2606.46元、差旅费80924.86元、维修费3364.8元、公务接待费13819.96元、劳务费975元、工会经费70528元、公务运行维护费19569.95元、其它交通费用253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86361426.42元,其中,流动资产256831183.54元,固定资产8400335.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1129907.52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2697185.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减少3526532.07元,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按政府会计制度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净值减少;没有处置房屋建筑物、车辆、报废报损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 次 | 资 产 总 额 | 流 动 资 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 投资 有价 证券 | 在建 工程 | 无形 资产 | 其它 资产 | ||||
小 计 | 房 屋 购 筑 物 | 车 辆 | 单价 200万 以上 大型 设备 | 其它 固定 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8636.14 | 25683.12 | 840.03 | 321.09 | 137.94 | 0 | 656.88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劵+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5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56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09)
(二)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通过对2019年整体支出预算进行绩效自评,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提高我单位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的履职能力。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预算执行完毕及县财政局布置安排后,通知开始着手组织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开始收集数据,开展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4.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533501111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
上一条: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下一条:大姚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