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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部门,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种植业、蚕桑业、畜牧业、渔业、生物产业、农业机械化、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职责;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订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大姚县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发展信心、理清发展思路、转变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突出粮食安全、农民增收、民生改善三大目标,以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为己任,以改革为动力,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增强农业科技支撑,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全面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社会全面进步。一是突出粮食安全,推进种植结构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快推进,实施省级粮食重点产业县和产业基地创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全年大小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7.7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15万吨以上。其中大春播种面积23万亩,粮食产量10·17万吨。小春播种面积17.6万亩,粮食产量3.65万吨。晚秋播种面积7.1万亩,粮食产量1.22万吨。蚕桑、魔芋、百合、芒果、花卉、人工食用菌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2019年新植桑园420亩,预计全年实现养种65000张,年产蚕茧2500吨,实现蚕桑产值1.3亿元。种植蔬菜14.8万亩,产量23.58万吨。魔芋2.4万亩,产量4.8万吨。水果5.72万亩,产量4.7万吨。油菜3万亩,产量0.51万吨。人工食用菌0.09万亩,产量0.02万吨。种植花卉0.78万亩,中药材2.9万亩,产量0.22万吨。全县发展新植百合1万亩,技术指导服务加强,抓好示范园建设。二是突出山地牧业,健康养殖推进。大力发展标准化养殖,预计年内培育规模养殖大户100户以上。预计全年实现畜牧业产值13.2亿元以上,肉类总产2.8万吨,生猪出栏23万头,肉牛出栏2.2万头,肉羊出栏18万只,家禽出栏90万只。加强非洲猪瘟、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春、秋两季免疫数占存栏数的95%以上,免疫抗体综合合格率达70%以上,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认真推行动物免疫联报联检制度,严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两个关口,努力实现检疫监管的流程运行、过程监管和全程可追溯,产地检率和屠宰检疫率达100%。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示范推广池塘精养、名特优养殖、大水面增殖养殖等先进技术,大力发展休闲渔业。2019年预计实现稻田养殖5000亩,淡水养殖12500亩,实现水产品产量2503吨,渔业产值达3346万元,增8%以上。三是突出主体培育,产业化进程加快。继续开展省州县龙头企业的申报评选和运行监测管理工作,加强龙头企业动态监测,积极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参加会展,计划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户以上、州级农业龙头企业3户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个以上。争取我县省州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达35家,预计2019年农业龙头企业完成销售收入达363547.5万元,比上年增12%,农产品加工业产值332490万元,比上年增10%以上。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计划新增种植大户92户、家庭农场30户、专业合作社100个、社会化服务组织4个,争创州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家,州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家,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土地入股、订单农业等联结机制,继续做好全县112个益农信息社建设,让农户获得更多增值收益。打造高产粮烟、高效林业、优质蚕桑、山地牧业、特色果蔬、开放农业为主的特色产业群,大力推进核桃、花椒、蚕桑、百合、芒果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加工,实现全产业链发展,努力建设云南绿色食品基地。实施质量强县,建立健全大姚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实现新增认证产品8个,实现全县12个乡镇农产品安全快检体系民生工程全覆盖,快检能力全覆盖,全年开展农产品检测3300份。四是突出协调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努力建设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好省级粮食重点产业县和产业基地创建,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统筹抓好中低产田地改造、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建设。加快农产品物流配套建设,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加快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以南永线、元石线两条生态经济廊道优质油菜种植为契机,带动沿线乡镇优质粮油、特色蔬菜、蚕桑产业、精品畜牧业等农业产业基地发展,将两条生态经济廊道建设与大姚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相衔接,以农业产业发展推动生态休闲旅游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步伐。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农产品区域布局,高点定位、适度超前编制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规划,明确总体思路、任务目标、功能定位、重点内容、建设期限、实施步骤和组织领导、扶持政策、保障措施。打造扶贫绿色产业示范园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引进加工龙头企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形成一产为基础、接二(产)连三(产)融合互动发展格局,促进农产品加工和绿色食品制造业快速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得到夯实,农村人居环境初步改善。一是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利用浦发银行融资贷款6500万元,围绕29个县乡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样板和百合、枇杷、软籽石榴等新兴产业基地,推进2.1万亩中低产田改造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已组织实施37个子项目,建设面积2.3万亩,项目总投资4607.01万元(其中:财政投资3437.53万元,受益经营主体投资1169.48万元)。二是推进沪滇项目实施。实施大姚县金碧镇仓街社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计划建设1000亩蔬菜种植基地,150亩钢架大棚及冷库、灌溉设施,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扶贫资金1000万元,整合资金250万元。完成土地流转、土地平整,准备辣椒移栽种植。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评审,进入招投标准备阶段。目前,资金到位1000万元,项目前期经费50万元。三是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县建成自然村及镇村公厕553座,实现全覆盖;农村卫生厕所改造5.83万户,占乡村总户数的86%,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4.97万户,普及率达50%。五是突出生态循环,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深入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促进全县耕地质量等级提升。铁腕治理畜禽养殖污染。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对非禁养区内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实行“一场一策”,积极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模式,建设“猪-沼-菜(果、茶、粮、鱼)”绿色循环生态农业,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85%以上,改善农村环境。六是突出农业安全,强化农业执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手段,建立全县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全面开展农药经营许可,开展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专项检查、专项打假等活动,年内查处违法案件达20件以上。推进兽医综合执法。开展兽药、饲料市场的监督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养殖、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检监督工作制度,坚决打击贩卖病死畜禽、泔水喂猪、私屠滥宰、牛肉注水、违规使用或非法添加药物等违法行为。年内查处违法案件达10件以上。渔业安全生产机制建立健全。继续实施禁渔区、禁渔期制度,进一步强化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动机制,坚决打击使用、制造、销售电力捕鱼器行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严格落实减负政策,加强对涉农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平安大姚”建设的总要求,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大力推进平安农机建设,重点抓好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饲料、农业机械、休闲农业、设施农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全年无重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七是突出改革创新,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使农村土地变成发展的活资本。目前,涉及6.72万农户、58万亩耕地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数据库汇交已进入农业农村部平台,工作进入查缺纠错、矛盾纠纷调处整改扫尾阶段。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县赵家店镇7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组已完成成员资格认定、清产核资、折股量化工作,试点工作的开展,为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累了经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以生猪保险为示范,巩固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成果,进一步创新农业政策性保险产品,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抵御自然灾害中的作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八是突出科技创新,增强农业发展原生动力。实施农业科技提升行动。开展生猪改良4.3万胎、肉牛冻精改良1.2万胎、种羊扩繁户提供种公羊600只。实施生态农业关键生产技术项目,解决生态农业发展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力在增产模式总结与推广、新品种引进与应用、新技术转化上求突破。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推进农机农艺相融合,加快“农机换人”步伐,规范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260万元,2019年全县农机总动力达29万千瓦,农业机械化水平达50.5%以上。九是突出扶贫成效,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着力巩固精准脱贫成效。履行产业扶贫办公室工作职责。发挥县产业扶贫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协调相关部门,突出问题整改补短板,培强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密切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做好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增强脱贫发展后劲,巩固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继续抓好“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扎实开展好农业农村局所挂包的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工作,确保所挂包的贫困村、贫困户如期脱贫。十是突出作风转变,增强责任担当。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继续抓好以“四个一批”项目为重点的农业项目建设,继续抓好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样板创建工作。按照《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落实项目意见提出、项目审定、最终验收的主管领导负责制,严格执行项目申报逐级签字制度,加强项目从申报到验收的全程监管,严格执行项目报账制度,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确保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全力推进,计划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10.5亿元。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积极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完善目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强化督查、责任追究、述廉评廉等制度,充分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和机关建设的能动性,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不正之风,杜绝“慵懒散木推”,全力确保政令畅通。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问题亲自管、责任亲自担,当好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扎实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推进生态农业发展中勇挑重担,在脱贫攻坚战中主动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涉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统筹抓好依法治县、五城同创等工作,推动共青团、工会、妇委会、老干部、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健康发展。加强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健全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全力抓好州县考核任务落实,实施重点工作延伸考核、产业项目绩效考核,强化跟踪问效与督查督办,推行痕迹化管理,促进工作任务落实,改进作风和提升效率,引领全局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州县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努力开创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与上年相同。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97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18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参公管理人员4人,事业人员89人
其他人员71人,其中:遗属补助人员30人,蚕桑辅导员41人。
离退休人员8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5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3,364,861.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209,861.13元,占总收入的99.6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5,000元,占总收入的0.36%。
收入比上年47,622,319.34元减少4,257,458.21元,减8.9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资金以及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精神,由县级统筹整合资金用于脱贫攻坚;二是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1,117,800.00元,减87.82%,主要是本年从财政存量资金中安排155000元,比上年减少1,117,8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50,671,577.92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支出50,595,666.42元,占本年支出的99.85%,其他75,911.50元,占本年支出的0.15%;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20,349,008.96元,占本年支出的40.16%,项目支出30,322,568.96元,占本年支出的59.84%,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17,353,557.63元,占支出的34.25%,商品和服务支出8,460,303.62元,占本年支出的16.7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562,286.95元,占本年支出的44.53%,资本性支出1,449,729.72元,占本年支出的2.86%,对企业补助845,700.00元,占本年支出的1.67%。
支出比上年50,187,568.51元增加484,009.41元,增0.9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2019年度深化机构改革,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及人员划转,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2人,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49,008.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723,389.58元,占基本支出的96.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25,619.38元,占基本支出的3.07%。
基本支出比上年19,368,029.58元增加980,979.38元,增5.0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深化机构改革,相关职能职责及人员划转,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2人,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322,568.96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动物防疫物资采购支出916,067.5元,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经费支出29,062元,草地贪夜蛾综合防治248,000元,植保绿色防控30,000元,非洲猪瘟防控40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样品采购支出15,399.72元,兑现草畜平衡和禁牧补贴资金9,149,500元,蚕桑产业发展补助2,795,533.37元,百合种植补助3,167,710元,蚕桑产业晚秋茧收购补助3,724,694.8元,油菜种植补助546,830元,水稻高产创建物资补助28,530元,农业救灾补助250,000元,立体间套种及晚秋示范样板补助190,753.83元,动物防疫补助274,290元,动物防疫死亡补偿55,413元,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偿9,400元,农业担保贷款企业保费补助485,700元,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奖补300,000元,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助60,000元。
项目支出比上年30,819,538.93元减少496969.97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资金以及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精神,由县级统筹整合资金用于脱贫攻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95,666.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比上年50,187,568.51元,增加408,097.91元,增0.81%。其中:基本支出20,349,008.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0.22%,比上年19,368,029.58元,增加980,979.38元,增5.0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深化机构改革,相关职能职责及人员划转,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2人,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30,246,657.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59.78%,比上年30819538.93元,减少572881.44元,减1.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资金以及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精神,由县级统筹整合资金用于脱贫攻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36,227.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主要用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经费682,017.85元,县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054,209.72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支出367,753.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非洲猪瘟综合防控177,000元,科技增粮措施推广190,753.83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8,486.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28,322.4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69,209.9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0,954.08元;
9.卫生健康支出1,559,48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73,817.81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补助585,663.44元;
10.节能环保支出47,055.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土壤污染防治支出28,218.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支出18,837.90元;
11.城乡社区支出85,475.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支出30,0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支出55,475.64元。
12.农林水支出41,916,799.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5%,主要用用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工资福利支出12,739,526.34元,日常公用支出625,619.3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1,509.5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57,878.25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744,041.07元;病虫害控制1,991,324.2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300,000.00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71,000.00元;农业行业业务管理3,807,954.00元;防灾救灾498,000.00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485,700.0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9,200,247.00元;扶贫生产发展54,000.00元;
13.交通运输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支出1,184,3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250.00元,支出决算为79,266.40元,完成预算的98.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261.40元,完成预算的9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005.00元,完成预算的99.24%。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办法,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实行预先审批制度。事前先由相关站所、股室向领导请示,报销时必须同时有局长和分管领导签署的预审单,才予以报销。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9,266.40元,比上年132,267.57元,减少53,001.17元,减40.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47,261.40元,比上年87,863.57元,减少40,602.1元,减46.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32,005.00元,比上年44,404.00元,减少12,399元,减27.9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办法,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实行预先审批制度。事前先由相关站所、股室向领导请示,报销时必须同时有局长和分管领导签署的预审单,才予以报销。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261.40元,占59.62%;公务接待费支出32,005.00元,占40.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261.4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261.4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农业畜牧业科技推广、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监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动(植)物检验检疫、渔业渔政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00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0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级开展农业畜牧业科技推广、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监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动(植)物检验检疫、渔业渔政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业务工作督导、检查、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5,619.38元,比上年的561,963.96元,增加63655.42元,增11.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深化机构改革,年度内人员调入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及工会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重点用于保机关运转的各项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姚县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85,457,438.14元,其中,流动资产81,564,737.21元,固定资产3,892,700.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40,453.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382,913.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85457438.14 | 81564737.21 | 3892700.93 | 2390167.01 | 170556.27 |
| 133197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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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工作,主要是单位通过委托招投标代理 采购及询价问价方式自行分散采购。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采购预算资金2,716,100.00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资金1,516,100元,服务采购预算资金1,200,000元;实际采购金额2,379,600.00元,其中:货物采购金额1,322,100.00元,服务采购金额1,057,500.00元;节约资金336,500.00元,节约率12.39%。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9,600.00元,占实际采购金额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0,300.00元,占实际采购金额22.2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9 年度下达我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年度预算资金32,019,532.14元,全年执行数30,322,568.96元,执行率94.7%,绩效自评为优。
2019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按照全力打造全省一流“绿色食品牌”的部署,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按可比价计算完成39.65亿元,同比增5.8%;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26.14亿元,增5.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1602元,增长9.4%。
(二)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完毕及县财政局布置安排后,通知开始着手组织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开始收集数据,开展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通过对2019年整体支出预算进行绩效自评,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提高我单位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的履职能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其他收入155,000元,属于县级财政从存量资金中安排用于2019年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及农户调查工作经费91,500元,农村经济信息统计项目资金63,5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部门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7.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2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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