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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信访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129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信访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20101000

大姚县信访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大姚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拟定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工作。协调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州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信访业务培训等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大姚县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担当作为,信访维稳成效明显。一是适时召开大姚县关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制定《大姚县关于坚决打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攻坚战总体方案》和《关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大姚县信访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县级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的大姚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在县委、县政府财政状况极其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向县财政争取工作经费200,000.00元,千方百计为信访维稳工作提供财力保证。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委、县政府与12个乡镇、29个县级部门签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信访维稳承诺书,对排查出的重点信访事项及重点信访人员、重点信访群体进行交办,向乡镇及县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印寄了《致全县乡镇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一封信》,将信访维稳领导责任、属地责任、主管责任以及问题化解责任、人员稳控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四是挂图作战,在县委政法委设立国庆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挂图作战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分管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昼夜值守,实行每天两次“零”报告制度,严防漏管失控发生越级上访。五是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成立劝返应急处突工作组基础上,从政法委、公安局、信访局等7个县级部门、金碧镇等6个乡镇抽调30余人组成信访维稳工作组,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反应快捷、处置有力”劝返应急工作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活动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期间,大姚县未发生到楚赴昆进京越级访,首次实现“国庆”期间“零上访”工作目标。

2.真抓实干,案件评查成效明显。一是坚持实事思想路线,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根据《楚雄州信访评查制度》和《楚雄州信访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县情,制定《大姚县信访评查制度》和《大姚县信访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大姚县信访局信访案件评查委员会,采用“带案下访”形式,组织涉案乡镇和部门分管领导、“两代表一委员”对45件信访案件从“程序是否合规、问题是否化解”两个方面,进行“一案双评查”。三是针对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瑕疵和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切实提高全县信访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通过案件评查,强力助推大姚县信访积案攻坚和“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

3.攻坚克难,积案攻坚成效明显。一是认真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勇于自我革命的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克服庸懒散思想,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以“领导包案、责任落实、销案化解、跟踪督办”为着力点,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到位一处理”原则,积极整合社会资源,综合运用听证评议、司法调解、帮扶救助、教育疏导、依法处置等各种手段,高效化解80件信访积案。二是用活用好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州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1,150,000.00元,化解27件“重特大”信访积案,充分发挥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的杠杆作,撬动“骨头案”“钉子案”的化解,一大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领导重视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得以有效化解,全县信访“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大幅锐减至33件。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乡镇党委政府主战、县级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由县委副书记领衔挂帅,以“事要解决、人要息访”为核心,以信访矛盾突出的中心镇金碧为重点,深入开展以“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克难攻坚化解信访积案”为主要内容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着力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

4.建章立制,机制创新成效明显我局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在学做结合、学以致用上下足功夫,进一步激发斗志,提振精气神,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能力水平,始终坚持把完善制度机制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不断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后的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研究制定《中共大姚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大姚县乡镇班子成员轮流到县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大姚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大姚县选派年轻干部到县信访局学习锻炼制度》《大姚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日程安排手册》,有5名乡镇班子成员、5名年轻干部到信访局跟班学习锻炼,通过不断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充实信访工作队伍、增强信访工作力量、夯实信访工作基础。通过努力,2019年州对县信访工作考核中被考核为优秀等次,大姚县被国家信访局授予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荣誉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4个机构,即:办公室、接访办信股、网络信息股、督查督办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信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人,是遗属补助人员1 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姚县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信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375,265.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75,265.5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总收入3,561,902.49元相比,减少186,636.90元,减少5.2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信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556,675.52元,其中:基本支出2,039,296.57元,占总支出的57.34%;项目支出1,517,378.95元,占总支出的42.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3,806,341.97元相比减少249,666.45元,减少6.56%,主要原因:一是年内下达信访局中央、省、州信访疑难资金有所增加,县财政下达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上年结余结转资金本年形成支出,导致项目资金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二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 人,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信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9,296.57元。与上年2,600,676.91元相比基本支出减少561,380.34元,减少21.59%,主要原因:在职人员2019年3 月调出3人,调入1人,10月调入1 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61,421.57元,占基本支出的91.28%;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177,875.00元,占基本支出的8.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信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7,378.95元,与上年1,205,665.06元相比增加了311,713.89元,增长25.85%,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达信访局中央、省、州信访疑难资金比上年有所增加,县财政下达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上年结余结转资金本年形成支出,项目资金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中央、省信访疑难资金1,000,000.00元,用于化解27件“重特大”信访积案。

2.县信访工作经费200,000.00元,用于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做好国庆庆典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95,820.35元购置公务用车1辆,以前年度结余的信访维稳工作经费110,785.60元,用于县日常信访保障工作。

4.脱贫攻坚开展群众工作经费10,800.00元,用脱贫攻坚开展群众工作差旅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6,675.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806,341.97元相比减少249,666.45元,减少6.56%,主要原因:一是年内下达信访局中央、省、州信访疑难资金有所增加,县财政下达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上年结余结转资金本年形成支出,项目资金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二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 人,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85,089.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4%。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及信访专项业务工作开展,其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86,091.15元;商品和服务(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职人员车改补贴等)支出486,220.6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遗属补助、信访人救助)支出1,004,557.00元;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08,220.35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52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和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7,289.20元,退休人员退休费统筹外部分42,240.00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7,739.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3,723.5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4,015.64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4,3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1,020.00元,支出决算为210,219.64元,完成预算的99.6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6,376.64元,完成预算的99.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43.00元,完成预算的96.0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89,071.27元,增长894.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9,978.27元,增长1,158.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7.00元,减少19.0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要求,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大幅增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报废1辆,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大幅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376.64元,占98.17%;公务接待费支出3,843.00元,占1.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376.6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5,820.35元,购置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556.2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4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要用于处置信访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信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875.00元,与上年197,649.42元相比减少19,774.42元,减少11.12%,主要原因:2019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开支,其中:办公费25,057.22元、水费3,784.16元、电费3,715.90元、邮电费369.72元、差旅费5,770.00元、租赁费4,639.00元、公务接待费3,447.00元、劳务费11,000.00元、工会经费13,21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4.00元、在职人员车改补贴105,7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姚县信访局资产总额458,834.50元,其中:流动资产194,238.12元,固定资产264,596.38元。与上年944,606.55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5,772.0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55,395.43元,固定资产减少230,376.62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90,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9,04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58,834.50

194,238.12

264,596.38

 

193,780.55

 

70,815.8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900.00元,是采购办公设备和公务用车;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9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4.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大姚县信访局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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