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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107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22501000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研究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督促落实。

(二)负责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三)围绕中共大姚县委、大姚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乡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县级、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五)研究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属和各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六)负责建立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各级行政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的建议;拟订全县各级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县、乡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选调的编制使用审批。

(七)审核县委、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职责配置与调整,协调县委、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负责全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责的审核。

(八)审核县委、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含部门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与调整、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并以县委编委文件报州委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审核县人大、县政协内设机构的设置与调整、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以县委编委文件报州委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与调整、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以县委编委文件报州委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九)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中共大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中心,“放管服”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认真做好县乡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狠抓政策落实,完善政府权责清单,构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的监管体制。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楚政发〔2017〕30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大姚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县乡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审改办发〔2018〕1号),全县共清理规范行政职权87项。其中:取消20项,新增17项,调整50项;共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2项,其中:取消2项,保留实施40项。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整改工作。为确保我县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事项要素齐全、流程规范、办理深度达到要求,实现一网通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的,使得政务服务平台上的事项要素信息与办事指南要素内容一致,我办于4月20日至23日对我县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核查,梳理出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存在的问题清单并下发了《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大姚县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事项的紧急通知》。5月14日,由县政管局和县审改办组织进驻部门窗口的工作人员近50余人对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了再次培训,与会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对县级251项行政许可事项要素进行再次修改完善。三是压缩审批时限,规范审批流程。指导各部门对所有审批事项编制业务手册、办事指南和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事项梳理完善工作。进一步厘定审批事项的名称、对象、法定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内容,对类似“审批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等笼统性表述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压缩了事项办理时限,对审批事项办理程序进行了细化。全面公开审批事项和环节,按照承诺时限办结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企业和公众在审批及监管部门之间耗费的时间成本,避免因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内部协调不畅给行政相对人造成不便,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公众的便利化水平。通过精简优化,使审批流程、环节和申报材料减少1/3以上,审批效率总体提升50%以上。四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整改工作。为认真做好我县营商环境整改工作,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根据《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34号)精神,我办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从简化行政审批、规范办事指南等方面入手,持续抓好“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五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72〕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7〔14〕号)要求,印发了《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姚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姚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抽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人员的通知》,对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方法步骤、责任分工及时限要求,确保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2、创新管理,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不断优化。一是全力抓好减编控编工作。我县严格机构编制纪律,严禁机关超编进人、增设机构等违规行为发生,实行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空编岗位公开选调制度,根据出台《大姚县关于消化县级党政机关超编人员实施意见》,切实做好超编人员整改消化工作。截至2018年10月,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共有在职人数5855人。其中:公务员1471人,事业人员4290人,工勤人员94人。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机关工勤编制有效控制在州编委下达的6063名编制总量范围内。二是扎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和统一代码赋码工作。全面完成我县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全县符合条件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172个。其中:参加年度报告公示167个,初始登记4个,变更登记32个,证书补领1个,注销登记3个,冻结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个,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率为100%。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赋码率达100%。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我办负责本级机关、群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截至目前,颁发证书65个,已全面完成全县各级机关、群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初始发放工作。三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共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4个,目前已完成2个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撤销改革工作,另外2个待方案修改完善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革工作;管好用活有限编制资源。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教育系统师生比重新核定了教师编制,适时根据师生比增减部分学校编制,对学前教育、高中教育的编制做到应核尽核,充分保障全县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落实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在有限编制资源内,妥善解决好环境监测监察机构人员编制保障问题,建立与工作相适应的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和队伍,确保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工作正常运转。四是切实保障重点领域编制需求。在不突破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部门职能转变等情况,动态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合理保障机构编制需求,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目前,为全县公务员招考、急需紧缺人才考聘、事业单位考聘、“定向考聘”、“三支一扶”工作等提供编制保障193名。五是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涉及职能调整的内容,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各部门的职能、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实有在职人员等情况摸底工作,重点是对行政机关各部门的“三定”规定和相关机构编制文件,理清各部门职能涉及拟调整的事项,按照省州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制定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全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工作。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完成情况

我办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与发改、财政、卫计、人社等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县委编办作为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始终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做到统筹研究、统一部署,办领导亲自参与研究具体医改工作。二是提供编制保障,支持医疗卫生单位队伍建设。在控编减编的严峻形势下,加强县属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全力保障公立医院用编需求,及时审批选人用人所需编制。由医院根据科室设置、人才合理化配置,自主提出用人计划,在编制范围内合理自主进行人才引进工作。2018年,共批准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66名,其中:公开招聘和引进紧缺人才48名、三支一扶2名,定向医学生10名,特岗医生1名、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人员2名、人员调整3名。尤其是对新设立的大姚县中彝医医院编制配备提供了大力支持,在可用编制不多的情况下,一次性增加编制20名。

4、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中共大姚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配合做好经济体制、社会体制等方面改革工作任务。一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72〕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7〔14〕号)要求,印发了《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姚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姚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抽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人员的通知》,对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方法步骤、责任分工及时限要求,确保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开展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按照中央、省州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各部门的职能、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实有在职人员等情况摸底工作,重点是对行政机关各部门的“三定”规定和相关机构编制文件,理清各部门职能涉及拟调整的事项,制定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全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工作。三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共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4个,目前已完成2个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撤销改革工作,另外2个待方案修改完善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革工作。

5、河长制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印发了《大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大姚县人民政府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问题的通知》,设立“大姚县人民政府河长制办公室”,为县水务局下属的股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二是严格执行日常巡查机制。根据《大姚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由河长潘健副县长牵头,责任人编办主任李雪平、公安局副局长刘明乾、乡镇河长邹学琪等参加,对所负责的大坡水库、石洞水库、妙峰水库、大坝水库定期不定期开展现场巡查,2018年共开展巡查4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合计213.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2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较上年1,976,100.67元增长155854.55元,增长7.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增长,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21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28万元,占总支出的96.07%;项目支出8.4万元,占总支出的3.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较上年1,971,233.85元增长165588.19元,增长8.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增长,增加了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28万元。比上年度的182.92万元增加22.36万元,增长12.22%。主要原因是:一是补发了2016年度的绩效考核奖励,二是本年度调整了基本工资标准和艰苦地区津贴标准增加了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万元。较上年的14.2万元减少了5.8万元,减少40.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专项支出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较上年的197.12万元增加16.56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一是补发了2016年度的绩效考核奖励,二是本年度调整了基本工资标准和艰苦地区津贴标准增加了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6%。主要用于工资及日常办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3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34.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57万元,下降65.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7万元,下降65.2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交流及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3万元,与上年支出15.6万元对比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分是支付了上年度的水电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资产总额22.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9万元,固定资产20.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无变化。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七)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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