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家店镇2018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赵家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资产负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赵家店镇概况
(一)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2018年赵家店镇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委政府行政职能作用,全心全意为赵家店镇人民服务,为赵家店镇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赵家店2018年实有机构20个,分别是党委、政府、人大、社团、人事、民政、计生办、科协、扶贫、企业办、合管办、文化站、广播站、统计站,农技中心、林站业、水管站、畜牧兽医站、财政所、国土与村镇规划中心与2017年未增减。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人员编制数为68人(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40人),实有财政全供养人数为109人,其中:在职95人(行政56人,事业39人)。人员编制数68人比2017年68人无增减。
部门决算报表属于镇级录入汇总表,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20个,其中: (1)行政单位汇总录入1户,其中含单位11个,占单位总数的55%;与上年一样。
(2)事业单位汇总录入1户,其中含单位9个,占单位总数的45%;
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析
1、经济发展情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一年来,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团结和依靠全镇各族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难攻坚,奋力拼搏,全镇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社会保持和谐稳定。据统计预测,全镇完成农业生产总产值23750万元,增长6.5%;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7984.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3%;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262元,增长12.5%;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6万元。
(一)重精准强措施,脱贫攻坚扎实推进。贯彻精准方略,狠抓问题整改,完善责任体系,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全镇2018年脱贫195户690人,他利颇、黑什里、打苴基等6个贫困行政村出列,贫困发生率0.74%。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家庭医生签约率100%。扎实开展年度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新识别纳入贫困户15户53人、特殊群众9户22人,全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49户1981人。认真组织开展《一周两会一晚三走访》活动,干部挂包责任进一步压实,群众满意率和认可度进一步提高。打造赵家店社区大双沟脱贫退出示范点,为全县脱贫退出作出示范。档案资料实行“五级联审”,实现数据闭合,完成村档、户档工作。
(二)培产业优结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农业经济持续发展,农业总产值达23750万元。粮食总产量达9950吨。畜牧业产值达6420万元。收购烟叶112万公斤,均价达28.69元,实现产值3213万元,连续两年率先在全县第一家完成收购任务。全镇积极发展蔬菜、芒果、枇杷、美人椒、油菜等种植产业。实施核桃提质增效1.6万亩、花椒提质增效0.3万亩。新植桑园163亩,全镇桑园面积累计达1800亩。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全镇非公企业达85户,非公经济活力不断释放。第三产业快速发展。草莓园、杨梅园、石榴园等一批新型农业组织形式为乡村旅游注入了新活力。持续加大对彝族文化、金马碧鸡、三潭瀑布等特色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挖掘力度,成功举办为期三天的彝族“火把节”,吸引商家675户,游客6万多人次,实现收入700万元,接待游客人数及收入等均创历史新高。
(三)谋项目增投资,发展基础不断夯实。水利设施不断完善,交通条件显著改善,130个村民小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火把广场、敬老院综合楼、赵家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财政“四位一体”等项目完工投入使用,黄羊岭、小红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有序推进,大龙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即将完工。编制完成《赵家店镇“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共规划项目资金10558.10万元。不断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服务体系,全年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4个,签约资金3.8亿元,实际到位资金2.5亿元。
(四)办实事惠民生,人民福祉不断增进。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最大的政治,妥善解决好移民、教育、卫生计生等民生领域重点问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8512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4890人,收取参保资金291万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深入开展农村低保清理整顿,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发放低保、优抚、临时救助等资金545.14万元,发放救灾救济粮3.49万公斤,寒衣寒被670件(套)。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扎实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兑付计划生育专项经费365430元。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火化遗体23具。扎实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颁发证书4327本。深入持续开展民族团结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不断加大文化事业投入,完成130个村民小组无线电广播配置。全面落实防灾减灾工作,加大对全镇2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力度,有序转移茅稗田茅二小组秦家房后群众6户17人。
(五)重生态严治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深入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四治三改一拆一增”“七改三清”行动效果明显,拆违治违、绿化美化等工程稳步推进。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垃圾分类积分制等制度全面落实。全面推行“红黄榜”和“爱心超市”管理,做实做细农户“四有五净一规范一增强”工作,全镇打造环境卫生示范点12个,130个小组掀起环境卫生整治高潮,农村环境和家庭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改观。农村公厕达68座,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加快集镇“一水两污”项目建设,集镇供水设施覆盖率100%,垃圾治理设施覆盖率100%。设立河道保洁员29名,村庄保洁员69名,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提升。
(六)转作风勇担当,政府效能不断提升。坚持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决策力,全面落实镇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政府运行机制和议事制度,全力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务环境。扎实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惩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彻底深入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完善工程招投标、扶贫资金监管等制度。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总收入2050.98万元,全部属于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0.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万元。本年收入2050.98万元,比上年收入数1763.72元增加287.26万元,比上年增加16.29 %,本年收入与上年收入全都属于财政所款收入,增加主要调入及新考入人员工资、年底增加工资及上海对口扶持协作项目资金270万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镇总支出1683.31万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8.78万元,占总支出的95.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6.82万元,占总支出的4.58%。基本支出1138.4万元,占总支出的67.9%,项目支出537.19万元,占总支出32%。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83.31万元,比上年支出数2128.35万元减少445.04万元,减少20.9%,其中:本年基本支出1138.4万元,比上年数1089.21万元增加48.19万元,增加4.5%;项目支出数537.19万元,比上年数1039.14万元减少501.95万元,减少48.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本年度发生三公经费2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11.48万元,与上年度47.47万元相比减少35.99万元,减少百分比75.8%,减少原因为我镇去年新增大型垃圾车一辆,购置费用34.63万元,今年未新增车辆,无车辆购置费用,只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16.62万元,与上年度的5.86万元相比增加10.76万元,增加183.6%,增加原因为今年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等工作任务较重,以及去年的部分账务在今年核销,因此增加了公务接待开支。我镇无因公出国情况。
(2)本年度我镇发生会议费22.56万元,与上年21.79万元相比增加0.77万元,增加3.5%,因本年我镇开张脱贫攻坚,提升人居环境等工作,会议较多;培训费3.96万元,与上年1.25万元相比增加2.71万元,增加原因为本年工作任务较重,培训会议较多,所以培训费增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赵家店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02万元,与上年108.81万元对比增长13.21万元,主要原因:今年开展脱贫攻坚、危房改造等重要工作,材料、档案较多,下村入户频繁,因此办公费、文印费、公车运行费等费用增加。我镇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二、资产负债情况
项目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2017年 |
53,268,369.73 |
41,466,840.84 |
11,801,528.89 |
2018年 |
38,927,282.08 |
23,286,476.92 |
15,640,805.16 |
增减额度 |
-14341087.65 |
-18180363.92 |
4559276.27 |
增减比率% |
26.9% |
43.8% |
38.6% |
本年末全镇资产年末数为3892.73万元,负债年末数为2328.65万元,净资产为1564.08万元。
资产比上年数5326.84万元减少1434.11万元,负债比上年数4146.68减少1818.03万元,减少主要是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减少。净资产年末数1564.08元,比上年年末数1180.15元增加455.93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工作,主要是单位通过询价问价方式自行分散采购,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性资金。2018年我镇货物采购预算1.1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1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七)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赵家店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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