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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姚县委宣传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101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中共大姚县委宣传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21101000

中共大姚县委宣传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委宣传部的关心指导下,大姚县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改革创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巩固壮大主流舆论,传导社会主流价值,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文化条件和精神动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宣传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2人,离退休人员6人。财政供养遗属1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收入779.15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 2018年收入比2017年887.76万元减少108.61万元,减少12%,主要是今年工作经费未纳入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809.08万元,与上年826.77万元相比减少1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16万元,占总支出的75.9%,与上年527.58万元相比增加了86.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增长、办公费用增加;项目支出194.92万元,占总支出的24.1%,与上年299.19万元相比减少104.2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缩减了各种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8年用于保障县委宣传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4.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4.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燃油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9.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8年用于保障县委宣传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4.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宣传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9.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826.77万元对比减少17.6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8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持36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7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宣传部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23万元,支出决算为14.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5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4.23万元,与上年12.93万元相比增加了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9万元,占26%,比上年减少1.8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54万元,占74%,比上年增加3.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9万元,2018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9万元。其中:无购置费;运行维护费3.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1辆机关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5.56万元相比减少1.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宣传部有2辆公务用车,经公车改革后保留1辆公务用车。

2.公务接待费10.54万元,2018年县委宣传部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50批次,2400人,接待费开支10.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5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增加1199人;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县与县之间、乡镇、村(社区)委会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对接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县委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8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三公”经费及工会经费、办公经费、差旅费、水电费等的支出,与上年40.56万元相比减少0.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各类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县委宣传部国有资产占有57.46万元,比上年减少27.7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县委宣传部政府采购支出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制度建设,提升质量,决算绩效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决算绩效目标编制。二是积极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水平。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 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 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21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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