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131801000
大姚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财政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监督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等地方性法规的执行;在职责内参与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三)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决算;管理上级拨款和县级财政收支;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罚没收入票据;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四)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拟定全县非税收入的管理办法;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的征管。(五)拟定县与乡镇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合理划分财力;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工作,合理调度资金,监督预算执行。(六)管理和监督县级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指导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七)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拨款、科技三项费用、挖潜改造基金、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负责财政周转金的审核发放、管理、回收工作。(八)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制定全县性的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县、乡两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实施财政监督;管理县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参与制定住房、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等改革政策。(九)拟定和执行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贯彻并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全县的基本建设财务办法;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工作。(十)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纠纷调处和仲裁工作;制定国有资本金收益分配政策,监缴县管国有资本金收益;负责资产统计、评价和资料汇总工作。(十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我县政府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统一管理县政府的国内债权债务,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十二)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以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指导、管理和监督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县级部门的财务活动,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十四)制订全县财政教育规划和财政教学计划;组织指导全县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狠抓收入强财力,竭尽全力稳增长。一是坚持把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和“抓财税收支专项行动”的落实作为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及时分解落实年初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收入目标任务,坚持谋早抓实。二是加强税源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落实分级分类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纳税户的纳税监控,坚持抓“大”不放“小”,杜绝“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三是按照一季一督查,一季一通报抓好财政支出进度及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的跟踪督办,充分调动部门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和加大向上争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年共争取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174208万元。四是认真抓好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全年共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296万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五是深入实施服务经济倍增专项行动。积极培植财源,支持企业扩销促产。成立楚雄州融资担保公司大姚办事处,充分发挥注册资金的作用,成功为4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贷款1580万元。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政银担企”合作成效明显,为企业发放过桥资金借款10575万元,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六是完成农村信用社转企改制,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开业。
2.狠抓支出调结构,千方百计保民生。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压缩一般、保障重点”的原则,认真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责任,始终将“三保”支出的落实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更多的财力用于改善民生,全县完成民生支出 195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1%。一是持续加大“三农”投入。全县农林水支出完成35345万元,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及时足额兑付各种惠农补贴6038万元;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2个,投入财政奖补资金350万元;实“四位一体”项目1个,投入财政奖补资金400万元。批复实施普惠制项目35个,投入财政奖补资金492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1.03万亩,安排财政补助资金1348万元。二是全面实施教育提质惠民工程。教育支出完成46706万元,认真落实国家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和教育扶贫措施,学前教育增量提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高,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全面改薄”及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及职业教育项目建设全面推进。三是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3251万元,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继续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农民工技能培训等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四是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3136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计划生育等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五是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2018年下达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4796万元,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狠抓投入强落实,迎难而上促脱贫。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全县共投入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扶贫资金3.4亿元,扶贫整乡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沪滇扶贫协作、扶贫融资等项目有序实施,贫困地区交通、水利、农业产业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二是加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力度,充分发挥资金聚集效应。2018年共整合交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林业、扶贫、发改、民宗等各块资金2.46亿元,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扶持贫困户产业、小额信贷贴息项目。通过资金和项目整合,扶持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百合6176亩、魔芋3839亩、芒果3743亩,核桃提质增效34919亩、花椒提质增效8325亩。三是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按照每村(社区)20万元的标准,对129个村(社区)发展村集体经济进行直补扶持。共筹集资金2580万元,为全县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及时有效的财力保障,有力激活了脱贫攻坚“造血”机能。四是根据县委对各乡镇脱贫退出奖励的决定,安排2017年退出的乡镇和贫困村奖励资金585万元。五是抓制度建设,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扶贫资金的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实现乡级报账制,减少资金审批环节,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的督查检查机制,每月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规范资金支付,解决扶贫资金报账不及时、往来款长期挂账、拨款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备、乡镇部门分工协作不当等问题。六是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强化监管力度。针对各级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建章立制,综合施策,抓好问题整改工作。
4.狠抓管理出绩效,一丝不苟防风险。一是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将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执行、决算以及预算审查有机融合,建立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政治效益。2018年,我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全国排名第116名,全省第16名,全州第2名,获得了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取得实效。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积极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健全监管、预警和处理机制,加大与债权方沟通协调力度,积极整改政府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积极筹措资金化解债务6.11亿元,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严厉打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活动,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排查力度及对相关公司进行约谈及处置,排除非法集资隐患。积极组织开展了P2P网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从重从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同时,采取综合措施,改善信用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满足农村居民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四是强化监督职能,积极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全年共对25个县级预算单位、6个乡镇财政所开展财政督导,对6个乡镇财政所实施财政检查。不断巩固和完善财政“大监督”工作格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在全省预决算监督平台上是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财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8人。
退休人员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财政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342.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2.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1.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工资制度改革,增加人员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财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46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4.03万元,占总支出的77.95%;项目支出323.55万元,占总支出的22.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4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工资制度改革,增加人员工资;二是新建昙华财政所,支付工程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财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8.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44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分析因工资制度改革,增加人员工资;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美丽乡村项目,支付项目可研编制等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3.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新建昙华财政局所,支付监理费、地勘费、工程款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6.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1%。与上年对比增加68.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工资制度改革,增加人员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7.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4%,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43.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7%,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和在职人员养老金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4. 农林水支出74.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公益事业项目办公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3万元,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预算的128.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149.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11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年限长,下乡等用车次数多,车辆维修支出费用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万元,占本年“三公”经费总数的37.68%,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3.04万元,减少142.06%;公务接待费支出3.54万元,占本年“三公”经费总数的62.32%,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3.65万元,减少50.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3.04万元,减少142.06%,减少原因是2018年对公务用车用油进行了充值,2018年没有使用完,结转2019年继续使用,2019年度没有支付公务用车燃料费,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下降。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4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3.65万元,减少50.76%,减少原因是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接待次数减少,还有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接待规模,严格按规定收取就餐费和陪餐费,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接待人次750人。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财政一体化等项目的检查、验收、维护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财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07万元,减少32.47%。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减少聘用临时人员,压缩了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姚县财政局资产总额2256.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0.90万元,固定资产1866.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固定资产增加98.4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计划金额49.48万元,实际采购支出总额47.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制度建设,提升质量,决算绩效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决算绩效目标编制。二是积极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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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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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 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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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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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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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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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256.91 |
390.90 |
1866.01 |
1339.50 |
3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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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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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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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七)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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