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120201000
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是县委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中心工作和安排部署以及县委领导同志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策、决定、规定、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调查研究,反馈信息,综合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各方。承担县委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负责为县委制定党内法规和领导行政立法的具体服务工作;负责县委向上级请示、报告的起草和承办各乡(镇)、各部门向县委的请示、报告。负责县委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县委领导同志参加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工作;协调上下左右的联络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负责上级党政军领导机关的文件、电报、信函的日常文书处理和传递、保密工作;负责县委文件、内部刊物的印刷、分发、清退、归档;做好县委、县政府机关报刊分发工作。负责保密工作;负责密码通讯工作和密码保卫工作。负责上级领导人和县委重要客人的接待工作。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好本部门车辆的管理、调配工作和经费管理工作。完成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8年,县委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州委办公室的有力指导、县级领导班子办公室和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跟县委节奏,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五个坚持”贯穿工作始终,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以开展“做四个示范标杆”主题实践为抓手,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在服务县委决策、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充分发挥了“参谋部”的职能作用,为推动大姚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县委办公室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州委办公室的有力指导、县级领导班子办公室和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跟县委节奏,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五个坚持”贯穿工作始终,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以开展“做四个示范标杆”主题实践为抓手,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在服务县委决策、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充分发挥了“参谋部”的职能作用,为推动大姚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综合统筹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县委领导活动的预编排工作。本着及时、准确的原则,加强与县委常委所在部门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年初印发《中共大姚县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明确了2018年需要抓好的重点工作。每天按时完成收集、编辑、发送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当天工作开展情况及次日工作计划情况,共收集编发317条;按时编印中共大姚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主要工作周计划共49期;及时编印县五班子月工作计划、县委常委月工作计划共12期。
二是综合协调高效有序,服务大局做好办文办会工作。在工作中,我们既当好“总调度员”,又当好“总服务员”,每一项日常工作都做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讲究方法、狠抓落实,始终坚持高效率、快节奏,雷厉风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快事快办,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衔接和落实,确保了县委重大会议、重要活动的顺利进行。全年共接收各级各类公文3523件,办理领导批示件565件,修改、起草和印发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130件。统筹安排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16个,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8个,较上年减少11%。承办县委常委会议29次。全年共起草县委全会报告、县委工作要点等综合性重要文稿48件,起草整理县委领导讲话稿109篇,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9期,编发《情况通报》12期。
三是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决策参考作用充分发挥。为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耳目、导向、桥梁和参谋助手作用,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信息工作格局,县委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大姚县信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周召开一次信息工作联席会议,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时间上做到“全天候”,在空间上做到“全方位”,在内容上做到“无禁区”,加强对信息的分析研判和综合归纳,挖掘深层内涵,形成有价值的信息,为领导科学正确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截至12月13日,共组织上报州委办公室信息465条,被采用136条,其中,经州委办公室转报被省委办公厅采用36条,累计得1330分。同时,全力做好自然灾害等各种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上报,确保全县重大突发性事件信息渠道畅通。
四是进一步加强保密和安全防范工作。2018年,县委办公室建立了机要室和机要阅文室,制定了《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保密守则》《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办公室涉密文件网络传输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机要文件传阅制度》《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机要文件翻(复)印制度》《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机要文件借阅制度》《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机要阅文室管理制度》,并切实落实相关规定,确保核心密码专人负责保管,涉密文件管理传阅专人专夹专送,确保了密码通信绝对安全,没有发生涉密文件泄密、丢失和电报压误等责任事故。同时,定期开展保密专项检查,组织保密知识专题培训,强化干部职工和各级各部门的保密意识,有效避免各种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五是督查督办有力有效,推动落实作用充分发挥。(1)抓重大决策。为了使各级党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决策在基层贯彻落实,重点抓好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省委书记陈豪、省长阮成发在楚雄调研讲话精神、州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决定事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责任清单、贯彻落实省州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十项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情况,按月督查,按季通报,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2)抓重要部署。重点抓好脱贫攻坚、农村危旧房改造、两条生态走廊工作落实情况,尤其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坚持“十天一督查,十天一通报”制度,有力促进了工作落实。(3)抓重点工作。重点对9批集中新开工项目、县级领导和部门精准帮扶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一般预算争取上级补助落实情况进行督查。(4)抓领导批示。重点针对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省州有关重要会议和讲话精神、2018年乡镇片区脱贫攻坚专题办公会决定事项、农村危房改造“60日攻坚行动”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全年开展督查40余次,编发督查通报43期,落实领导批示件30余件,办结率达100%。
六是调查研究超前主动,参谋助手作用充分发挥。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超前谋划、主动出击,采取随机调研、蹲点调查等有效方式,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基层搞调研,形成一批情况吃得透、问题抓得准、分析有深度的调研报告供县委决策参考,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办好内部刊物《决策参考》《政策信息》《学习周刊》,全年起草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17份,撰写调研报告14篇,编辑刊发《决策参考》7期、《政策信息》21期。
七是抓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推进办公室奠定基础。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纪委县监委及县直属机关工委的监督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立足办公室“三服务”职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开展“做四个示范标杆”主题实践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全会精神、纪委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聚焦主业主责,强化责任担当,单位主要领导与5名班子成员、2个归口管理部门主要领导签订了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管领导与10个股室长签订责任书,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到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认真组织开展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先进性建设为引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做到高标准、严要求、管到位,全年共有5名党员转接党组织关系,发展预备党员2名,切实做到转接清楚,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公示制和党费日制度,全年共收缴党费5138.00元,真正做到不拖、不欠、不漏。勇于自我革命,敢于刀刃向内、敢于刮骨疗毒、敢于壮士断腕,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四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深刻汲取系列违纪违法案件的沉痛教训,筑牢防线,坚守担当,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服务优、形象好的党办队伍,全面提升办公室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八是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行政后勤更加规范,安全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县委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工作制度汇编》和《2018年度股室(归口管理部门)工作目标量化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了各股室、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及相关工作要求。(1)严格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严格审核公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账审核,确保报销单据经办人签字、审核人签字和领导签字“三字”齐全,进一步做好节支减支工作,严控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同比减少19.05%。(2)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定期抽查公务车辆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封存停放情况,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公务车辆维修、保险、加油等运行维护严格实行定额标准、定点管理和单车核算;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长途行驶,切实做到外出调研、考察、开会等活动轻车简从。(3)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采取定期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值守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值班人员不脱岗、漏岗。敏感时期实行科级领导值班制度,每天有一名县委领导和科级领导值班,确保一旦有情况发生,第一时间到场组织处理。严格执行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确保重大紧急信息报送不错报、不漏报、不迟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在全省预决算监督平台上是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委办2018年末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年末实有在岗职工32人,其中:行政人员28人,工勤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办2018年度收入合计836.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6.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60.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策性增资,二是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相关支出增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办2018年度支出合计76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18万元,占总支出的80.68%;项目支出148.29万元,占总支出的19.32%;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委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91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0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下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委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29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3.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部门运转支出三公经费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7.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9%。与上年对比增加89.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相关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8.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等支出;
2.本单位2018年无外交(类)、国防(类)、公共安全(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8万元,支出决算为23.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6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大对各乡镇脱贫攻坚及基层工作调研指导力度,二是加大与上级部门业务对接等。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0.86万元,下降31.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37万元,下降2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6万元,下降37.1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勤俭节约制度,因此“三公”经费支出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69万元,占74.99%;公务接待费支出5.9万元,占25.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6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6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对各乡镇脱贫攻坚及基层工作调研指导力度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无国(境)外接待费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91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0.57万元,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勤俭节约制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40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35万元,固定资产294.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划拨车辆1辆,账面原值14.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0平方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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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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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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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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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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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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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038990.89 |
1093445.29 |
29455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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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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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47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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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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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七)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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