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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1016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31601000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4、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组织和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12、组织实施引进省内外智力计划,承担本县与省内外人才技术交流合作工作。

13、承办大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高位推动抓好谋篇布局“一盘棋”。把就业扶贫纳入全县脱贫攻坚总体布局,做到一盘棋谋划、一张网收官。成立大姚县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两个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就业和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为就业扶贫工作的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县人民政府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签订责任书,以“谁挂钩、谁服务、谁组织、谁扶贫、谁跟踪”的方式细化责任,强化跟踪问效,适时开展督查。

2、培转结合解决培训就业“两张皮”。一是全面摸清劳动力底数,形成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实名制动态数据库,为精准培训、精准转移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全县统计在册的农村劳动力有15.81万人,录入云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平台16.5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21万人)。二是精准精确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建立到村、到户、到人的实名制培训台账,根据不同培训对象、不同培训需求,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分类施策、整合资源开展点菜式、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等不同形式培训。培训农村劳动力7.59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05万人次),培训后转移农村劳动力4.84万人次。三是瞄准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坚持“培训、就业、增收”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精准培训、精准转移,全县2.2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4.05万人次,培训率达183.26%;推荐就业岗位2.3万个,实现100%推荐就业岗位;转移就业1.73万人次,转移就业率达78.3%。

3、有序转移走出组织化输出“三条路”。一是建立劳务工作站,成批次集中组织输出。建立上海、深圳、昆明3个驻外劳务工作站,建立13个县、乡劳务工作站,16个劳务工作站密切协作配合、共享联动,集中组织省外输出14批次70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41人),对成批次输出人员进行电话回访647人次,帮助务工人员协调解决实际困难67件次。二是开展扶贫协作,打造组织化输出对接基地。携手嘉定区组织就业扶贫专场招聘、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深化双方劳务协作。携手云南广播电视台“打工直通车”落户大姚,助推就业扶贫。与中智公司建立劳务输出合作基地,开展境外劳务合作项目。与浙江省长兴县签订劳务协作协议,发挥劳动力供求互补性优势转移就业。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赴珠海、广州、深圳、惠州等地考察对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强化劳务协作。三是培养劳务经纪人,拓宽组织化输出渠道。把外出务工优秀代表培养为农村劳务经纪人,发挥优势带动更多人外出务工,形成“典型引路”。把村委会干部培养为农村劳务经纪人,鼓励他们带队到企业带薪务工,确保务工人员“输得出、稳得住、可持续、能发展”,形成“干部带路”。把引进的三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养为劳务经纪人,逐步推进劳务输出向市场化发展,有效解决就业稳定难问题,形成“市场闯路”。

4、分类施策破解转移就业“四瓶颈”。一是建设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因照顾家庭、照管生产等原因不能进行“长途”转移的劳动力,通过政府引导、社会主办、市场运作,运用“企业+扶贫车间+贫困户”的模式,扶持建成就业扶贫车间18个,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1146人,兑付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奖补资金85.1万元。二是托底安置帮扶“三无”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开发城乡保洁员、扶贫信息员、就业信息宣传员、巡河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乡村公共服务岗位托底安置“三无”农村贫困劳动力, 2018年开发公益性岗位250人,帮助250户农村“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1220个,帮助1220名农村大龄劳动力、残疾人家庭劳动力、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以及无技能、无固定收入、有返贫可能的建档立卡劳动力实现就业。三是“四个一批”帮扶集中安置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省外转移一批、省内县外输出一批、县内企业就业一批、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一批的“四个一批”方式,精准帮扶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未转移劳动力420人(其中:省外64人、省内县外74人、县城安置189人、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93人)就业。四是想方设法解决残疾人就业难题。携手残联组织开展“扶贫助残,爱心起航”公益活动,通过主动对接、考察洽谈、精心选择,推荐了20名残疾人到企业实力强、工资待遇高、工作环境好、工作岗位更加适合残疾人的2家企业务工,有效解决了残疾人就业难的问题。

5、多措并举确保转移就业“五到位”。一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到位。实施好沪滇劳务协作项目,用好管好就业扶贫政策和专项资金,做到专项资金紧随项目走,资金使用精准、安全、合规。兑付培训补贴、就业扶贫车间奖补资金、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奖补资金、跨省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等资金146.46万元。二是财政资金投入到位。县财政为上海和深圳2个劳务工作站安排工作经费165万元,拨付乡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补贴17.91万元。三是输出服务保障到位。集中输出全程实行“保姆式”服务,为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培训、体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县乡干部和医护人员全程陪送入职。组织外出务工人员春节前座谈会16场次,举办外出务工人员专场文艺演出1场次,深入务工企业慰问务工群众30余次。四是“五个一批”推进到位。产业间转移一批、城乡间转移一批、县内区域间转移一批、省际间转移一批、国际间转移一批“五个一批”同步推进、同频共振,有力推动了就业扶贫工作。2018年全县新增转移就业4.84万人次,其中:省外转移1.88万人次(建档立卡0.75 万人次)、省内县外转移0.91万人次(建档立卡0.41万人次)、县内转移2.05 万人次(建档立卡0.57万人次),务工收入达 18.86亿元。五是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惠民政策,统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难题。全县城镇新增就业0.4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0.3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以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贷款294户2926万元,带动就业980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231人、创业培训428人、劳务经纪人培训169人。

6、医保支持健康扶贫,确保基本医疗有保障。一是全面落实财政代缴政策,全县3830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二是全面落实门诊待遇倾斜政策,2018年贫困人口门诊就诊总费用695.36万元,医保基金统筹支付费用298.28万元(其中28种疾病门诊28.61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1.11%)。三是全面落实住院待遇倾斜政策,2018年贫困人口住院费用3477.61万元,报销3160.7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报销2697.64万元、大病报销214.94万元,医疗救助报销200.74万元、兜底保障报销47.43万元),报销比例为90.89%。四是全面落实医疗费追溯回补政策,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回补4批次4851人次205.02万元。

7、发挥社会保障兜底功能,确保基本养老有保障。全县符合条件的3077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金5713人743.06万元。发放55-60岁1-2级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金28人3.46万元。

8、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标,确保社保制度更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0.76万人、1.78万人、0.48万人、0.7万人、26.5万人,全县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103%。养老金标准逐年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达5597元,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达2407.66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月85元提高到103元,月平均养老金达108.38元。落实社会保险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轻社会保险缴费负担341.28万元。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发放企业稳岗补贴89.25万元。强化社保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平稳。想方设法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收益率达2.61%。

9、以打击扶贫领域欠薪为突破口,持续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绩效考核,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研究治欠保支工作,全年召开调度会议2场次、联席会议4次。开展扶贫领域欠薪隐患专项排查,同步做好其他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检查,对排查出的40个欠薪隐患形成清单,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逐一交办。加大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行为的惩戒力度,全年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40件,已解决落实36件,为27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265万元;立案查处14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企业1户。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按相关规定对2家企业减半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严格实施农民工实名制、人工费用与其它工程款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全县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2667人次,实行人工费用与其它工程款分账管理在建项目21个。认真落实建筑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全县共有12个在建项目按项目参加了工伤保险。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8件,结案78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55.2万元。

10、以落实人才扶贫政策为结合点,持续整治人事领域突出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好省州县人才扶贫政策,多措并举解决乡镇事业单位招人难、职称晋升难、人才留住难等问题。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开考录、阳光考调相关政策、程序、制度,持续整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中的突出问题。严格工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完善监督措施,持续开展人事考试安全专项治理。注重源头预防、构建长效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清理整治,持续防治“吃空饷”问题。严格执行《云南省严格控制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规定》,严格控制借调范围、严格借调审批程序、严格借调人员管理,持续清理整治长期借调问题,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引培并举激发人才活力,建立专家基层工作站2个,名医工作室3个,名师工作室5个,推荐“省突”人才1名、拔尖农村乡土人才13人,新增高技能人才95人;被省人社厅认定为“第七届农村拔尖乡土人才”1人、“第一届云岭技能大师”1人。

11、以抓实人社扶贫工作为着力点,持续推进人社部门自身建设。一是在精准挂包帮扶中担当作为。实行领导干部挂包联系乡镇人社行业扶贫制度,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人社行业扶贫政策落实落细。每月至少1次实地深入挂包联系的3个乡镇7个村委会194户贫困户,动态跟进掌握村情贫情户情,收集社情民意,分类施策帮扶,解决困难问题,做到责任清晰、措施到位、帮扶到位。为挂包联系的村委会安排驻村工作经费6.9万元,号召干部职工捐资4.31万元助力挂包村脱贫攻坚,帮助挂包村和贫困户销售3万多元的农副产品。积极争取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充分调动一切可调动的资源,倾尽全力帮扶贫困户脱贫致富。二是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中担当作为。重新梳理行政权力130项,查找廉政风险点118个,制定防控措施320条。编制权责清单6大类132项,对应责任事项1043项,追责情形750项。编制“直接办理”、“马上办”、“最多跑一次”3张清单130项服务事项。通过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事项328项,发布政务信息120 条。三是在提升人社服务质量中担当作为。开展“人民满意人社接访窗口”创建活动,提高群众对人社服务的满意度。开展“看我担当、看我作为、评我业绩”活动,以成绩单看担当、看作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内设10个股室(中心、大队)以及大姚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大姚县社会保险中心、大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三个副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无离休人员,退休23人。

根据《大姚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大办发〔2016〕31号),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为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收入总计3207.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04.37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99.91%;其他收入2.82万元(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助工作业务经费),占本年总收入的0.09%。本单位2018年收入与上年相比增长62.16%,收入增长原因说明:财政拨款收入增长57.15%,而其他收入下降97.1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支出总计3113.10万元。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支出3078.2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88%;其他资金支出34.8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12%。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1475.1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7.41%;项目支出1637.3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2.59%。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329.3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2.70%;商品和服务支出369.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1.8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10%;资本性支出12.2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39%;其他对企业补助支出7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25%。

本单位2018年部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长67.10%,支出增长原因说明:基本支出增长22.02%,项目支出增长150.5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5.1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90.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5.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4.33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大财社〔2018〕40号下达人社局2018年中央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支出879.84万元;

 2.大财社〔2018〕2号下达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支出103.38万元

3.大财农〔2018〕211号下达上海市对口支援劳务协作资金支出141.67万元;

4.大财社〔2018〕2号下达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支出56.72万元;

5.大财社〔2018〕167号下达2018年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省级补助资金支出33.41万元;

6.大财社〔2018〕171号下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省级补助资金支出10.72万元;

7.大财社〔2018〕80号下达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资金支出19.5万元

8.大财社〔2018〕84号下达2018年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补助资金支出27.75万元;

9.大财社〔2018〕39号下达2018年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支出1万元;

10.大财社〔2018〕47号下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助资金支出2.01万元;

11. 大财社〔2018〕48号下达2018年州级社会保险征收管理经费支出13.44万元;

12.大财社〔2018〕82号下达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2.49万元;

13.大财社〔2018〕101号下达2018年社会保险征收管理工作经费支出11.09万元;

14.大财社〔2018〕130号下达保安人员经费支出1.99万元;

15.大财社〔2018〕97号下达2018年工资福利信息管理决策支持系统维护费用支出5万元;

16.大财社〔2018〕99号下达驻上海劳务工作站工作经费支出25.84万元

17.大财社〔2018〕25号下达2017年综合绩效考核激励资金支出47.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8.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1%。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

4.农林水(类)支出282.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3万元,支出决算为5.97万元,完成预算的118.69%。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20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预算的85.83%。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88万元,增长17.42%。增长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及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8万元,占48.24%;公务接待费支出3.09万元,占51.76%。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8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部门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比上年增加0.23万元,增长8.70%,增长原因为公务用车使用频繁,维修费用增加。

2.公务接待费支出3.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接待人次520人次,主要用于本部门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比上年增加0.66万元,增长26.91%。增长原因为本年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比上年增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0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比上年减少0.95万元,下降了1.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减少聘用临时人员,压缩了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697.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5.09万元,固定资产1251.9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97.02 

445.09 

1251.93 

1003.76

36.04 

 

212.1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5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制度建设,提升质量,决算绩效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决算绩效目标编制。二是积极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水平。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七)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3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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