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湾碧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湾碧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湾碧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 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确保乡村社会稳定。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宣传和贯彻上级机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决定等;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研究决定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等重大问题。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对经济工作的领导,重点是加强发展规划并为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指导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完善农村经济承包责任制,因地制宜组织发展特色工业、农业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低保家庭子女基础教育免费入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医疗保障及就业培训、救济救助、民政优抚等工作;加强集卫生监督、疫病防控、医疗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和完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田水利、村乡、生态环境、农村公路管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建立村、企业及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实行群防群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平安乡镇、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加快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大姚县湾碧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核定人员编制数71名,行政编制32人, 事业编制39人。2018年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21人,财政全供养人员121人(其中:行政在职35人,事业在职33人,村三职干部34人,退休人员19人),半供养人员7人(遗属补助6人,长期定补2人,长期合同制工人2人)。较上年相比:本年遗属补助人员减少2人,在职人员调动增加1人,新招考增加7人。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湾碧乡2018年度收入合计1568.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4.04万元,占总收入的99.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2万元,占总收入的0.26%。与上年对比总收入1374.9万元,增加193.36万元,增幅14.06%,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
2018年较2017年收入变化表如下: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湾碧乡2018年度支出合计170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2.35万元,占总支出的72.22%;项目支出474.07万元,占总支出的27.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1353.38万元增加353.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政府运转经费支出增加。
2018年较2017年支出变化表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湾碧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2.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6.9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标准调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湾碧乡内设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4.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万元,主要原因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湾碧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5.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7%。与上年对比增加197.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职工工资标准提高和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2.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我单位文化广播站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主要用于我单位社会保险支出;
5.卫生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9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主要用于我单位社会保险支出及人员经费;
6.节能环保支出1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我单位生态保护经费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154.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主要用于社区公共设施规划建设;
8、农林水支出59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1%。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扶贫项目规划及人员经费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我乡商业服务规划及经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我乡农村住房危房改造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如下: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湾碧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2万元,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的9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8万元,完成预算的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2万元,完成预算的61.6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严格公务接待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21.46万元减少4.06万元,减幅18.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6万元,减幅39.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严格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8万元,占33.96%;公务接待费支出11.22万元,占61.65%。具体情况如下: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乡政府公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级工作对接安排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湾碧乡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05万元,与上年对比84.61万元减少19.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到其他单位,经费开支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姚县湾碧乡资产总额4743.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23.16万元,固定资产620.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1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2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47437465.27 |
41231585.59 |
|
3829600 |
360000 |
0 |
2016279.68 |
0 |
0 |
0 |
0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我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万元,用于建设巴拉村委会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现已完工。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七)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
上一条:中共大姚县委宣传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下一条:桂花镇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