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财政局于2020年2月7日《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大财预〔2020〕9号)对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进行了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本单位(部门)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及相关说明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楚雄州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其他应当由楚雄州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设置情况。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云编办[2017]236号)的通知,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内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等5个部门。
(二)人员情况。截至2019年11月,共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实有62人,其中:在职32人,退休18人,遗属3人,聘用人员12人。
(三)车辆情况。根据《大姚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大办发〔2016〕31号),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 为 5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车1辆;执法执勤车4辆。截至2019年11月,我单位实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车1辆;执法执勤车4辆。
三、部门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
2020年,检察工作重点工作计划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1234”发展目标,主动迎接检察职能调整新挑战,主动落实深化司法改革新要求,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标准,着力为大姚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营商环境。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持续推动检察职能与脱贫攻坚的深度融合,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着力保障“三大攻坚战”。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高度关注经济犯罪新动向,依法审慎办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切实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是以更大力度推进平安建设。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做好禁毒防艾工作;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开展普法和法治宣传,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平安大姚、法治大姚建设贡献新的检察力量。
三是以更实举措强化检察监督。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司法需求,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强化刑事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促进监督与被监督良性互动,以理念变革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增强监督刚性,做到精准监督,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四是以更强决心深化改革创新。顺应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办案责任制改革,深入开展“捕诉一体”刑事办案模式;探索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公开送达;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工作衔接配合,积极稳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五是以更严标准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正风肃纪;扎实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对检察人员严管厚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持续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全面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检务公开、检察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内控机制,着力提升检务保障效能。
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663,261.00元,其中:财政拨款663,261.00元。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663,261.00元,其中:基本支出663,261.00元,占支出总额的100%。
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663,26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63,261.00元。与上年 550,784.00相比增加112,477.00元,增加的原因:一是增加退休人员增加1人,统筹外经费增加;二是退休人员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663,261.00元,其中:本年收入663,261.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3,261.00元(本级财力663,261.0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 550,784.00相比增加112,477.00元,增加的原因:一是增加退休人员增加1人,统筹外经费增加;二是退休人员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情况。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63,261.00元,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工资福利支出54,706.00元,占基本支出的8.25%;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8,555.00元,占基本支出的91.75%。与上年 550,784.00相比增加112,477.00元,增加的原因:一是增加退休人员增加1人,统筹外经费增加;二是退休人员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情况。大姚县人民检察院从2017年1月起,人、财、物收归省级统一管理,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纳入省级进行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此表为空。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从2017年1月起,人、财、物收归省级统一管理,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纳入省级进行预算。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从2017年1月起,人、财、物收归省级统一管理,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纳入省级进行预算。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从2017年1月起,人、财、物收归省级统一管理,2020年政府采购经费预算纳入省级进行预算。
第七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2019年末,本单位资产总额为15192764.85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019557.77元,固定资产为13173207.08元。
第八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制度建设,提升质量,预算绩效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1.自评情况
一是基础工作管理。业务人员加强对有关预算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的学习,把制度的深入学习作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通过学习掌握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内容及核心要求。
二是绩效目标管理。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绩效目标,比如每月按时发放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按时准确支付到位,做到保人员经费,保机构运转。
2.绩效评价管理
2020年本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都将严格按照预算的目标完成,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由财政负担部分养老金、日常公用经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经费,每月工资按县编办、人社局和财政局要求,在财政一体化中上报人事工资信息,由相关部门审核后财政直接支付,日常公用经费按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全都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缴纳日常水电费、支付公务接待费、保公务用车公务出车运转燃油维修及保险等开支,严格做到使日常公用经费用到实处,保证了单位的日常办公。“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在经费支出方面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支付各项保运转支出。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我院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以适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好各年的预算,确保本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九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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