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大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7家事业单位2022年度法人公示信息开展了核查。现将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1 | 大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 125323267506990256 | 李佳丽 | 
  
   | 2 | 大姚县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 12532326MB05997974 | 王瑞 | 
  
   | 3 | 大姚县石羊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 125323260832944887 | 王泽顺 | 
  
   | 4 | 新街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 12532326MB0L958546 | 黎建利 | 
  
   | 5 | 龙街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 12532326MB1G113398 | 凡瑞 | 
  
   | 6 | 大姚县湾碧乡敬老院 | 12532326MB15005095 | 凤春仙 | 
  
   | 7 | 大姚县桂花镇卫生院(大姚县桂花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125323264319357133 | 白俊超 | 
 
二、抽查内容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包括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
(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公示情况,包括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对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资产损益情况、涉及诉讼情况和社会投诉情况等。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章使用情况,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实际使用单位印章、印迹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等。
三、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
大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大姚县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大姚县石羊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新街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龙街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大姚县桂花镇卫生院(大姚县桂花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大姚县湾碧乡敬老院7家存在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存档不规范的情况。大姚县湾碧乡敬老院原法定代表人不再负责敬老院相关工作,但未进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检查人员针对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中共大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