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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3/12/14   作者:   来源:县委编办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大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7家事业单位2022年度法人公示信息开展了核查。现将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1

大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125323267506990256

李佳丽

2

大姚县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12532326MB05997974

王瑞

3

大姚县石羊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125323260832944887

王泽顺

4

新街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12532326MB0L958546

黎建利

5

龙街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12532326MB1G113398

凡瑞

6

大姚县湾碧乡敬老院

12532326MB15005095

凤春仙

7

大姚县桂花镇卫生院(大姚县桂花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25323264319357133

白俊超

二、抽查内容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包括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

(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公示情况,包括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对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资产损益情况、涉及诉讼情况和社会投诉情况等。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章使用情况,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实际使用单位印章、印迹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等。

三、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

大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大姚县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大姚县石羊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新街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龙街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大姚县桂花镇卫生院(大姚县桂花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大姚县湾碧乡敬老院7家存在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存档不规范的情况。大姚县湾碧乡敬老院原法定代表人不再负责敬老院相关工作,但未进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检查人员针对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中共大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