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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赵家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决算公开

索 引 号:dyx038-/2024-0930001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赵家店镇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3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赵家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600655601000

大姚县赵家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确保乡村社会稳定。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优化结构提质量,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推动绿色食品产业、高原山地畜牧产业、绿色能源产业、康养旅游产业、电商物流产业五大产业稳步创新发展。一是农业产业取得新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有力推进。完成粮食种植面积2.37万亩,种植特色经济作物0.65万亩,林下经济作物0.8万亩,中草药种植0.57万亩,常年种植蔬菜面积1.6万亩。开展核桃、花椒、杨梅、枇杷提质增效,实施板栗提质增效1283.5亩,红火蚁防治8000亩,建立核桃、板栗提质增效示范样板各1片。蚕茧生产再获丰收,实现产值141.43万元。烤烟移栽面积9161亩,县下达的116万公斤烟叶生产任务圆满完成。生猪养殖规模达5.32万头,肉牛养殖规模达1.04万头,山绵羊养殖规模达5.17万只,家禽养殖规模达10.90万羽。他利颇村魔芋、黄羊岭村杨梅被认定为州级“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二是工业发展取得新突破。绿色能源项目推进迅速,茅稗田风电一期、二期,石板箐一期、二期,大平地一期,总装机达57.91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已并网发电,其中光伏发电项目3个装机41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2个装机16.86万千瓦,光伏扶贫发电项目惠及5个村装机500千瓦,项目年产值达1.61亿元。三是第三产业取得新成效。三潭景区开发持续提速,持续推进团塘利皮乍新村百果采摘示范村、麻街户外健康运动体验村、他利颇休闲宜居示范村、大龙潭农家美食康养体验村、大兴田枇杷田间采摘体验村、平地海田节假休闲垂钓村等一批乡土农旅融合示范村建设。成功举办“杨梅节”“火把节”“丰收节”,首次展演的沉浸式彝族婚宴体验获得好评,持续开展健康跑、树认购、摄影大赛、短视频大赛、杨梅王评比、乐队演出等系列活动,共接待游客10万余人次,实现营业收入超过1087万元,实现了农户变商户、产品变商品的转型,境内“吃住行游购娱康体休”初具规模。

2.把准项目抓投资,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坚持“项目为王”,抢抓“十四五”实施历史机遇,扎实做好项目落地工作。一是精心组织项目谋划。扎实做好项目规划储备工作,结合镇情实际,精心谋划编制储备了一批田园综合体、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集镇建设、交通运输、康养旅游、社会保障、生态文明等方面重大建设项目,编制项目35个,计划总投资19.09亿元。二是重点项目有序推进。按照“以农促旅、农旅融合”的发展思路,黄羊岭村苏家坟小组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平地村肉牛养殖项目、团塘村委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赵家店社区大龙潭、江头村委会姚湾河小组示范村项目等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麻街健康体验目的地初现雏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团塘村委会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永大高速公路建设顺利完工并通车运行,小红山村新庄小组、茅稗田茅五小组通组道路硬化项目已投入使用。利皮乍水库引水三年行动正常实施,江头、黄羊岭、他利颇等村饮水供水保障工程有序推进。茅稗田风电(二期)项目、石板箐光伏(二期)项目顺利推进,已并网发电。三是项目管理更加有效。健全项目管理责任机制和督查机制,成立9个重大项目建设项目专班,明确重点项目协调服务责任领导和专班人员,确保项目开工、建设和质量监管。承接审批事项239项,进一步明责赋权扩能,强化公共交易中心职能职责,规范项目招投标手续。把项目建设列为督查工作重点,对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分时段进行督查,针对问题发出督查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3.聚焦巩固抓衔接,乡村振兴成效显著。接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一是严格落实动态监测机制。持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建立低收入人口信息比对和核查机制。用好“四个一”工作机制,坚持一月一监测、一月一帮扶、一月一研判、一月一调度,常态化推动监测工作落细落实。截至目前,通过实施产业帮扶、落实低保兜底等系列精准帮扶措施,已消除风险87户251人(脱贫不稳定户29户88人,边缘易致贫户56户158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户5人);风险未消除10户21人(脱贫不稳定户4户6人,边缘易致贫户1户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5户12人)。二是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制定《赵家店镇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赵家店镇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十条措施》,认真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和增收十条措施。落实劳动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指导培训3个班次,培训107余人次;落实2023年春秋季学期雨露计划63人,发放补贴12.35万元;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93人;发放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奖补109人11.65万元,截至目前,共向109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放贷535万元。三是推进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8项措施和12项重点工作。符合条件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实施“快递进村”工程,镇物流服务站1个、村级物流服务站8个;聘用脱贫人口为生态护林员岗位22人;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10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公厕改造已完成省州下达任务,农村旱厕全面消除;村庄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历年检查反馈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

4.强化保护重治理,绿色发展成效凸显。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守生态红线,推动形成绿色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一是健全镇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严格执行生态功能区规划,严守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完成2021至2022年度耕地流出整改2367.47亩,完成赵家店社区、团塘村委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01.55亩。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快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坚决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白色污染治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压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主体责任。二是和美乡村建设有序推进。坚持规划先行,围绕“村边、水边、路边、宅边”,深入开展“绿化、美化、净化、亮化、文化”进村和“四清三治二管一提升”工作,按照家庭院内“五净”“四无”“三规范”“两有”为标准,持续推进“美丽庭院”提档升级创建活动。植绿面积达243.53亩,种植多种苗木18789棵,修建大小花台1100余个,打造艺术绘画墙面100余面、乡野特色景观点10余处。三是“一水两污”项目全面实施。通过综合施策,采取财政奖补一点、整合项目资金投入一点、吸引社会资本注入一点、动员社会力量支持一点、村集体资金拿出一点、群众投工投劳自给一点“六个一点”资金投入机制,撬动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依托坛罐窑水质提升保护项目,打苴基、黑什里、小红山3个村委会28个小组“一水两污”项目建设已启动实施,赵家店社区、北新街等5个村委会18个小组“一水两污”项目正全面推进。

5.提升保障惠民生,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民生发展保驾护航,人民群众福祉日益增进。一是惠民政策认真落实。全面落实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困难残疾人护理等民生领域机制体制,加快建立科学有效、客观公平、反应迅速、精准适度的困难群众识别救助机制。大姚县首家乡村“爱心食堂”在平地村委会开业,解决了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吃饭难的问题,荣获中央电视台宣传报道,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得到保障。2023年,兑付城市低保6.84万元、兑付农村低保320.88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6.01万元、发放高龄津贴22.2万元、发放特困供养金153.6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8.62万元,完成147名优抚对象生存认证工作。二是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深入贯彻落实“双减”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推进五项管理工作,全面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教育基础设施持续改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适龄入学率达100%。大姚县赵家店中心幼儿园被认定为云南省一级三等幼儿园,全县小学生运动会中赵家店中心完小荣获多项殊荣。三是医疗卫生水平持续提升。完成2023年新增奖扶特扶对象的资格确认申报及2022年奖扶特扶对象的年审工作共计249人资金40.69万元。全镇享受医保资助、财政代缴意外伤害保险、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学金以及生育支持项目等各类计划生育惠民惠农政策人数4334人,享受资金54.46万元。推进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对黄羊岭枇杷产业的帮扶项目。赵家店镇成功命名为楚雄州第一批健康乡镇。

6.着重统筹防风险,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优化完善信访维稳联动指挥体系,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深入开展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全镇平安和谐。一是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深入实施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法治政府建设内涵不断提升。组建专业应急队伍一支,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不断加强。创新基层治理模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不断深化,成功命名为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2023年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成效明显。二是营商环境逐步优化。依托政务服务网上评价功能、公布“12345”政府服务热线、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意见箱、群众意见簿等多种渠道,做到企业群众有所呼,政府有所应,“12345”平台接到社会各类案件44件,完成案件回复、处理44件,实现投诉举报受理率达100%,回复率达100%,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三是安全屏障持续筑牢。认真落实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教育、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等专项行动8轮次,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灾减灾、燃气安全、农村自建房、建材领域电气焊、工贸企业等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全镇范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森林火灾。

7.转变作风勇担当,自身建设持续加强。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能力素质。一是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推动政府工作有力有效开展。二是行政效能持续提升。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扎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三法三化,将“四向发力”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政府工作走深走实,行政效能和为民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三是作风建设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大力弘扬务实清廉之风,廉政建设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加强镇村组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教育引导镇村干部树牢“十种鲜明导向”,形成推动赵家店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大姚县赵家店镇人民政府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大姚县赵家店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大姚县赵家店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3.大姚县赵家店镇水务服务中心

4.大姚县赵家店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5.大姚县赵家店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大姚县赵家店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7.大姚县赵家店镇财政所

(二)决算部门构成

大姚县赵家店镇人民政府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大姚县赵家店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大姚县赵家店镇人民政府

2.大姚县赵家店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3.大姚县赵家店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4.大姚县赵家店镇水务服务中心

5.大姚县赵家店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6.大姚县赵家店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大姚县赵家店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8.大姚县赵家店镇财政所

纳入大姚县赵家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存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赵家店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赵家店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28829778.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29778.7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33862.11元,下降11.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33862.11元,下降11.1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新增建设项目比2022年减少较多,故决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赵家店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26151223.50元。其中:基本支出14624443.23元,占总支出的55.92%;项目支出11526780.27元,占总支出的44.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280545.31元,下降21.7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11401.98元,下降11.02%;项目支出减少5469143.33元,下降32.1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新增建设项目比2022年减少较多,故决算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赵家店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24443.2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425213.23元,占基本支出的91.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9230.00元,占基本支出的8.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赵家店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26780.2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0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经济普查、乡镇提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烟草扶持、党员教育活动等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0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残疾人事业相关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49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疫情防控、计划生育事务相关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10610037.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7%。主要用于烟叶生产工作、抗旱救灾、乡村振兴建设等专项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2633.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及人员补助。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及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经费。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8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农业气象服务工作经费。

8.其他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赵家店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48590.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4%。与上年相比减少7581517.80元,下降22.6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我乡镇乡村振兴、高效节水农业项目等项目较多,本年度项目比去年减少,项目资金拨付减少;二是本年度我单位严格实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把公用经费支出审核关,对会议及培训进行合并压缩,故本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0451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5%。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1014.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保障工作广播文化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以及各村文化工作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1128.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主要用于保障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残疾人事业支出、抚恤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54128.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9623.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以及水利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8369722.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0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农村公益事业、防汛、农田水利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04140.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18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新增流动防雹点工作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33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及人员补助;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预防、监测、治理经费;

23.其他(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0元,决算为273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183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29%,超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8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2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赵家店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3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18300.00元,超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8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我镇各种督查、检查较多,举办火把节、杨梅节和丰收节等活动,且本年度我乡镇创建民族团结示范乡镇迎检多,故公务接待费增加;二是2023年我镇新购置防雹车一辆,价值118300.00元,本年较上年“三公”经费有所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6852.46元,增长116.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83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912.46元,增长3.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5640.00元,增长51.9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镇新购置防雹车一辆,价值118300.00元,以及2023年核销以前年度暂支款,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度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新购置防雹车一辆,价值1183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赵家店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应急通讯、森林防火、防灾减灾、烤烟生产等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考核验收、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赵家店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8510.00元,比上年减少305597.87元,下降39.48%,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我镇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把关办公经费支出,故本年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大姚县赵家店镇资产总额14523339.81元,其中,流动资产13104297.46元,固定资产1419042.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44815.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52920.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37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37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6372.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6372.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2.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2600655601111


附件:大姚县赵家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15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