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655201000
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确保乡村社会稳定。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们有序搬入新办公大楼,新环境、新征途、新作为。我们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履行政府系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做好县委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扎实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政府班子周一例会和周重点工作清单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18件镇人大代表建议,已经办结10件、正在向上争取解决6件、由于政策等原因暂时不能解决2件,面商率、办复率100%。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政府法治建设、诚信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要坚持产业发展不动摇,巩固传统产业,壮大新兴产业,不断提升产业质效。夯实农业发展根基。规划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0亩以上。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结合七街文旅项目建设,全力打造七街全域旅游示范区。着力优化产业结构。继续加大对福之口、永佳、科威泰等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大力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和品牌打造。
(二)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在项目投资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坚持“项目为王、实干为先”,以项目论“英雄”。抓实项目谋划储备。成立项目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全镇重大项目申报和监管等工作。年内争取项目前期经费150.00万元以上,谋划省州县重点建设项目5个以上,完成投资1.79亿元以上。将项目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绩效考核。
(三)擦亮高质量发展底色,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实现新突破。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让金碧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高标准抓好污染防治。高效能推进生态治理。全面加强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和“三区三线”,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大姚县金碧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大姚县金碧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3.大姚县金碧镇水务服务中心
4.大姚县金碧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5.大姚县金碧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大姚县金碧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7.大姚县金碧镇财政所
(二)决算部门构成
纳入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
2.大姚县金碧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3.大姚县金碧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4.大姚县金碧镇水务服务中心
5.大姚县金碧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6.大姚县金碧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大姚县金碧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8.大姚县金碧镇财政所
纳入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8人(离休0人,退休7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94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实有车辆多编制数2辆主要是金碧镇由三个乡镇撤并而成,涉及的村社区、小组较多,金碧镇属城关镇城市建设、高速路修建、征地等都需要用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73,832,031.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832,031.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4,742,232.78元,下降25.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742,232.78元,下降25.1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为2023年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比2022年少350,000.00元专项业务费、50,000.00元的武装专项经费,人员公用经费人均比2022年减少390.00元,全年减少41,340.00元;2022年有财政供养人员107人,2023年有100人,比2022年减少7人;2022年有产业扶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000,000.00元、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5,000,000.00元,2023年无此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85,537,543.16元。其中:基本支出34,437,362.82元,占总支出的40.26%;项目支出51,100,180.34元,占总支出的59.7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989,680.32元,增长6.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00,093.75元,下降9.46%;项目支出增加8,589,774.07元,增长20.2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一、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2023年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比2022年350,000.00元专项业务费、50,000.00元的武装专项经费,人员公用经费人均比2022年减少390.00元,全年减少41,340.00元;2022年有财政供养人员107人,2023年有100人,比2022年减少7人;支出也相应减少。二、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大财农〔2022〕110号金碧镇2022年省级农村村集体经济资金5,000,000.00元、大财农〔2022〕99号七街善治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资金14,000,000.00元在2023年度列支出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437,362.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039,951.28元,占基本支出的90.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97,411.54元,占基本支出的9.87%。
(四)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100,180.3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大财农〔2020〕54号、大财农〔2022〕38号、大财农〔2023〕53号金碧镇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资金11904011.76元(金碧镇胡屯村付冲小组牛肉深加工7,000,000.00元、核桃深加工3,480,000.00元,上年度沪滇资金1424011.76元);大财农〔2022〕99号、大财农〔2023〕2号七街善治乡村建设试点项目15,711,165.80元;大财农〔2023〕19号、大财农〔2023〕37号金碧镇新能源烤房建设专项资金935,000.00元;大财预〔2023〕31号、大财预〔2023〕40号、大财预〔2023〕75号、大财预〔2022〕141号2023年州级冬春生活救助资金4,100,790.00元,主要用于金碧镇一环线、水流聪户、七街红色小镇项目征地补偿给农户的补助;大财农〔2022〕110号金碧镇2022年省级农村村集体经济资金5,000,000.00元;大财农〔2023〕18号大姚县金碧镇里长堡村委会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专项资金250,000.00元;大财预〔2023〕6号、大财预〔2022〕51号 金碧镇烟草扶持补贴资金318,200.00元;大财预〔2022〕102号妙峰村委会办公楼建设资金420,000.00元;大财综〔2023〕2号2022年结转预算指标经费三槐一组、凉桥小坝塘、陆林等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资金840,000.00元;大财农〔2023〕85号大姚县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资金330,000元;大财预〔2023〕2号结转金碧镇2022年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350,000.00元;大财农〔2022〕38号、大财农〔2023〕1号金碧镇胡屯村委会产业配套设施4,700,000.00元;大财预〔2023〕90号、大财建〔2023〕2号、大财行〔2021〕118号、大财农〔2022〕10号、大财行〔2020〕14号金碧镇项目前期经费及各种工作经费1,895,236.78元;大财预〔2023〕1号金碧镇2023年遗嘱和定补人员经费143,976.00元;大财建〔2023〕107号金碧镇2023年州级冬春生活救助资金61,800.00元,大财社〔2023〕151号金碧镇将军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缺口资金50,000.00元;大财农〔2023〕19号金碧镇胡屯村委会付冲小组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资金3,690,000.00元;大财农〔2023〕1号金碧镇白鹤村委会大坡小组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4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395,642.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99%。与上年相比增加10,112,948.16元,增长14.39%,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2023年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比2022年减少350,000.00元专项业务费、50,000.00元的武装专项经费,人员公用经费人均比2022年减少390.00元,全年减少41,340.00元;2022年有财政供养人员107人,2023年有100人,比2022年减少7人;支出也相应减少,(2)项目支出增加:大财农〔2022〕110号金碧镇2022年省级农村村集体经济资金5,000,000.00元、大财农〔2022〕99号七街善治乡村建设试点项目14,000,000.00元在2023年度列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57,510.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资金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0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金碧镇烤烟生产扶持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1,61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金碧镇文化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68,386.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金碧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90,25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主要用于合管办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和全镇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涧水村委会李家小组环境卫生整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21,40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金碧镇城建规划办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63,198,987.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1%。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76,23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金碧镇企业办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83,8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人员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4,4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金碧镇2023年州级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决算为95,773.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80,000.00元,决算为79,83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36%,完成年初预算的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15,935.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3.74%,完成年初预算的23.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935.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5,773.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79,8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15,935.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准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严控预算外支出,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3,906.01元,下降6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0,028.01元,下降5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878.00元,下降77.1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镇上压缩公务接待人次和次数,公务接待费减少,其次是规范公务用车审批和车辆加油卡管理,减少不必要的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保障机要通信、应急处理、接待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有关单位到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开展调研、考察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6,877.93元,比上年增加1,463.74元,增长0.11%,主要原因是有2023年以前挂账的应收款在2023年列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公务员交通补贴费等相关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77,279,724.07元,其中,流动资产69,616,613.88元,固定资产4,779,110.1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884,0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653,082.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3,38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5.3平方米,账面原145,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993.5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365.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51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851.0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0365.0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365.07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5.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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