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2〕32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则的通知》(楚医保〔2021〕59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对象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楚医保〔2022〕18号)、《大姚县医疗保障局 大姚县民政局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 大姚县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作的通知》(大医保联发〔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2年度医疗费用依申请救助人员名单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至4月18日。请广大参保对象和群众予以监督,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建议的,请向大姚县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878-6222269。
附件:大姚县2022年度医疗费用依申请救助人员公示名单
大姚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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