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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dyx015-/2024-1008001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42501000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大姚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大编发〔2021〕12号)要求,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大姚县乡村振兴局,为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由大姚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不再保留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大姚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调整后,原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均保持不变。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是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大姚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字〔2011〕2号)设立的机构,正科级。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当好县委、县人民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二是拟订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三是承担扶贫资金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监测、统计和监督。四是负责制订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生产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等民族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五是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六是负责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和督查财政扶贫资金在贫困地区实施易地扶贫开发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七是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协调中央、省和州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负责联系、协调、组织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八是承办大姚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认识、压责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效推动。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摆在压倒性位置抓紧抓实。一是强化工作统筹。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双组长”负责制,定期研究调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实行“县级领导对挂包乡镇总体负责、县级行业部门对本行业指标达标包干负责,挂包干部对所挂包脱贫户具体负责”责任制,县委、县政府与12个乡镇、23家县级行业帮扶部门签订了责任书,继续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纳入大比拼季度监测指标,对乡镇、部门、干部实行捆绑考核。三是强化工作力量。向77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的脱贫村和5个软弱涣散村选派驻村工作队82支236人。全县3661名帮扶责任人每月开展走访帮扶,抓实帮扶措施和增收措施的制定实施。四是强化督查考核。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督查4次,下发督查通报4期。

2.守底线、细措施,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成效显著。持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持续跟踪收入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及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巩固情况,全面推进走访排查、动态管理、风险防范和精准帮扶“四个常态化”,严格落实“四个一”监测帮扶机制。2023年,大姚县有脱贫户9973户37502人,三类监测对象1641户4574人,累计消除风险1400户3923人,暂未消除风险241户651人,万元以下的脱贫户和监测户64户175人,全部已落实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开展常态化防返贫动态管理排查11轮,新识别纳入监测帮扶农户54户142人,消除风险25户64人,切实做到了“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2023年收入下降75户,搬迁户收入下降15户,8500元以下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动态清零,无连续两年下降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全年办理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事项1541件,办结率达97.4%,无超时件;累计申请办理量3678件,累计办结率达98.91%,无超时件。

3.稳政策、强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提升。始终保持“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强化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一是落实教育保障。完善“双线四级”责任体系和多部门联控联保责任机制,认真开展“四查三比对”工作,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动态清零”。精准落实各类教育资助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56万人次,发放资助资金3975.09万元;“雨露计划”补助学生1128人次,兑付补助资金239.85万元。二是落实健康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救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切实减轻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就医负担。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实现基本医疗保险100%参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累计住院11644人次2897.21万元,基本医保报销1834.73万元,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报销144.24万元,医疗救助456.33万元;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人口患30类36种大病共1863人,已救治1863人,救治率达100%;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医生签约率100%;全县14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标准,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业务用房全部达标,能够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服务需求。三是落实住房安全保障。积极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防止出现因房致贫、返贫、因灾影响住房安全的情况,实现新增危房“动态清零”。完成州级下达我县农房抗震改造目标任务105户的改造工作和189万元农房抗震改造资金兑付。四是落实饮水安全保障。实施投资1.02亿元的大姚县农村供水工程保障项目和6000万元的大姚县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争取维修养护资金174万元、抗旱应急资金175万元用于解决排查发现的困难,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落实到位,大幅提升了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五是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低保政策的脱贫户和监测户纳入低保2758户7580人,纳入特困供养225人,开展临时救助276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78.8万元。六是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在就业上继续发力,搬迁群众教育、医疗、社会救助保障等政策全面落实,各种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易地搬迁群众外出务工5454人,占搬迁劳动力5932人的91.9%。全县27个搬迁安置点227名党员已在19个安置区建设党总支2个、党支部23个,另外8个安置区的搬迁党员纳入迁入地党支部管理。

4.抓重点、强举措,脱贫人口收入稳步提升。始终把促进脱贫人口增收作为重中之重,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一是抓实产业提质增效,增加经营性收入。狠抓传统优势产业增收、经济林产业提质增效,推进蚕桑产业、特色果蔬产业和彝绣产业发展。2023年,脱贫户种植烤烟561户6682亩;种植核桃3142户39576亩;种植花椒1061户4726亩;种植蔬菜4700亩;种植水果达12950亩;发展养蚕398户,春季饲养蚕种643张;养殖生猪6371户出栏16067头;养殖肉牛798户出栏1245头;养殖黑山羊2228户出栏13383只;培育中高级绣娘400余名,建成彝绣文化产业园1个,彝绣车间12个、绣坊132个。建设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13条,乡镇核桃、花椒提质增效现代化示范园12个。全县新增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530户7480.8万元。二是抓实稳岗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扎实组织实施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整合利用各类政策和资金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进一步增加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全县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48万人,转移就业率80.6%,完成州下达11.73万人的106.39%;省外转移就业3.1万人,完成州下达2.82万人的109%;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56万,完成州下达2.54万人的107%;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0.52万人,完成州下达0.45万人的115%,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4126人,完成州下达4090任务的100.88%。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和“三类”监测对象1953人,比2022年的1876人增加77人,全县有帮扶车间14个,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37人。三是抓实政策落实,增加转移性收入。认真执行民生政策提标扩面最新政策标准,不折不扣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种粮农民补贴、生态效益补偿、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项强农惠民政策。全县发放耕地地力补贴2851万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95万元,退耕还森还草补助2340.11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480万元;纳入城乡低保9016户16740人,发放低保金5285.7万元;纳入特困供养对象1427人,发放供养金1675万元。脱贫户和监测户纳入低保保障2758户7580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225人,监测对象纳入保障覆盖率达61.4%,支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加民政类转移性收入2330万元;发放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4845人356.69万元。四是抓实资源资产盘活,增加财产性收入。盘活利用农村土地资源、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充分发挥闲置资产效益,努力盘活资源资产增加财产性收入。全县共有扶贫项目资产16155个,总规模37.5498亿元,其中经营性项目资产155个1.67亿元,占比4.45%,全县所有经营性资产均产生效益,2023年经营性资产收益782.65万元,同比增长4%。全县流转土地61293.9亩,较2022年60687.1亩,增长1%,其中规模流转面积41066.9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7%。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15101.6,增幅15.14%。其中,工资性收入8551.84元,增幅21.25%,占比56.63%;生产经营性收入5047.79元,增幅8.22%,占比33.43%;转移性收入1421.85元,增幅8.42%,占比9.42%;财产性收入80.12元,占比0.53%。

5.盯问题、严时效,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坚决扛实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整改工作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推进。今年以来,根据各类巡视考核督查反馈问题,我县始终坚持主动认领、举一反三、自我加压,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推动了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国家省州对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照2022年国家考核反馈云南省的10个方面问题,全面认领2022年云南省考核反馈楚雄州4类问题、东西部协作1类问题和反馈10县市30个共性问题及反馈大姚县5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大姚县举一反三,共梳理出10个方面20项具体问题,制定63条整改措施,一体推动整改落实。反馈的20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二是2023年省对州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省对州督查反馈4个方面11个问题,其中涉及大姚县1个方面1个具体问题,我县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27条,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销号清单“五清单”,反馈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三是2023年州对县市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州对县市督查反馈5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其中涉及大姚县3个方面5个具体问题,我县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42条,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销号清单“五清单”,反馈的2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

6.抓项目、强统筹,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衔接推进。突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现代生活条件,强化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增强脱贫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大资金项目争取投入力度,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争取到位财政衔接资金和沪滇协作资金14383万元,实施核桃机械一体化加工、花椒配水、新能源烤房、肉牛养殖深加工、自然能提水等重点产业配套项目68个,完成村内户外道路硬化、人畜饮水补短板项目17个。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桂花镇自必左村成功入选省级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金碧镇付冲村,石羊镇柳树塘村,六苴镇双河村,龙街镇南冲村,赵家店镇大龙潭村、姚湾河村、苏家坟村等一批乡村振兴示范点初具雏形。成功创建省级绿美乡镇1个、省级绿美村庄1个、州级绿美村庄136个;省级美丽村庄13个、省级精品示范村2个、州级精品示范乡镇1个、州级精品示范村5个、州级美丽村庄19个;州级美丽宜居示范乡镇1个、美丽宜居示范村7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庄22个。完成26个行政村规划编制,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6.19%,城镇供水普及率为99.53%;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处理规模2万m³/日;有乡镇污水处理厂(站)17座,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覆盖镇区11个,覆盖村庄1186个,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100%、处理率100%,自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88.38%、处理率94.53%。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处理率达79.57%;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4.84%。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8459座,自然村卫生公厕改造建设42座,累计消除旱厕12604座。实施安防工程2784.68公里,129个行政村全部通硬化路,1522个自然村通公路,硬化率81.31%,3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硬化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加快推进;移动通信信号实现村小组全覆盖,4G信号覆盖1641个村小组,覆盖率99.83%;5G信号覆盖主城区和乡镇所在地社区及部分坝区和半山区,覆盖率65.41%;宽带覆盖1542个村小组,覆盖率99.59%;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72300户。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2023年全县所有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均达10万元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行业扶贫股、产业金融股、易地扶贫与劳务输出管理股、社会外资和帮扶协作股、政策法规和督查考评股、扶贫项目规划室、扶贫统计监测与信息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大姚县乡村振兴局

纳入大姚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机关工人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8800271.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81798.37元,占总收入的92.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18473.6元,占总收入的7.01%。与上年收入合计16861238.25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39033.72元,增长1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87377.25元,增长5.3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051656.47元,增长394.15%,增加原因:上海市嘉定区拨入2023年沪滇项目推进经费200000.00元和上海市嘉定区帮扶资金1100000元,根据会计口径列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17016021.13元。其中:基本支出3012062.45元,占总支出的17.7%;项目支出14003958.68元,占总支出的82.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16456835.69元相比,增加559185.44元,增长3.4%。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度的3176221.55元减少164159.1元,下降5.17%;项目支出较上年度的13280614.14元增加723344.54元,增长5.4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减少的原因:2022年补发综合绩效考核奖励246102.00元,其中2020年综合绩效考核奖励全157800.00元,2021年综合绩效考核奖励88302.00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我局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及雨露计划项目资金在支出决算数中占比较大,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乡村振兴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12062.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30222.45元,占基本支出的93.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1840元,占基本支出的6.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03958.6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2023年项目支出的具体情况:

1.大财农〔2023〕85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二批)资金指标支出1739947.71元,主要用于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资金支出及2023年3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支出。

2.大财农〔2023〕456号2023年沪滇项目推进工作经费指标支出153895.5元,主要用于沪滇项目推进相关费用支出。

3.大财农〔2023〕37号调整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支出77000元,主要用于项目管理费用支出。

4.大财农〔2023〕84号中智集团帮扶资金指标支出17817.43元,主要用于挂职干部履行职能、开展业务、学习调研、交通往返等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5.大财农〔2023〕1号2021年及以前年度专项经费指标资金指标支出2488795.93元,已缴库。

6.大财农〔2022〕456号2022年沪滇项目推进经费指标支出25597.12元,主要用于沪滇项目推进相关费用支出。

7.大财农〔2023〕457号人社局拨入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指标支出16334.48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费用支出。

8.大财农〔2023〕18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资金指标支出1371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支出。

9.大财农〔2023〕456号2023年上海市嘉定区对口帮扶云南省楚雄州农村建设项目资金指标支出900000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嘉定区对口帮扶项目资金支出。

10.大财农〔2023〕18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2023年1、2季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指标支出3878974.43元,主要用于2023年1-2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

11.大财行〔2023〕42号2023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指标支出7200元,主要用于2023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支出。

12.大财农〔2023〕93号2023年第一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管理费)资金指标支出7000元,主要用于项目管理费用支出。

13.大财农〔2023〕456号2023年上海市嘉定区对口帮扶云南省楚雄州人才培训项目资金指标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上海市嘉定区对口帮扶云南省楚雄州人才培训费用支出。

14.大财非税〔2023〕2号非税收入成本及工作经费指标支出143965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

15.大财农〔2023〕85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二批)(秋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资金指标支出10275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支出。

16.大财农〔2023〕103号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四季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指标支出1809373.52元,主要用于2023年4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

17.大财农〔2023〕1号2021年及以前年度专项经费指标资金指标支出139557.56元,已缴库。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20194.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38%。与上年支出16216336.31元相比减少496142.28元,下降3.06%,减少原因:2022年补发综合绩效考核奖励246102.00元,其中2020年综合绩效考核奖励全157800.00元,2021年综合绩效考核奖励88302.00元,导致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209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9570.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4899889.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8%。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86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00.00元,决算为44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0元,决算为4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元,决算为22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00.00元,支出决算为44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0元,决算为4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元,决算为2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811.00元,下降18.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700.00元,下降10.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11.00元,下降69.9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与去年相比公务用车频率降低,且我局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接受监督;二是因为公用经费比较紧张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从其他收入即沪滇项目工作经费中列支;三是2023年产生的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还未结账,导致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比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11.00元,下降69.90%,减少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并按相关要求向接待来宾及陪餐人员收取伙食费,接待费用不允许记账,当场结清。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会签制,事前先由需接待部门的股室长向局长请示,并填制接待审批单,报销时按照单位内部财务报销制度制作报销凭证并由领导会签后,才予以报销;二是因为公用经费比较紧张部分接待费从其他收入即沪滇项目工作经费中列支,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840元,与上年178,204.8元相比,增加3635.20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由于经费紧张,2023年支付了2022年的12000元的网络使用费,导致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较2022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含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大姚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2037523.64元,其中,流动资产1820146.23元(全部为银行存款),固定资产217377.4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887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0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大姚县乡村振兴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大姚县乡村振兴局无其他需要说明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4.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42501111


附件:大姚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30104220021.xlsx  10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