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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决算

索 引 号:dyx006-/2023-0928002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公安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45101000

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县交通警察的领导和指挥机关。负责全县公安交通安全工作;制定全县统一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组织、指导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研究、指导、监督车辆管理业务等工作,制定技术规范标准;参与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实施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各种大型活动的交通警卫工作;指挥和参与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和侦破交通事故逃逸疑难案件及公安交通管理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

公路的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事故预防、交通安全宣传和处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以及辖区内公路上的治安巡逻,维护辖区公路的治安秩序;履行公安部赋予公路巡逻民警的职责,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负责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进行先期处置和接警移送工作;依法查处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接受公民报警,救助受困人员;承担辖区内警卫开道工。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以来,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主线,不断强化七大攻坚行动工作措施的落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一)认真抓好减量控大工作集中整治波次行动。今年以来,我大队在县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严格落实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管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治堵保畅、隐患排查整治、交通安全保卫和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措施。2022年以来,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96172起,其中酒醉驾398起(醉驾96起,酒驾302起),无证驾驶1624起,超员169起,超载258起。形成了对各类交通违法犯罪的严处高压态势,全力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2022年全县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3074起,其中死亡事故20起,死亡24人,伤450人,直接经济损失53.4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9.54 %78.72%19.25%25.5%,四项指数呈下降趋势。

(二)强化组织领导。大队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汇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约谈会议,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滞后的乡镇和企业进行约谈。按要求组织召开每季度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联席会议,并抽调县级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向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重点节假日期间突出交通违法特点、重点车辆隐患清零、重点关注区域风险等情况等进行了详细专题研判,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要求,更好地开展重点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并向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强化源头管理。针对辖区气候特点,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对辖区隐患路段、事故多发路段、重点车辆进行梳理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及时进行整改,采取应急三堵等有效措施,确保辖区道路安全,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对照辖区面包车、摩托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明细清单督促相关人员,采取进村入户,检车见人等方式,逐车通知催办检验、报废等相应手续。加强辖区重点车辆、驾驶人日常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通过各种工作措施,我县的面包车检验率由93.89%上升至96.38%,报废率由84.84%上升至96.94%,二、三轮摩托车检验率由80.87%上升至85.16%,报废率由25.90%上升至93.30%,已全部达标。

(四)强化路面管控。一是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扎实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开展每周五夜查整治和逢5统一行动。二是加大城区整治力度,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爱国卫生运动为契机,全力整治县城区交通秩序。三是采取定点查验与流动巡逻相结合和的方式,加大对楚姚高速、南永路、姚龙路和姚石路等重点路段的管控,依法严查超员超载、无证驾车、酒后驾驶、拖拉机货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

(五)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控。始终把农村片区作为交通事故预防的主战场。一是大队按3个片区划分,持续派出执法小分队深入各乡镇,明确了小分队干、教、帮、督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派出所交通管理业务的指导,加大了执法小分队工作力度。协助派出所对辖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拖拉机、摩托车、三轮车违法载人、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严处。同时,执法小分队把工作触角延伸到乡村路和村组路,在开展交通安全整治、隐患排查和交通安全宣传的同时,对村居委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劝导员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农交安APP应用技能,提高数据采集的数量和质量,提升辖区农交安使用率,充分发挥两站两员的作用,切实开展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盲区。今年以来,全县共录入劝导日志近10万条,大部分村居委会劝导日志录入比较规范。二是202110月,大队筹措资金10.8万元,为全县129个村居委会劝导站配备了劝导站标志牌、反光背心、遮阳帽、红袖标、太阳伞、停车示意牌、劝导公文包、劝导登记台账、小蜜蜂U盘等共计2100余件劝导装备;筹措资金14.5万元,为14个派出所更新移动执法警务终端和便携式打印机各16套,配发了酒精检测仪14台、酒精筛查棒14根,反光背心90件,进一步充实了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力量。 (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消除工作,联合县应急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等部门,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抄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今年,共排查道路安全隐患102处,现场整改69处,抄报相关部门、乡镇整改28处,未整改的5处已向相关部门、乡镇、企业下发《道路交通风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二是突出客货运企业这一重点,每月定期深入楚交集团大姚分公司、鸿丰出租汽车公司、金博商砼等企业对从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重要节庆深入客运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今年以来,深入运输企业开展警示教育21场次,安全检查13场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6处,针对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约谈客运企业5场次。紧盯物流快递、外卖企业、共享电动车企业和网约车企业,约谈重点企业5场次,与企业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组织企业驾驶人进行了交通安全培训,进一增强了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今年以来,共向乡镇、部门、企业发出《道路交通风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提醒函》32份。

(七)强化交通安全宣传警示。一是深入企业、学校、驾校、农村、社区开展常态化七进交通宣传活动45场次,受教育群众1.8万人。二是大队各中队按照联系指导的派出所,深入各辖区联合各派出所,针对辖区重点学校、单位、企业、重点路段村社区,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常态化组织开展,并强化对农村中小学生、一老一少、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截至目前,大队已完成36次宣讲工作,不断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意识。三是结合文明城市的创建,组织驾校学员在县城区开展交通安全劝导47场次,参与人数累计达4150人,对全县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者进行岗前培训10次,弥补执勤力量不足短板。四是遇重要节庆活动和极端天气情况,大队及时通过媒体推送交通安全提醒,通报辖区危险路段和交通情况,警示驾驶人谨慎安全驾驶。

(九)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十百千工程。2022611日,中共大姚县委、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大姚县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及创建工作任务清单,成立了由杨军县长任组长,杨晓丽常务副县长、汪福副县长、高培勇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随后12个乡镇人民政府相继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711日,大姚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十百千工程工作推进会,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12个乡镇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领导、12个示范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等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晓丽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十百千工程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并提出相关要求。2023111日至13日,在省级4十百千工程考评验收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内勤中队、车管中队、事故处理中队、秩序巡逻中队、城区中队、三岔河交警中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其中:实际使用车辆7辆,报废车辆4辆,由于报废手续不全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未批复,固定资产未做下账处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为空表。

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8,095,901.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95,901.1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46,354.90元,增长19.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46,354.90元,增长19.9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2022年发放20209月至12月及20217月至12月绩效考核奖;2.2022年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3.非税收入成本中安排交通管理成本及车驾管业务费用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8,071,734.73元。其中:基本支出6,915,647.10元,占总支出的85.68%;项目支出1,156,087.63元,占总支出的14.3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01,792.47元,增长15.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11,674.44元,增长19.15%;项目支出减少9,881.97元,下降0.8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1.2022年发放20209月至12月及20217月至12月绩效考核奖;2.2022年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3.非税收入成本中安排交通管理成本及车驾管业务费用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15,647.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18,415.06元,占基本支出的9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7,232.04元,占基本支出的4.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6,087.6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460619.19元,专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交通警察大队机关的办公经费、差旅费、车辆燃修费等。2.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装备89854.12元,主要用于政法机关装备购置支出。3.车驾管业务成本管理费用605,614.32元,主要用于办理交通事故案件所涉及的委托业务鉴定费(肇事车辆鉴定费、血液酒精鉴定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1,734.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01,792.47元,增长15.81%,主要原因是:1.2022年发放20209月至12月及20217月至12月绩效考核奖;2.2022年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017,930.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861,843.3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5,614.32元;执法办案550,473.31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1,02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61,072.64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9,949.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4,99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4,134.2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0,861.1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7,7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267,78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100.00元,支出决算为245,160.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21,799.1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8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5,592.2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3.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76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7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100.00元,支出决算为245,160.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21,799.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5,592.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7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买了一辆执勤执法用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6,176.13元,下降44.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24,530.88元,下降91.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052.75元,增长9.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302.00元,增长137.9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12月购置执法执勤车辆1辆支付车辆购置费用,2022年支付车辆购置税,并注册登记固定资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报废更新执勤执法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执勤执法、处理交通事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生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到我大队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232.0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414.41元,增长5.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委托业务、劳务费、车辆运行经费、办公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8,323,738.33元,其中,流动资产519,889.21元,固定资产7,803,849.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5,955.8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6,184.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7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7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45101111


附件: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12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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