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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dyx006-/2023-0928001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公安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31201000

大姚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大姚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姚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公安局承担着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任务。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全县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决策。

(3)组织实施刑事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骚乱。

(4)组织实施并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开展治安防范。

(5)组织实施户政、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公安消防工作,对消防大队、武警内卫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7)组织实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8)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涉网案件的侦破工作。

(9)组织实施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实施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工作。

(10)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11)组织实施禁毒和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组织实施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处置工作,承担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组织实施公安信息、通信、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4)组织实施公安机关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型犯罪;处置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时间;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执法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警卫任务

(15)组织实施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公安干部人事工作;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查工作,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组织实施公安审计工作。

(16)组织实施公安档案管理工作。

(17)组织实施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1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以深化警务机制改革为动力,以防控重大风险为基点,以“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强政治、提效能、重结果”为导向,紧扣州公安局“111575”工作思路,用凝心聚力在一线、典型示范作引领、项目清单抓落实工作法,牢固树立效率争先意识,以“三个马上”的作风全力奋力推动大姚公安工作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

1.社会大局总体平稳。全县公安机关以极高的政治站位完成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成立了安保工作指挥部及7个工作专班,抽调5人到充实到专班办公室进行坐班,以省厅下发的40个专项和州部署的“七大攻坚战”为抓手,坚持守住10条底线为目标,强力推进“四个专项”和夏季社会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强化政治安全、反恐防范、机要保密、重点人员管控、疫情防控等每日研判调度措施,严格细致、精致、极致工作作风,坚决打赢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这场硬仗,实现了“六个严防”、“三个确保”和“九个安全”的目标,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全力抓牢“六大主业”,确保全县政治社会治安安全稳定。

3.党建带队建工作成效显著。针对队伍教育整顿带来的阵痛,局党委认真思考,不敢懈怠,畅通民警调动和全警岗位轮换交流机制,5名民警调出原单位,对94名民警进行岗位调整,切实增强了民警工作活力。运用好公安机关两个职级待遇晋升规定,分三批解决了181名民警职级晋升问题。6月以来新提拔科级领导7人,对11名中层领导进行了岗位调整,全局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凸显。加大基层装备保障力度,购置了一批车辆及警用装备,全部配发到派出所,有力改善了基层警用装备陈旧和紧缺的问题。认真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调研准备,积极协调解决六苴派出所建设用地事宜,争取省、州公安机关建设无房派出所资金50万元。将原来的28个党支部优化调整为16个,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更明显。2022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大姚县在全省排名第九,全州排名第四,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4.大比拼考核实现争先进位。严格对照州局考核要求,修订完善县局日常考核办法,开展实时动态监测,做到每半月主要考核指标“亮灯”制度,对完成有差距的指标进行点名通报督促。推行“实、好、干”工作理念,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为真抓实干的民警、职工、辅警搭建舞台。同时,推动开展“四比”活动,即:比思想政治、比担当作为、比纪律作风、比工作业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提振大姚公安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励全局民警、职工、辅警在状态、有激情、出业绩,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浓厚的比学赶超氛围,助推大姚公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前三季度考核排名全州第四,从2021年全州排名第八上升四个位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纪委、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看守所11个队室(中心)以及金碧、仓街、七街、石羊、六苴、龙街、新街、赵家店、昙华、三台、三岔河、桂花、湾碧、铁锁14个派出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6个,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大姚县公安局本级;2.大姚县看守所;3.金碧派出所;4.仓街派出所;5.七街派出所;6.石羊派出所、7.六苴派出所;8.龙街派出所;9.新街派出所;10.赵家店派出所;11.昙华派出所;12.三台派出所;13.三岔河派出所、14桂花派出所;15.湾碧派出所;16.铁锁派出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9人。其中:行政编制19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9人(离休0人,退休59人)。

实有车辆编制29辆,在编实有车辆31辆其中:实际使用车辆29辆,报废车辆2辆,由于报废手续不全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未批复,固定资产未做下账处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姚县公安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为空表。

大姚县公安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1,171,344.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085,912.75元,占总收入的98.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85,431.25元,占总收入的1.5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22,865.13元,增长7.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68,880.14元,增长6.1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53,984.99元,增长227.48%。主要原因是:1.2022年民警、职工工资薪金增资;2.2022年度发放民警、职工2020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励金及2021年绩效奖励金;3.看守所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下达;4.2022年县财政利用专户资金拨入“5.17”和“6.27”专案经费190,040.00元;5.上级公安机关补助、退回原装备款、其他单位拨入经费895,391.25元,导致本年其他收入较上年末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1,860,489.98元。其中:基本支出62,086,806.07元,占总支出的86.4%;项目支出9,773,683.91元,占总支出的13.6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02,030.93元,增长5.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03,669.18元,增长4.20%;项目支出增加1,398,361.75元,增长16.7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民警、职工工资薪金增资;二是2022年度发放民警、职工2020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励金及2021年绩效奖励金;三是支付看守所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086,806.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542,243.76元,占基本支出的94.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44,562.31元,占基本支出的5.71%。按全年平均人数179人计算,办公等公用经费人年均达19,802.0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73,683.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90,000.00元,用于支付大姚县看守所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差欠工程款。项目经费中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支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生活补助。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具体项目开支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59,610.90元,占支出总额的18.00%;信息化建设220,418.38元,占支出总额的2.26%;执法办案7,793,654.63元,占支出总额的79.74%。

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大姚县通过抓实“六个一”措施筑牢“防火墙”,打造防邪反邪“大姚样本”。通过抓组织领导,优化“一套体系”;抓党建引领,树立“一面旗帜”;抓重点领域,织密“一张网格”;抓宣传教育,唱齐“一个音调”;抓打击整治,筑牢“一道防线”;抓教育转化,力争“一个不漏”。县委专题听取了由县公安局提请的全县反邪教工作情况汇报,会上对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护航党的二十大,打击整治“全能神”邪教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查获“全能神”邪教案件58件,分别抓获全能神川贵牧区、云北区、大姚小区、教会骨干69人,目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0人,治安查处20人,查实信徒274人,摧毁全能神教会窝点52个。缴获重约全能神邪教书籍、光碟、宣传品7万余册,摧毁粮库1个,缴获信徒奉献稻谷126袋4957公斤。再次摧毁了“全能神”邪教组织恢复重建后的“云北区”指挥机构和组织体系,打击整治“全能神”邪教工作成效显著。《大姚县依法整治“全能神”筑牢“防火墙”》经验做法被省委政法委进行全省推广,同时受到了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州委政法委的肯定和表扬。

二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县公安机关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抓手,严打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跨境违法等突出违法犯罪。截至10月20日,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816件,破46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41人,破案同比上升11.41%;立毒品案件5件,破案5件,缴获毒品68.91克,缴获罂粟籽1990.3克,铲除罂粟4907株。深入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19件,破案43件,破案数同比上升35.27%,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68人,抓获人数同比上升423.08%;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案件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移送起诉4人,同比上升200.00%。查获并遣返毗邻国家“三非”人员6人,破获环食药领域刑事案件36件。在“2022禁网行动”中,全州向省厅申报认定的专案仅有大姚成功申报2起,该项工作走在全州前列。做强优势资源,刑事科学技术继续保持全州第一方阵。选树“刑事科学技术室”暨“大姚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建设标杆,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管理规范、善打硬战的刑事技术队伍,刑事案件现勘率、电诈案件声纹采集率全部达到100.00%以上,一名技术民警多次被上级通报表扬,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继续保持全州前列。

三是有效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深入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隐患,严查严管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挤压犯罪空间。突出排查重点领域、问题和群体,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特殊群体重点人员管控工作,依托《重点人管理工作平台》开展标签管理、分级管控、分类管控、动态评估、综合施策的管控措施,有针对性地减少和消除了违法犯罪、肇事肇祸、影响稳定、现实危害等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危害的风险隐患。共受理治安案件1033件,查处998件,查处率为96.61%。查处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治安案件68件,处罚171人。查处违反旅馆业管理规定案件23件,罚款23人,查处涉黄案件8件,拘留6人。截至目前列管重点人620人,其中涉访维稳102人、个人极端暴力倾向0人、枪爆违法犯罪高危人员42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29人,刑满释放高危人群107人,民转刑4人,涉邪人员7人,跨境高危2人,涉黑涉恶2人,吸毒人员239人。

四是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75988起,其中酒驾醉驾302起(醉驾83起,酒驾219起),无证驾驶1207起,超速5716起,超员154起,货车超载218起,“一盔一带”违法45064起。与上年同期相比,违法查处总数增加35650起,上升88.37%;酒醉驾查处数增加122起,上升67.77%;无证驾驶查处数增加579起,上升92.19%;超速查处数增加5366起,上升1533.14%;超员查处数增加148起,上升2466.66%;货车超载查处数增加120起,上升122.44%。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1765起,造成12人死亡,59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2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6起,上升0.91%;死亡人数减少10人,下降45.4%;受伤人数减少80人,下降11.85%;直接财产损失减少21.99万元,下降54.63%。四项指数呈一升三降趋势。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考核排名从1月份的第七名、2月份的第八名、上升到了3月份第二名、4月份第二名,5月份第三名,6月第三名,7月第二名,8月第四名,确保我县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稳步推进。大姚县金碧镇锁北村委会宣传教育筑牢交通安全防线《一个山区村的平安路》工作经验被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推广,同时被新华网刊播。大姚县申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094,511.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3%。与上年相比增加3,308,986.67元,增长4.8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民警、职工工资薪金增资;二是2022年度发放民警、职工2020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励金及2021年绩效奖励金;三是支付看守所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1,229,980.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675,785.44元;支付辅警人员工资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83,855.07元;办公、水电、维修、工会等行政运行支出3,509,027.32元;办公设备购置14,280.00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劳务费、看守所搬迁建设经费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23,000.00元;公安机关信息化项目建设经费220,418.38元,烟草打假打私、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建设、禁毒、安保等执法办案支出7,603,614.63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30,52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55,722.9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168,498.7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缴费506,303.8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65,49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03,242.3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62,250.3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68,5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2,368,51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71,188.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479,550.2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4.9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74,237.8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4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71,188.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479,550.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74,237.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数据依据往年历史数据进行编制,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5,697.86元,下降17.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3,109.76元,下降2.6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4,962.10元,下降24.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74.00元,增长15.8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大姚县公安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2022年度县公安局原使用的2辆执法执勤用车使用年限长,车辆损坏严重,无法满足执法执勤工作需求,已达报废条件,经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进行报废更新。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主要用于保障31辆公务用车以及特警大队4辆巡逻车、40辆巡逻摩托车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保维稳、疫情防控等专项工作督导检查、案件(交通事故)复盘倒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3,307.3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2,267.44元,下降8.85%,主要原因分析:因2022年人员减少导致工会经费缴费、公务车交通费等相应减少,看守所水网改造在押人员用水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机关日常运行,发生的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姚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106,464,179.2元,其中,流动资产4,125,256.01元,固定资产99,534,870.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804,052.44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01,979.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59,906.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1,724.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1,724.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1,724.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31201111


附件:大姚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17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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