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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长江“十年禁渔”整治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2-1012006 公文目录:文字解读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长江“十年禁渔”整治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长江流域实行全面禁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大姚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长江禁捕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禁捕执法监管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推进和督促“十年禁渔”各项工作落实,持续巩固禁渔成果,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各部门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整治行动,推动“十年禁渔”工作行稳致远,实现“四清四无”(即“清江、清湖、清船、清网,无渔船、无渔民、无网具、无生产”)常态化,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社会共治格局,坚决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

三、整治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十年禁渔”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和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行为。县公安局:组织开展金沙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流域(大姚段)重点水域常态化执法、对涉嫌刑事犯罪的非法捕捞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经营、运输非法“渔获物”和禁用捕捞器具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击,对违法收购、销售等行为严厉打击,对餐馆、饭店等场所加大执法检查,确保市场无非法“渔获物”经营销售。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船舶管理,对“三无”船舶进行清理整治,责任落实到乡到村到人。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结合各自职能职责,主动查处破坏金沙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大姚段)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县林草局:做好金沙江流域自然保护区的执法管理,督促涉及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主体落实各项生态补偿措施。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对金沙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大姚段)重点水域“十年禁渔”相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行业管理职责主动担责、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实属地责任。县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统筹协调、任务分解、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工作,把长江禁捕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河(湖)长制、推动长江经济带等目标任务考核体系。督导检查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压实禁捕水域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三)开展非法捕捞整治。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长江禁渔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建立跨部门的联合打击整治机制、日常执法监管制度,签署相邻县跨区域交界水域共管协议,按时处理、按时办结交办的问题线索。

(四)加强市场清查监管。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落实水产品市场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加工禁捕区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加强对网络交易中涉及“金沙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行为。

(五)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在重点区域和重要节点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推送信息、餐馆提示、宣传栏、告示牌、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讲长江禁捕重大意义,有效警示违法严重后果,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做好负面舆情管控,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机制,严格防范禁捕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效防范群体性、极端事件。

四、政策解读人

杨志斌 0878-6222655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



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江“十年禁渔”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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