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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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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江“十年禁渔”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2-1012005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4日 文  号:大政通〔2022〕42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江“十年禁渔”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长江“十年禁渔”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姚县长江“十年禁渔”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和督促“十年禁渔”各项工作落实,持续巩固禁渔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把长江禁捕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禁捕执法监管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为长江“十年禁渔”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的原则。切实压实沿江乡镇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总揽全局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职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十年禁渔”的工作局面。

2.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打击的原则。对禁捕水域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突出非法捕捞、转运、销售、餐饮、网具制作和销售等五个环节,突出重点人群、区域、餐馆、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场所五个领域,精准锁定监控对象,精准发力打击。

3.坚持依法依规,高压严打的原则。严格按照《渔业法》《长江保护法》和长江禁渔的相关规定,通过联合执法、暗查暗访等方式,水上打、岸上堵、市场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销售渔获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营造不敢捕的社会氛围。

4.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效的原则。及时查处长江“十年禁渔”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现的问题,持续建立健全禁捕监管制度、执法能力提升、配套政策完善等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各部门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整治行动,推动“十年禁渔”工作行稳致远,实现“四清四无”常态化,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社会共治格局,坚决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

二、整治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十年禁渔”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和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行为。县公安局:切实保障执法力量,组织开展金沙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流域(大姚段)重点水域常态化执法、对涉嫌刑事犯罪的非法捕捞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经营、运输非法“渔获物”和禁用捕捞器具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击,负责对违法收购、销售等行为严厉打击,负责对餐馆、饭店等场所加大执法检查,确保市场无非法“渔获物”经营销售。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船舶管理,对“三无”船舶进行清理整治,责任落实到乡到村到人。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结合各自职能职责,主动查处破坏金沙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大姚段)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县林草局:做好金沙江流域自然保护区的执法管理,督促涉及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主体落实各项生态补偿措施。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对金沙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大姚段)重点水域“十年禁渔”相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行业管理职责主动担责、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实属地责任。县禁捕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开展统筹协调、任务分解、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把长江禁捕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河(湖)长制、推动长江经济带等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各级工作专班运行正常,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建立健全禁捕管理长效机制,梳理工作短板,细化工作任务,责任明确到岗到人,做到组织领导、责任压实、工作落实到位;按月调度、及时报送执法监管、信访处理等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禁捕水域涉及乡镇开展禁捕工作“回头看”,督导检查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压实禁捕水域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牵头单位:县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配合,湾碧乡、铁锁乡、三岔河镇、石羊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开展非法捕捞整治。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长江禁渔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建立跨部门的联合打击整治机制、日常执法监管制度,签署相邻县跨区域交界水域共管协议,建立重点区域挂牌整治、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公布典型案例。设立并公布举报监督热线,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及时响应出动,按时处理、按时办结交办的问题线索。完善智能监控系统,加强长江禁捕监管能力建设,加强渔政执法体系建设,建设规模适宜的协助巡护队伍,协助开展渔政巡护工作,制订工作规范和管理要求。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执法行为规范,加强执法人员和巡护人员能力、素质培训。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禁捕水域“三无”船舶涉渔行为工作,规范自用船舶管理,组织开展商船携带网具渔具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依法查处非法制造、销售禁用渔具行为,清理禁捕水域残留捕捞网具,依法查处生产性垂钓行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湾碧乡、铁锁乡、三岔河镇、石羊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市场清查监管。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落实水产品市场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加工禁捕区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加强对网络交易中涉及“金沙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餐饮单位经营项目中使用“野鱼”“江鱼”“河鲜”“江鲜”等名称,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加强网络交易广告信息监测,及时发现违法违规信息并依法依规查处。(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全县12个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在重点区域和重要节点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推送信息、餐馆提示、宣传栏、告示牌、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讲长江禁捕重大意义,有效警示违法严重后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执法监管等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广泛挖掘先进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多元化渠道、采取多样化形式,积极引导公众支持“长江禁渔”工作,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县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湾碧乡、铁锁乡、三岔河镇、石羊镇人民政府。)

(六)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做好负面舆情管控,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机制,严格防范禁捕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效防范群体性、极端事件。(牵头单位:县信访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湾碧乡、铁锁乡、三岔河镇、石羊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到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云南建成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具体举措。要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成果转化为推动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动力,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把长江“十年禁渔”抓牢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禁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分解任务、传导压力,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县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加强督促力度,紧盯非法捕捞屡禁不止等问题,进行挂牌、通报、约谈,督促问题整改。

(三)强化整改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整治行动要贴近一线、深入实际,检查方式要灵活多样,盯着问题查、抓住重点查,防止走马观花,流于形式。对于长江“十年禁渔”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要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分类施策,可迅速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长期推进的要完善相关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把长江禁捕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河(湖)长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对工作懈怠、落实不力、非法捕捞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追责问责。

(五)完善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涉及乡镇于每月30日,将本月本乡镇、本部门开展金沙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大姚段)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王成,0878-6218190,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涉及乡镇于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将开展金沙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大姚段)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878-6210882。

附件:大姚县长江“十年禁渔”整治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大姚县长江“十年禁渔”整治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

内容

工作任务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限

1

压实属地责任落实

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作用和工作专班正常运转

采取资料查阅、实地核查等方式,重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涉及4个乡镇的责任、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统筹协调、任务分解、检查调度等工作情况。

县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涉及乡镇配合

每季度1次,长期坚持

将长江禁捕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河(湖)长制考核等相关考核

采取资料查阅、实地核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涉及4个乡镇是否把长江禁捕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河(湖)长制考核、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目标任务等相关考核,并按照考核方案、细则组织开展考核工作以及考核结果运用情况。

县水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涉及乡镇配合

2

开展非法捕捞整治

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采取查阅资料、暗查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涉及4个乡镇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以及是否组织开展长江禁渔系列专项行动计划;县级是否建立跨部门的联合打击整治机制、是否签署相邻县跨区域交界水域共管协议、是否建立重点区域挂牌整治和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是否定期公布典型案例等情况。

县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涉及乡镇配合

8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建立日常执法监管制度

采取抽查案件记录和卷宗、现场走访群众等方式,了解报案后的反映和查处情况,检查涉及4个乡镇是否设立并公布举报监督热线、是否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并及时响应出动、是否按时处理并按时办结交办的问题线索、是否建立日常执法监管制度并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巡航工作、是否按照要求报送执法调度等情况。

县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涉及乡镇配合

8月底完成,长期

坚持

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

现场检查涉及4个乡镇是否按照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方案完成建设任务;持续加强渔政执法体系和渔政协助巡护队伍建设,构建“专管+群管”禁渔格局,制订工作规则和管理要求,加强执法人员和巡护人员能力素质培训,规范执法行为。

县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涉及乡镇配合

年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清理取缔禁捕水域涉渔“三无”船舶和规范管理乡镇船舶

采取查阅资料、暗查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涉及4个乡镇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禁捕水域“三无”船舶涉渔行为工作情况,以及农民自用船舶是否进行登记备案、核定名号、统一标识、界定用途、划定航区,农民自用船船主是否签订禁捕承诺书,乡镇船舶是否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台账,是否将禁渔政策宣传和承诺纳入乡镇船舶安全责任书签订中,是否组织开展商船携带网具渔具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等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涉及乡镇配合

年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清理禁用渔具管理以及残留网具

采取查阅资料、暗查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重点检查全县辖区內依法查处非法制造、销售禁用渔具违法行为;清理禁捕水域残留捕捞网具和认定违法网具等情况。

县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12个乡镇配合

落实垂钓管理相关要求

采取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现场核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涉及4个乡镇依法查处生产性垂钓行为等情况。

县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农业农村局、涉及乡镇配合

3

加强市场清查监管

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核查、走访群众、网络搜索等方式,重点检查全县辖区內是否落实水产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以及开展水产品市场专项排查、加强网络交易中涉及“金沙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12个乡镇配合

8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8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水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核查、走访群众、网络搜索等方式,重点检查全县辖区內水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生产经营水产品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采购的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证明、购货凭证等证明文件,是否存在采购、加工、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依规查处等情况。餐饮单位经营项目是否使用“野鱼”“江鱼”“河鲜”“江鲜”等名称,对检查中发现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的,是否督促水产品经营者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依规查处等情况。

加强电商平台、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行业等环节营销宣传监管

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核查、走访群众、网络搜索等方式,重点检查网络交易中是否涉及“金沙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宣传广告,网络经营者对相关违法行为是否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提供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按照禁限售目录,加强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和水产品市场、餐饮单位营销宣传监管,及时发现违法违规信息并依法依规查处。

4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做好长江禁捕和水生生物保护有关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

督促指导涉及4个乡镇采取公益广告、推送信息、餐馆提示、宣传栏、告示牌、明白纸等形式,做好禁捕和水生生物保护有关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

县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涉及乡镇配合

长期

坚持

积极开展长江禁捕工作经验做法、工作成效或典型案例宣传报道

指导督促涉及4个乡镇认真总结长江禁捕工作经验做法、工作成效或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发放政策明白卡等方式,做好正面宣传引导。

5

维护社会稳定

落实社会风险隐患排查及应急预案机制,及时调查、处置信访问题

采取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实地核查、重点人群排查监测等方式,督促指导涉及4个乡镇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做好负面舆情管控,坚决防范群体性或极端事件。重点检查是否向社会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专人负责记录和办理,第一时间办理回复,及时处理隐患信息。

县信访局牵头,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涉及乡镇配合

长期

坚持

 


《大姚县长江“十年禁渔”整治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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