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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姚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大姚县委组织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大姚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研究提出全县党组织设置调整、健全完善党的组织体系以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相关意见建议并抓好具体落实;研究制定全县干部人事、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相关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研究和指导全县农村、机关、学校、城市(社区)、国有企业、“两新”组织等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全县党建工作的规划和措施;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及党员发展;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究。
3.研究提出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核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承办副科以上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4.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规划和措施,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非党干部工作;抓好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相关政策研究及具体政策措施落实。
5.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参与全县机构、人事、工资改革等有关政策性问题的研究、指导及实施工作。
6.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7.研究和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工作,拟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干部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
8.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等,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
9.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10.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的监督、管理;统筹县管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负责全县干部审查、落实干部政策工作,受理党员、县管干部的申诉,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11.负责全县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老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全面落实离退休老干部生活待遇,做好老干部教育、服务和保障工作。
12.完成州委组织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思想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始终牢牢抓住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抓实理论武装,筑牢全县党员干部思想基础。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制定《大姚县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研究制定2018—2022年大姚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整合省州县乡“四级”党校资源,组建“博士宣讲团”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实“千堂党课进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共举办培训班次27期,累计培训1.7万余人次。二是深化教育提素质。突出抓好党史党性教育,投入2000多万元,建设“一居(赵祚传烈士故居)一陵(赵祚传烈士陵园)一园(白塔山红色主题公园)一馆(大姚红色文化纪念馆)一路(红军长征过大姚线路)”等红色文化长廊,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抓实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三是抓实“两学一做”树先锋。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3000余场次,深入开展学习“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活动,编发了10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通报——身边(远方)的感动系列,以“蜻蛉楷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
2.坚持补短板促提升,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立足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楚雄州和省委第四巡视组专项巡视大姚县反馈意见存在问题,精准化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一是抓好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楚雄州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及整改方案的要求,紧扣巡视反馈提出的“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不强”“党建工作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宽松软问题突出”三大问题,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抓好省委第四巡视组专项巡视大姚县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以认真的态度、负责的精神逐一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在整改时限内全部整改消化。
3.围绕跨越发展,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选人用人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有效激发干部队伍生机活力。一是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摆在首要位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的工作力度,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位置,形成干部到基层锻炼、在基层成长、从基层选拔的选人用人导向。二是注重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精准考察识别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坚持“凡提四必”要求,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考察识别干部,树立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和选拔任用干部的导向。一年来,从脱贫攻坚一线提拔干部7人,从重大项目建设一线提拔干部1人。三是注重选优配强脱贫攻坚队伍。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87支333名,“百日攻坚”突击队队员20名,让干事创业的中坚力量真正沉到基层、走进群众、服务群众、推动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党委关于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贫困乡镇党政正职稳定的规定,保持了全县4个贫困乡镇党政正职的稳定。四是激励担当勇作为。制定大姚县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意见、大姚县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五个一批”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充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五是严管厚爱监督管理干部。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全面推进乡镇机关“两房七小”工程建设,使广大干部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最大限度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抓好干部作风问题举报属实奖励制度,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将干部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干部工作生活的各个领域。
4.突出政治功能,全面提升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力。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巩固年”各项工作。一是组织体系更加严密。抓实党组织“两个覆盖”提升行动,探索推进了“小区党建”“小个专红色同心圆”“国企+农村”党组织联建服务群众等系列工作。采取“123”工作法,扎实推进“双整百千”工程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支部规范化达标588个。二是责任链条更加健全。出台《大姚县组织工作巡查办法(试行)》,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末位约谈问责制度,发挥考核结果的指挥棒作用,通过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精准化考核等方式,层层压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共管责任和具体责任。三是党员队伍更加严实。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从严从实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工作。出台《大姚县“党费日”和“主题党日”提醒制度》,全面推行《党(总)支部工作纪实手册》和《党员管理纪实手册》,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四是基础保障更加有力。落实基层党建经费“千万保障机制”和“两新”党建经费“15311”保障机制。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143个“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站点。实施村干部“万元增收”行动计划,从2018年1月起,按照村“三职”、社区“五职”每人每月增加1000元的标准,追加500多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把争创“四面红旗”村与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并轨,突出“能者多劳、勤者多酬”。
5.聚焦政治任务,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推进党建扶贫“双推进”。一是工作责任全面压实。县乡村“三级书记”立下“军令状”,领受“责任书”,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为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责任。二是集体经济整县提升。出台《大姚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2017—2020年)》和《大姚县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对129个村(社区)按每个 30 万元标准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县129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3万元以上。三是扶贫阵地全面夯实。开展村组活动场所管理使用情况自检自查和督促检查专项行动,强化落实《大姚县加强村组活动场所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着力提升村组活动场所使用率,全面夯实扶贫阵地。
6.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制定出台《大姚县关于进一步引进和培育急需紧缺人才激励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和“蜻蛉人才”系列文件,提出蜻蛉科技领军人才、蜻蛉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蜻蛉电商创业人才、蜻蛉名匠、蜻蛉文化名家、蜻蛉企业家6类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县域人才培养制度进一步完善。二是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选拔楚雄州第六批拔尖农村乡土人才13名,申报省委联系专家人选3人、专家基层工作站2个。组织2名拔尖人才申报云南省“人才计划”,大力培养“土专家”“田秀才”,人才总量持续壮大。三是人才智力引进成效明显。加强与中智公司、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嘉定区、省委党校、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省广播电视台合作,引进4位上海市东方医院专家与大姚县人民医院8位优秀青年医师确定了师徒关系,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和儿科补短板建设项目。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郭华春工作室落户昙华乡。
7.坚持政治建部,着力建设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复评,塑造和践行组织部门自身价值观,坚持政治建部、服务立部、实干兴部、依规治部、文化强部,以优秀政治文化引领组织部门的信仰文化、专业文化、人梯文化、清正文化。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抓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积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带头公道正派、带头遵规守纪、带头精通业务、带头苦干实干、带头搞好服务,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建设取得新实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中共大姚县委组织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委组织部2018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8人,其中:公务员17人,机关工人1人。
离退休人员 11 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 人(退休人员养老金在县人社局退管中心发放,人数不列入本单位)。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2018年度收入合计5,073,218.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73,218.88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总收入与上年数3,852,600.43元相比增加1,220,618.45元,增加31.68%,主要是因为政策性增资,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基本工资及艰苦地区津贴等),组织全县党员进党校进行理论培训增加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2018年度支出合计4,699,770.35元。其中:基本支出3,756,573.94元,占总支出的79.93 %;项目支出943,196.41元,占总支出的20.07%;总支出与上年数4,382,197.88元相比增加317,572.47元,增长7.25%。主要是因为政策性增资增加人员经费、组织全县党员进党校理论培训增加支出导致总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56,573.94元。与上年数3,135,480.33对比增加621,093.61元,主要政策性增资,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基本工资及艰苦地区津贴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承担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离休人员工资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3,409,007.65元占基本支出的90.75%;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47,566.29占基本支出的9.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州委组织部及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或组织事业发展,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3,196.41元。与上年数1,246,717.55元对比减少303,521.14元,是因为本年县级安排党建经费从借入资金中安排未纳入预算资金管理未形成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大姚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9,770.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数4,382,197.88对比增加317,572.47 元,增加7.25%,主要原因分析政策性增加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62,132.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8%。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918,936.06元,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单位匹配部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43,196.41元,用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建设、社区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小区党建工作经费、部门运转经费、两新组织工作经费、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暨万名党员进党校示范培训班工作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22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2 %。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8,100.40元,用于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外发放的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3,795.20元,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匹配部分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325.28元,用于本年度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1,4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用于支付职工单位匹配部分医疗保险,其中: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134,278.3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7,138.68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大姚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3,943.90元,完成预算的86.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07.90元,完成预算的36.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536.00元,完成预算的97.9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3,365.39元,减少55.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4,273.39元,减少90.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092.00元,下降36.3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07.90元,占7.31%;公务接待费支出68,536.00元,占92.69%。具体情况如下: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07.9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07.9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村开展扶贫工作、出县外开会、培训、看望慰问困难党员、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53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8,5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调研、离退休干部座谈会就餐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大姚县委组织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7,566.29元,与上年数229,533.49对比增加118,032.80 元,增加51.42%,主要是原因有部分上年暂未开成的支出在本年度形成实际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电话费、网络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大姚县委组织部资产总额3,074,353.77元,其中,流动资产1,949,155.77元占资产总额的63.4%,固定资产1,125,198.00元占资产总额的36.6%,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数2,288,223.4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6,130.2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72611.28元(2018年省州县下达党建经费示范建设项目暂未完成),固定资产增加13,519.00元(新购置办公台式电脑1台、打印机1台、音箱3台、录音笔1支、装订机1台)。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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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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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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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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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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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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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074,353.77 |
1,949,155.77 |
1,125,19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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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1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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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0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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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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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涉及政府采购情况,新增的固定资产属于补记以前年度购买的资产。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5)。
(一)项目支出概况
1.大财行〔2018〕136号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暨万名党员进党校示范培训班工作经费370000元。
2.大财行〔2018〕154号关于下达工作经费的通知150000元。
3.大财行〔2018〕117号关于下达州委两新工作经费专项经费的通知 90000 元。
4.大财行〔2018〕235号关于下达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通知300000元。
5.大财行〔2018〕221号关于下达贫困县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经费的通知3414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干部素质提升年”“基层党建巩固年”“人才工作突破年”为抓手,全面提升全县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质量,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推动大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按照大姚县财政局和大姚县委组织部经费管理要求,合理使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制定《大姚县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研究制定2018—2022年大姚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设“一居(赵祚传烈士故居)一陵(赵祚传烈士陵园)一园(白塔山红色主题公园)一馆(大姚红色文化纪念馆)一路(红军长征过大姚线路)”等红色文化长廊。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3000余场次,深入开展学习“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活动,编发了10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通报。
一年来,从脱贫攻坚一线提拔干部7人,从重大项目建设一线提拔干部1人。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87支333名,“百日攻坚”突击队队员20名。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充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抓好干部作风问题举报属实奖励制度,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将干部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干部工作生活的各个领域。
采取“123”工作法,扎实推进“双整百千”工程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支部规范化达标588个。通过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精准化考核等方式,层层压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共管责任和具体责任。出台《大姚县“党费日”和“主题党日”提醒制度》,全面推行《党(总)支部工作纪实手册》和《党员管理纪实手册》,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143个“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站点。从2018年1月起,按照村“三职”、社区“五职”每人每月增加1000元的标准,追加500多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
制定出台《大姚县关于进一步引进和培育急需紧缺人才激励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和“蜻蛉人才”系列文件。选拔楚雄州第六批拔尖农村乡土人才13名,申报省委联系专家人选3人、专家基层工作站2个。加强与中智公司、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嘉定区、省委党校、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省广播电视台合作,引进4位上海市东方医院专家与大姚县人民医院8位优秀青年医师确定了师徒关系,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和儿科补短板建设项目。
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抓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积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带头公道正派、带头遵规守纪、带头精通业务、带头苦干实干、带头搞好服务,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建设取得新实效。
县乡村“三级书记”立下“军令状”,领受“责任书”,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为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责任。出台《大姚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2017—2020年)》和《大姚县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对129个村(社区)按每个 30 万元标准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开展村组活动场所管理使用情况自检自查和督促检查专项行动,强化落实《大姚县加强村组活动场所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着力提升村组活动场所使用率,全面夯实扶贫阵地。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见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六)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中共大姚县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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