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林草行业政策
一、林业生态效益补偿的标准:林地属于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的,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补偿金按公益林面积每年每亩10元兑付给村组集体或林农(脱贫户)。
二、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的条件及补助政策:地块属于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的坡耕地,农户(脱贫户)有退耕意愿且符合新一轮退耕条件的坡耕地均可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600元,其中,现金补助1200元,种苗补助400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第一年每亩9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4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按年度分别由县、省、国家级检查验收合格后兑现农户(脱贫户)补助。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条件及报酬:已列入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年龄在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遵纪守法,无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记录;责任心强,诚信明理的贫困户都可到乡镇林业站报名参加招聘。生态护林员的人均年管护报酬每人每年不少于1万元。
上一条:大姚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民政及兜底保障政策 |
下一条:大姚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教育保障政策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