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655301000
大姚县石羊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确保乡村社会稳定。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与 2023 年相比2024年度因机构改革有所调整。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稳存量、挖增量、提质量”,发展韧劲不断增强。紧盯高质量发展,“稳”的格局不断巩固、“进”的动力逐步增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全年农业生产总值28826万元,同比增长5.5%;固定资产投资23887万元,完成全年任务数的47.77%;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6239万元,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01%。收入水平稳步提升。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90万元;非税收入达36.34万元,完成全年任务数的363.44%;向上争取补助资金10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27.5%;债务化解完成44.69万元,完成全年任务数的89.38%。集体经济持续向好。全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355.75万元,所有村(社区)均突破10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村1个,20万元以上村5个。
(二)聚焦“抓巩固、促衔接、推振兴”,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成效显著。持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持续跟踪收入变化,严格落实“四个一”监测帮扶机制。全镇有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共743户2815人,其中:脱贫户673户2594人,三类监测对象101户307人。累计消除风险88户272人,暂未消除风险13户36人。新识别帮扶对象9户27人,全部已落实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消除风险2户3人,切实做到了“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年办理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事项128件,办结率达100%。“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巩固提升。多部门联控联保责任机制逐步完善,精准落实各类教育资助政策,兑付春季、秋季雨露计划71人共15.60万元。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实现基本医疗保险100%参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医生签约率100%,积极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防止出现因房致贫、返贫、因灾影响住房安全的情况,实现新增危房“动态清零”。今年来实施农房抗震改造12户,提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水平。脱贫人口收入稳步提升。2024年,脱贫户、监测对象种植烤烟107户1607亩,实现产值742.43万元,户均烤烟纯收入达38162.00元;发展养蚕93户372张,实现产值122.76万元,户均蚕桑纯收入10680.00元,全镇新增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83户415万元。扎实组织实施转移就业工作,全镇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615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297人;兑付省内外交通补贴473人次26.26万元。对220名未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开展了技术培训,发放技能培训补贴9.3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和“三类”监测对象50人。
(三)聚焦“调结构、扩规模、增效益”,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紧盯延链补链工作,聚力“品位、品质、品牌”赋能农业产业提质增效。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紧盯永久基本农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全年排查图斑4457个,完成必须整改图斑314个,找回耕地2750.07亩,牢牢守住了6.16万亩耕地保护红线。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势头强劲。粮烟传统产业稳步推进,完成大豆种植796亩,玉米20645亩,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如期完成。圆满完成2024年全镇烟叶收购106万公斤的目标任务,总产值3459.07万元,烟叶税760万元。蚕桑优势产业实现突破,全年合计饲养蚕种30830张,产量1245.7吨,产值8154.5万元;利用冬闲桑园套种贡菜600余亩,直接促农增收200多万元;蚕砂、桑果酒、桑叶茶、桑条饲料、丝绵被等副产品附加产值1968万元,全年蚕桑产业产值10122.5万元,成为畜牧业外又一个产值过亿的产业。持续巩固核桃种植18.50万亩,花椒4.85万亩,板栗4.41万亩,并投资46.76万元开展板栗低效林改造2338亩。今年以来,开展种植大户、经营主体培训12场,惠及农户700余人次。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6个,其中县级示范社5个,州级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社3个;拥有家庭农场88个,其中示范家庭农场26个;2024年培育新型经营主体36家,带动小农户4200余户,更好地做到为“三农”工作出谋献策。文旅产业全域化发展不断加速。文旅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不断对研学路线、研学内容进行完善,精心组织研学活动28期共1700余人次;今年5月“游石羊古镇 寻千年文化”研学线路被评定为“州级中小学校外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路线”;“趣”大姚——相约千年盐都、梦圆祭孔圣地2024石羊古镇系列文旅活动成功举办,国庆节期间吸引游客5万余人,带动旅游增收500余万元;春节“趣”石羊·过大年·迎头彩系列文化活动筹备有序推进。
(四)聚焦“抓规划、强基础、塑内涵”,城镇面貌发生新变化。紧盯“宜居石羊”建设工作,坚持规划引领完善城镇空间布局。项目进度加快推进。总投资约21.07亿元的石羊镇35万千瓦光伏项目顺利推进,于2024年7月初实现了正式并网发电;投资3.4亿元的叭腊么6万千瓦光伏项目和2.7亿元5万千瓦的风电项目分别进入2024年第一批、第二批新能源建设清单,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土地流转工作,预计2025年2月全面开工。状元居民宿、“子曰谷”儒风研学主题乐园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期建设正有序推进。投资625.81万元的大姚县石羊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已达90%。投资1.2亿元的书香文儒酒店已通过现场勘探,进入设计审核阶段。南入城口古镇停车场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全面完成,目前正开展土方回填,春节前将投入运营。农村建房审批严格落实。以一户一宅合规性审查制度及严格农村建房“八不准”政策为依托,从严从实抓好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加强耕地保护,及时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14起。同时,积极申报农房提升功能项目,惠及96户378人。美丽乡村建设以点带面推进。深入推进“厕所革命”“两污治理”,完成户厕改造任务360座;整合镇级资金23.5万元,村组集体资金230万元,向上争取资金197万元,完成182个小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率达92.4%;推广建设到户垃圾分类池189个,新建小型垃圾焚烧池90个,新建标准化垃圾分类焚烧房15座。严格落实全镇周五半日保洁机制,组织开展人居环境卫生整治8592人次。立足大中村委会资源优势,学习“千万工程”经验,聚焦乡村建设、乡村产业、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在示范村建设上成效明显,形成了串点连线、全域提升的乡村振兴新格局。
(五)聚焦“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底色不断厚植。紧盯“绿美石羊”建设,精准管控环境空气质量。“林长制”认真落实。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严肃查处野外用火,强化火源管理,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2024年以来复核森林督察反馈疑似图斑5个,镇执法队已查处并整改林政案件1件,已立案正在查处11件。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不断增强,常态化开展禁烧宣传巡查管控工作,压实镇干包村、村干包组、党员组长包户的分级包保责任网络,全镇至今未发生大规模森林火灾。河(湖)长制全面落实。全年镇级河长完成有效巡河次数385次,村级河长完成有效巡河次数912次。发现河湖四乱6起,整改清零6起,整改省河长办暗访发现问题2起,整改清零2起,确保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清理沟渠7条,河流6条,水库12座,合计清理河道污染物12.6吨,清理水面漂浮物1200余平方米;对辖区122件供水工程开展饮水安全排查,实施2024年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2件,投入资金21.8万元;面对严峻旱情,投入2024年抗旱应急资金17万元,提升农村饮水保障。扛牢环保问题整改之责。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累计投资74.43万元对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进行整改。截至目前,污水处理厂已检修调试完成并正常运行;垃圾填埋场按照“原地封场+转运异地处置”的要求逐步进行整改,困扰多年的环保整改问题有了突破。
(六)聚焦“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民生网底兜得更实。紧盯民生福祉建设,努力把最好的资源留给群众,用优质的供给服务群众。民生保障日益增进。全年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民政类补助资金748.98万元,惠及1904人。累计发放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及其他优抚对象、参战民兵生活补助金、经济困难援助资金209.01万元。组织开展中药材、红花种植技能培训6场次,参与群众280余人次;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740人次。加快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申报工作,补齐殡葬领域基础设施短板。全镇投入资金38.4万元,新增墓穴410个,有力保障了群众需求。暖民心行动取得实效。不断织牢织密“一老一小”保障网,完善现有柳树塘、黎武老年“爱心食堂”助餐点的管理工作,两个助餐点累计整合投入资金12.5万元。争取项目资金30万元,加快白石谷老年“爱心食堂”的建设进度,持续做好石羊中心敬老院的养老助老工作,助推我镇养老事业发展;积极开展好各类捐资助学活动,持续关注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国防动员工作成效明显。年内完成兵役登记119人,登记率达100%;完成镇普通民兵、基干民兵整组工作;完成征集入伍人员5人;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宣传6场次,覆盖1000余人;深化双拥共建,认真落实拥军优属政策,走访慰问72人帮助解决困难问题10个。
(七)聚焦“大安全、大应急、大防灾”,防范体系更加完善。紧盯“平安石羊”建设,严密防范各类风险,切实维护安全稳定大局。基层治理效能提升。2024年来我镇建立重点人群信息库信息362条,其中:特殊困难群体26人、重点青少年41人、精神障碍患者(含智障)132人、刑释解矫人员106人、社区矫正对象9人、吸毒人员27人、信访重点人员3人、突出矛盾纠纷当事人18人;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42件,均已组织调处,现已成功化解203件,39件正在化解稳控,截至目前形势稳定,包保稳控人员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处理“12345”信箱86件,均按时办结。累计开展法律宣传、反邪教、禁毒等平安建设宣传活动34次。通过线上宣传、上门走访等方式扎实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工作,共计发放平安建设宣传页和调查问卷3000余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制定下发《石羊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石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羊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班工作机制和挂图作战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确保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依据、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开展。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共开展综合大检查4次,联合检查9次,累计检查75家场所,排查并整改隐患69项,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8次,发放宣传折页1600余份,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八)聚焦“强能力、优素质、转作风”,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政府办事效率、服务效果、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团结奋进的干事氛围持续向好。大兴真抓实干之风。始终将担当实干作为鲜明导向,狠抓落实作为政府工作主旋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干在一线、冲在一线、担当在一线,持续强化“七天工作法”“四定工作法”“三单”制督查,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善谋改革,勇于改革,强化协作,提升质效,确保工作定一件、干一件、成一件。依法行政持续巩固。广泛听取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配合县级部门办理县人代会意见建议18件,镇人大代表通过履职平台提交建议28条,全部办结。全面实行阳光政务,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5条,发布乡镇快讯85条,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廉政建设持续推进。常态化开展效能督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管督导,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从严执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加强政府项目资金监管,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全年“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5.7%。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石羊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合计47112196.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98540.68元,占总收入的89.1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113656.27元,占总收入的10.8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306785.94元,增长63.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193129.67元,增长45.8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5113656.27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增加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石羊古镇文旅创意产业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6700000.00元、石羊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建设项目5500000.00元、林业提质增效补助资金3000000.00元、石羊镇第一批人居环境提升项目1100000.00元、石羊镇第二批人居环境提升项目870000.00元、石羊镇岔河村委会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项目8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石羊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48051748.76元。其中:基本支出18739747.74元,占总支出的39.00%;项目支出29312001.02元,占总支出的61.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718446.15元,增长53.3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830.34元,下降0.20%;项目支出增加16755276.49元,增长133.4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列支石羊古镇文旅创意产业产业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6700000.00元、石羊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建设项目5500000.00元、林业提质增效补助资金3000000.00元、石羊镇第一批人居环境提升项目1100000.00元、石羊镇第二批人居环境提升项目870000.00元、石羊镇岔河村委会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项目8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石羊镇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39747.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187739.69元,占基本支出的91.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52008.05元,占基本支出的8.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石羊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312001.0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10108.代表工作”26747.5元,用于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工作。
“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8141.00元,用于支付烟草生产工作费用及“四个一”改革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工作专项经费
“2010306.政务公开审批”14429.00元,用于支付扩大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改革工作补助经费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22.00元,用于支付石羊镇清廉楚雄建设经费。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369.55元,用于支付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
“2013850.事业运行”8250.00元,用于支付用于列支农产品农残速测抽检
“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62400.00元,用于支付第三期州级烟草扶持补贴资金
“2060702.科普活动”274500.00元,用于支付石羊镇科普小镇建设费用
“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863004.47元,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148750.00元,用于发放基层治理专干补助和列支专业技术人才专项培养奖励和管理费用。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1184.00元,用于支付2022年度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和数据动态更新经费。
“2080801.死亡抚恤”58523.97元,用于支付遗属补助资金。
“2110501.森林管护”201898.80元,用于列支生态护林员保险和工资。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50000.00元,用于支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85013.00元,用于列支农业资金
“2130108.病虫害控制”97892.00元,用于列支动物免疫补助和农业防灾减灾资金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383612.00元,用于列支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资金、岔河村委会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资金和烟叶生产资金。
“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565600.00元,用于列支农村厕所革命公厕及管护资金
“2130135.农业生态资源保护”42000.00元,用于列支农作物秸秆和沼气安全管理培训费和地膜回收试点项目补助资金。
“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105200.00元,用于列支核桃低效林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和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资金。
“2130206.技术推广与转化”3000000.00元,用于列支林业提质增效补助资金
“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45000.00元,”用于列支乡镇森林消防队员工资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965364.00元,用于列支生态效益公益林补偿集体部分资金和护林员工资
“2130315.抗旱”151700.00元,用于支付省级水利抗旱救灾资金
“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443.04元,具体用于支付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8280050.83元,具体用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00.00元、土枧槽立碑簸民族团结示范创建项目资金198083.18元、石羊社区入河排污口治理项目资金50000.00元、上海市及嘉定区国有企业结对帮扶永丰资金100000.00元,石羊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建设项目资金5500000.00元、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资金1967974.92元,西河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补短板项目资金51558.14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52434.59元。
“2130505.生产发展”10322359.39元,用于列支杨家箐扶贫专项资金蚕桑基地建设资金7000.00元、柳树塘甘海子小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资金62493.16元、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71890.00元、柳树塘蚕桑标准化示范园二期建设项目资金1188030.00元、大中村大村小组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998506.23元、石羊古镇文旅创意产业产业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资金6365000.00元、石羊镇白石谷村桑叶茶厂建设项目资金159440.00元,2022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0.00元、中智集团定点帮扶项目资金750000.00元、2022年州级乡村振兴核桃初加工补助资金10000.00元。
“2130506.社会发展”238000.00元,用于支付大姚县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资金。
“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1147565.00元,用于列支岔河村委会岔河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507565.00元、大中李家庄小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640000.00元。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200.00元,用于支付村社区基层治理专干保险经费。
“2200509.气象服务”120000.00元,用于支付石羊镇新增流动防雹点工作经费
“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1036000.00元,用于兑付大中农房改造补助资金。
“2230105.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7900.47元,用于支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资金。
“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35000.00元,用于支付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2296099.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139981.00元,用于支付石羊镇杨家箐村委会乐此箐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59981.00元;大中村委会中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8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石羊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90211.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05%。与上年相比增加14684127.89元,增长52.25%,完成年初预算的195.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93934.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5%,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0%。主要用于党政办(应急管理办)、人大、财政所机关正常运行和人员经费、项目工作经费、农村党员培训、基层政权建设、民宗项目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336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用于烟草扶持和科普小镇建设项目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45546.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4%。主要用于农村文化建设、村级文体活动及乡镇文化站人员和广播站人员的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9514.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9%。主要用于保障人事办及民政办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以及保障退休人员养老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3895.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完成年初预算的90.97%。主要用于支付合管办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公用经费以及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0460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完成年初预算的148.83%。主要用于支付城建办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以及支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12.农林水(类)支出31786116.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8%,完成年初预算的263.07%。主要用于支付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水管站、林业站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保障村(居)委会运转经费以及基础设施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石羊镇新增流动防雹点工作经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29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完成年初预算的92.2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及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00元,决算为244694.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7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1724.55元,增长194.92%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100000.00元,且因2023年度未预算公务接待费,2024年根据单位需求对公务接待费进行编制导致“三公”经费的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0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8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4694.5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53%,完成年初预算的99.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7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0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305.45元,增下降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7030.00元,增长2256.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67030.00元,增长2256.9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4694.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4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1724.55元,增长194.9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0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4694.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元,决算为7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305.45元,下降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7030.00元,增长2256.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100000.00元,且因2023年度未预算公务接待费,2024年根据单位需求对公务接待费进行编制导致“三公”经费的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2024年新购公务用车一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保障机要通信、应急处理、接待调研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9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政府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石羊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6898.58元,比上年减少28568.65元,下降5.54%,主要是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及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大姚县石羊镇资产总额31570521.67元,其中,流动资产26045464.78元,固定资产5525056.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4018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3160.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372平方米,账面原值159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3232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4807.6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18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912.6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4807.6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4807.6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完成自评,达到部门年度目标。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5.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655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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