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临林准决〔2026〕1号
大姚泽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2月2日向本机关提出云南省大姚县龙街乡秀水河金铜矿勘探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2月2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临时占用林地 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5日(最长2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临时使用林地批文。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范家学
收件日期:2026年2月10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胡玉平 证号:25090698006
冯文凤 证号:25090698002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2月10日(签章)
注:本文书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