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林木采伐准决〔2026〕4号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于2026年2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赵家店镇、三岔河镇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永久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的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2月10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5日(最长2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 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批文。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柳丹
收件日期: 2026年2月10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胡玉平 证号:25090698006
冯文凤 证号:25090698002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2月10日(签章)
注:本文书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